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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員工規章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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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店員員工規章制度(通用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通用8篇)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1

爲了創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商店嚴格規章制度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崗,把衛生打掃完畢,衛生包括室內、衛生間、室外門臉玻璃,櫃檯由個人負責,保持清潔明亮。

二、服從分配和管理,不得損毀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機密,精神飽滿地進入工作狀態,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體。

三、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職工作。

四、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嬉笑、打鬧、睡覺而影響本店面形象,遲到和早退應扣除相對應的金額,當天未來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處理,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經過經理同意方可請假。

五、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不許用店面電話打私人電話

六、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顧客;微笑是每個銷售人員的基本表情,面對顧客應表現出熱情、真誠、親切、友好、專業。

(2)瞭解各產品性能,向顧客合理的介紹,說話語氣要輕。

七、辭職條件

(1)員工合同期滿後方可離職,離職將發放所有工資

(2)如需離職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工資,不發提成。

公司宗旨:敏銳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溫馨、潮流爲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爲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爲追求目標!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2

1、工作時間保持愉快精神,和氣待人

2、在店內不得抽菸與喝酒。

3、保持店面整潔,天天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需拖地,每週一進行店內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認假幣,如收取假幣將在月結工資中扣除同等數額的貨幣。

5、妥善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存貨發現貨品被盜,按照被盜商品的成本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6、做好店面貨品整理,陳列貨品需精心搭配和擺放。

7、按時上班,吃飯時間不超過1小時,當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資。

8、任何因主觀原因引起的.貨品退換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釋清楚:“物品如無任何質量和品質問題,我們均不接受退換。”

9、店內有客人及生意時儘量不要接聽私人電話,影響銷售。

10、上班時間儘量不要異性朋友探討,特別是不要逗留在店鋪內,影響銷售。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3

第一條 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bi。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 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爲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爲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 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准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爲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4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着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幹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設備,人爲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5

一、早晨9:30上班,用15分鐘整理內務,於11:20完成衛生,休息可外出30分鐘。

二、早餐過後13:00準時到大廳門口立崗到客人來後迎接上樓。(使用標準服務用語,站姿,正確引位)。

三、餐具歸理每個包廂多備2套,大廳主備餐櫃有15套應急,當本包廂缺餐具時可以拿來補充(開餐前檢查餐具備用、日常用品不齊,衛生不合格罰1—3元)。

四、酒水提成:20元—30元(提1元) 、35—50元(提2元) 、 50—80元(提3元)、80—100元(提6元),每週提成在10元以上者,除2元做餐具破損費。5元以上除1元,工作失誤損壞者,按原價賠償。

五、休息日,每人每週公休兩天,完成各自私事,外出一小時以上算請假,特殊情況除(公事),休息不定期可與其他同事調換。

六、衛生範圍:包括桌面、椅子、餐具、窗臺、地面、牆邊、邊線、備餐櫃、門框。

七、服務技能考覈不過關,遭客人投訴,將處於停休,

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標明日期。

八、尊重他人,在工作期間嚴禁用髒話辱罵同事,在客人面前不可大聲喧譁,影響餐廳形象,違者嚴懲。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6

一、 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9:00---21:30分,不遲到不早退。

二、 遵守店內各項規章制度

三、 按時參加店內各種活動及員工培訓

四、 儀容儀表符合上崗要求,不着奇裝異服

五、 按規定時間姿勢站立、行走和服務,對客人使用禮貌用語

六、 工作期間不可做不文雅動作(打哈欠、剪指甲、伸懶腰)

七、 工作未經批准,不可做任何與工作無關事情,不準擅自串崗

八、 不做不文明舉動(吐痰、扔雜物、大聲宣譁、追逐打鬧)

九、 主動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不可擅自離崗

十、 愛護酒店物品,無心損壞按價賠償,不私用公物做個人用途

十一、 注意水電能源節約,避免損失和事故

十二、 按崗位規定標準工作,避免不良後果

十三、 按規定存放物品食品,嚴禁亂堆亂放

十四、 手機在工作時間內,調成振動,未經允許,不可接打電話或回覆短信

十五、 不可越權工作,不可有消極作爲

十六、 非工作需要不可飲酒,在指定位置吸菸

十七、 拾到客人遺忘物品,及時上次

十八、 不對外泄露酒店的涉密事項

十九、 未經批准不準私自會客,接待親友

二十、保持團結,不與同事、客人發生口角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7

1、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上班第一時間打掃店裏衛生,必須做到整潔乾淨,如:(冰箱、冰櫃、收銀臺、地板等)隨時補貨,做到貨架豐滿,並查看商品日期。

4、上班時間不得睡覺,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不披長髮,不紅妝豔抹,不和顧客開玩笑。

5、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本店形象,透露本店機密。

7、認真聽取每位顧客的建議和投訴。

8、偷盜本店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9、熱情接待每位顧客,做好熱情、熱愛的服務。儘快瞭解店內的食品擺放,以便更好的爲顧客服務,如“您好,歡迎光臨”、“謝謝光臨,請慢走”的口頭語和顧客打招呼,禁止和顧客爭吵,說髒話、粗話。

10、員工獎罰規定

獎:全勤每月100元,衛生乾淨每月100元

罰:透露店裏機密將扣除本月的工資

私下使用本店電話者扣罰20元

11、應聘條件:

①需交身份證複印件;

②所有應聘者試用期3-4天。

③試用期間必須遵守本店規章制度;

④新員工不得進收銀臺。

店裏宗旨:以食品安全爲保障,以信譽經營爲理念,以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爲追求目標!

店員員工規章制度8

一、每天早上提前二十五分鐘正常開門營業。

二、開門時,必須經理或主管、當值日人員至少二人以上在場方可開門。

二、(衣服整潔、嚴禁披頭散髮、留海須齊眉毛,嚴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褲、裙子),(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必須提前做好營業時的準備,到崗位後應認真、迅速的上貨、擦貨,拉架,保證商品貨架的整齊,乾淨衛生和貨架的豐滿,(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三、上班時間必須站立規範,嚴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貨架,(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嚴禁在營業場內吃東西,嚼口香糖、哼歌、吸菸、聚堆聊天、嘻笑打鬧、看書看報,(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四、文明用語、熱情爲顧客服務,不準與顧客頂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如遇顧客來店退換貨、質量問題或其它稅費部門來店,熱情告之對方稍等,立即通知主管,若主管不在,可電話聯繫,不允許不報告主管或經理擅自處理來店顧客退換貨或質量問題等事情。(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0元/次)。

五、嚴禁私自倒班,若確需要倒班者應提前給經理或主管說明原因,以便及時安排、調整.請事假者,應提前一天遞交假條,主管批准後,方可休假。請假一天(35元/天),加班一天(35元/天加提成),曠工(50元/天)。

六、各街區員工要及時在各管轄區內巡視,及時拉架併爲顧客導購,同時應提防盜竊行爲,保證商品安全。

七、凡遇供貨商來貨(或進貨),必須先覈查售價、進價再訂價,方可標價,再上架,如若不按規定標價誰標錯價由誰補齊標錯差價。過期商品及被損商品要及時下架,如不及時下架而給超市造成損失者,由區域負責理貨員承擔一切責任。

八、服裝、鞋櫃組銷售嚴禁。內部營業員收顧客錢單獨到收銀臺爲顧客交錢。必須帶實物商品協助顧客到收銀臺交款。(營業員違反規定給以10元/次經濟處罰,收銀員違反規定給以1元/次經濟處罰,嚴重不按規定,按當次收顧客實際錢數處罰)

九、上班時間員工不得購物,早班員工須在下班時間購物,晚班員工必須在下班前五分鐘購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須與當日下班時間帶離超市。帶離超市必須讓主管查看實物和電腦小票纔可下班離開超市,(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十、上班期間,不得干與工作無關事情.不準攜帶手機,攜帶手機必須關機(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如:接、打手機處以50元/次;私會親朋友處以5元/次;等等)。

十一、每天上班前10分鐘要簽到,遲到五分鐘處罰5元,遲到半小時扣除當天工資並參加當日工作,如不參加工作者視爲曠工計算(50元/天)。

十二、全體員工偷、吃、用行爲一經發現,給以此商品十倍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上班期間賣錯商品價錢,誰出錯由誰補齊賣錯差價,少收賣出商品錢數,誰出錯由誰補齊少收錢數,可按店內規定最低價補齊。

十三、損壞任何設施(打價槍、條碼稱、等等)、任何商品照價賠償。

十四、各早班營業員每天上班必須各自負責區域貨架地面及門外玻璃、門外地面清掃一遍,各營業員下班後必須把各自負責區域商品整理整齊,門內外清掃乾淨並進行衛生簽到纔可簽到下班,(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十五、在工作方面全體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主管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紀律方面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初次進行提醒,嚴重批評警告,展教不改報之經理簽單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