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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訓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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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安全培訓制度範本

本制度參照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上級專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特點制定。

1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適用於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內容。

3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則

3.1提高公司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熟練地掌握安全生產技能,自覺地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保障安全生產。

3.2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產中應負的責任,熟悉和掌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提高預防事故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職工進廠時的“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教育和複訓教育、職工變換工種崗位時的轉崗教育、職工休假復工時的復工教育、中層以上幹部的安全意識教育、班組長的安技知識教育和全員的安全教育等八種。

4.1“三級”(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

4.1.1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安保部負責講課。教育時間不少於40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2公司特點(包括產品種類、性能、危險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3一般電氣、機械、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識;4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等四方面。

4.1.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組織和教育。教育時間不少於36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1本車間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藝、機械、電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項;2本車間安全規程與制度;3本車間有哪些危險場所、危險特性及預防辦法;4本車間曾發生過的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5各種消防器具和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五方面。

4.1.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教育,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崗位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定、安全職責、工藝流程;崗位的安全裝置、工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設備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項、應急措施等三方面。

4.2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據生產、設備、氣候變化或實際工作需要,靈活

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如節日放假、設備檢修等等,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車間、部門組織進行。

4.3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教育和複訓教育。對從事電、氣、鍋爐水處理、壓力容器、起重、廠內機動車輛駕駛、電氣焊等作業人員的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和一年一次的複訓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作業證後,方可上崗獨立操作。

4.4變換工種的轉崗教育。

4.4.1職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在從事新的工作前,必須進行車間(部門)、班組的兩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從事新的工作。

4.4.2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全員負責組織,車間和班組實施教育。

4.4.3教育內容同“三級”安全教育的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相同。

4.4.4變換工種教育應做好登記、建檔工作,教育內容、成績應填寫在《安全作業證》上,並報有關部門作爲核發新工種勞保用品、保健津貼的依據。

4.5復工安全教育。

4.5.1職工因停工、休假、離崗三個月以上,或工傷痊癒後需復工的,或因違紀違規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獨立上崗操作。

4.5.2復工安全教育由車間的領導和安全員具體負責,車間、班組組織實施。具體教育內容同“三級”安全教育的車間班組兩級安全教育相同。

4.5.3復工安全教育應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在《安全作業證》上做好記錄,並報有關部門作爲重新核發勞保用品、保健津貼的依據。

4.6中層以上幹部的安全教育。中層以上幹部在任職期間,必須經過資質部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做到持證上崗。以後每兩年複訓一次,取得的資質證書要登記存檔。

4.7班組長安全教育。班組長安全教育是指車間內的班組長,在任職期間,由安保部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進行授課,每兩年複訓一次,教育的內容和考試成績要登記存檔。

4.8全員安全教育。

4.8.1全員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門、各級等應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標語、圖版、講話、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4.8.2車間、部門必須每週一次,組織開展以車間或部門爲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活

動時間,不得少於1小時,活動時間不得挪作他用。

4.8.3班組每天應開好班前會和班後會,班前會上要預想當班時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佈置防治對策;班後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的安全情況。

4.8.4公司在開停車、設備檢修或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產品時、節假日前,應認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5“安全作業證”管理

5.1公司生產人員的“安全作業證”,由班組長統一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特殊工種操作證》由本人保管,工作時隨身攜帶;其他人員的安全作業證,由持證者妥善保管。

5.2“安全作業證”的內容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不得塗改和轉借他人,如丟失應及時向所在部門申請補辦。

5.3職工在公司內調動的,應證隨人走,若調離公司的,應及時將作業證交還給公司安保部.

篇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培訓教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公司領導、管理人員、全體員工及進入公司的外來施工、參觀、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第二條 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

通過實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公司領導和基層管理人員具備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違章指揮;員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業規程、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違章作業;外來人員在公司活動期間能提高安全意識,瞭解現場風險,服從現場管理,實現人身安全。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督促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並提供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支持,負責審覈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落實。

(一)安全環保處

1、負責每年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新入廠員工公司級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公司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組織開展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重新上崗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

3、負責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估,並記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情況。

4、負責對各單位開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動的檢查考覈。

5、負責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建立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臺賬,建立外來學習、承包商等培訓管理臺賬、檔案。

(二)人力資源處

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技能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對員工的安全作業技能培訓和對各單位開展經常性安全作業技能

培訓的監督考覈。

(三)總調度室

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藝安全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工藝安全培訓,教育員工瞭解工藝系統危害,採用正確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藝傷害發生。當工藝技術、工藝設備發生變更時,對操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變更內容的培訓。

(四)各車間(部門)

1、負責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規定和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目標和要求。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並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2、組織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安全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當教育培訓計劃變更時,負責記錄變更情況。

3、負責對新入廠、轉崗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負責對班組級安全教育的管理。

4、負責建立本車間(部門)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第三章 培訓方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分管生產安全副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環保處負責協助當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 ,接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管理培訓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並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培訓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

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第五條 其它副經理、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任職。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安全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

(三)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

(四)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五)事故現場勘驗技術及應急處理措施;

(六)應急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七)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九)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十一)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的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第六條 班組長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培訓主要內容有:

(一)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 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班組三基管理及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 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六)在崗的班組長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第七條 公司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再培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八條 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新入廠員工(以調入、招收、分配、復轉等形式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和實習培訓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

(二)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公司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定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和氣體防護常識等;

3、公司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生產的性質、安全生產的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作業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新員工經公司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車間或其它部門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

(三)車間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車間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車間的安全生產概況;

2、本車間的職責範圍、應知應會;

3、本車間的安全生產職責;

4、本車間的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個人防護用品、消防、氣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訓;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新員工經車間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四) 班組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班組級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

1、詳細培訓本崗位的生產原理、介質特性、流程;

2、崗位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

3、生產控制的主要指標;

4、生產控制的要點;

5、事故防範措施等;

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培訓考覈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崗位,必須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訓合格。

(五) 公司新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培訓教育考覈情況,應留存相關培訓記錄。

第九條 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教育

從事電氣作業、金屬焊接、起重吊裝、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氣瓶充裝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特殊安全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培訓。具體執行公司《關於規範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意見》。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覈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覈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管理臺賬。

第十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編制相應安全操作規程(法),對有關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十一條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各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十二條 日常安全教育:

(一)安全環保處根據年度計劃組織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動計劃,各單位(部門)、車間、班組應按照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

(二)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於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2學時。

(三)班組安全活動

1、每月不少於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企業負責人應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篇三: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前言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防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使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穩定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必須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教育,特制定制度。

本制度根據《消防安全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要求制定。 本制度由********歸口。

本制度起草單位:******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於2010年*月*日首次發佈,於2010年*月*日實施。

1、0入廠安全教育

1、1凡新入廠的職工和實習代培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廠級教育(不少於一天);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基本安全知識 (“三不傷害”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遵章守紀,反“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

(2)車間教育(不少於一天)

a車間生產特點,勞動紀律和注意事項。

b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c車間歷年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訓。

(3)班組教育(不少於一天)

a崗位操作規程及安全責任。

b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的措施。

c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項等。

1.2三級安全教育不少於三天,方可進入現場或崗位工作。新工人到崗後仍應在老職工帶領下上崗操作,技術熟練後方可獨立操作。

1.3來參觀學習人員,應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注意事項教育。

1.4調換工種或因故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人員,返崗後仍需進行安全教育。

1.5班組安全‘三級安全教育’回執單送回車間安全員處存檔。

2.0 特殊教育

2.1 特殊作業人員(電氣、起重、電氣焊、行吊,車輛駕駛等)必須進行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後,方可從事作業。

2.2 在進行設備重點大修項目及進行危險作業前,對檢修人員、施工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則不準施工。

3.0 日常教育

3.1 各生產單元利用班前班後會的時間,堅持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3.2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活動分析會,總結前段時間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今後改進措施。

3.3 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要分別進行安全教育或離崗安全學習。

4.0 “四新”安全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入使用前,必須對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0 外來人員安全教育

5.1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施工作業前,必需要經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和車間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5.2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前,必須要經綜合辦和企管部相關人員進行生產現場安全事項預先告知教育後,方可進入生產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