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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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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覈制度
  爲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作考覈工作規範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考覈原則
  1、 業績考覈(定量)+行爲考覈(定性)。
  2、 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爲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 考覈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
  二、考覈標準
  1、 業績考覈標準爲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確定調整一次。
  2、 行爲考覈標準:
  A、執行遵守公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爲表現;
  B、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爲表現;
  C、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爲表現;
  D、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爲表現;
  E、其它
  其中:當月行爲表現合格者爲0.6分以上,行爲表現良好者爲0.8分以上,行爲表現優秀者爲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爲考覈分數一律爲0分。
  三、考覈方法
  1、 員工考覈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 員工考覈結果公佈時間:下一月的第二個工作日。
  3、 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額度:管理層爲20%的月工資,市場部爲20%的月工資,北京辦事處爲20%的月工資,其他部門爲15%的月工資。其中:
     員工
工資掛鉤
管理層市場部北京辦事處其他部門
業績考覈額度20%15% 15%7.5%
行爲考覈額度05%5%7.5%
  4、 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計算方法:
  不同部門的業績考覈額度:A;不同部門的行爲考覈額度:B;
  當月業績考覈指標:C;當月公司營業收入:x;
  當月員工行爲考覈的分數:y;
  當月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z
  z=A*(x/C)+B*y
  5、 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浮動限度:市場部、北京辦事處爲當月工資的80%~140%,管理層、其他部門爲當月工資的85%~120%。
  6、 員工掛鉤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覈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四、考覈程序
  1、 業績考覈:按考覈標準由財務行政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 行爲考覈:部門員工的行爲考覈由部門經理會同業務副總經理進行,部門正副經理的行爲考覈由管理層進行。
  五、考覈結果
  1、 業績考覈結果每月公佈一次,部門行爲考覈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佈一次。
  2、 員工行爲考覈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覈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 每月考覈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鉤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 如對當月考覈結果有異議,請在考覈結果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財務行政部提出。
  六、本制度自2014年3月27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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