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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政策詳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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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此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點?具體下面跟本站小編來看看。

2016河北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政策詳細解讀

依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省政府印發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爲使學校、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準確瞭解《實施方案》有關內容,確保《實施方案》平穩落地,各項改革措施順利推進,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河北省《實施方案》總體情況

1.《實施方案》產生的背景及起草過程。

2014年9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圍繞“促進公平、科學選才”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之後,教育部相繼出臺了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四個配套文件,要求各省在國家政策框架體系內,制定本省的貫徹落實方案,明確各項改革舉措的時間表、路線圖。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加快制定河北省《實施方案》,2015年初省教育廳成立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先後多次深入全省各地高等院校、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教育研究機構和考試招生機構進行了廣泛調研,全方位聽取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對浙江省、上海市的試點改革方案以及兄弟省市的改革草案進行比較分析,從中吸取有益的經驗和做法;形成初稿後,又邀請中學校長、一線教師、大學教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不同類型專家反覆論證修改。最終,《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批准,上報教育部備案通過,向社會公佈。

2.《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河北省制定的《實施方案》是在國務院《實施意見》確定的五大任務18項具體舉措框架下完成的,是對《實施意見》各項改革舉措的貫徹落實。《實施方案》共分爲三部分:一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改革目標;二是主要任務和措施,包括完善中小學招生和評價制度、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深化考試內容改革、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機制改革、啓動高考綜合改革和強化監督管理機制;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經費投入、穩步推進實施和加強宣傳引導。

3.此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點?

河北省此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一是覆蓋範圍更廣。這次改革不再侷限於某一階段或是某個單項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蓋了從義務教育階段到高等教育階段考試招生的全局性變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繼續教育等一系列考試招生,幾乎關係到所有受教育人羣。二是入學機會更公平。進一步完善了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辦法,努力破解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難題;逐步建立起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暢通學生縱向流動渠道;進一步減少和規範了高考加分,確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這些改革舉措將惠及廣大考生,保障了各階段受教育人羣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三是招生錄取更科學。首先,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從”,推進人才評價選拔從單一向綜合轉變,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爲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更加註重對考生日常學習和綜合素質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終身”的考試格局,自主選擇考試科目可以實現“考其所長”、“考其所好”,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使一次考試的重要性降低,減輕了考生的心理負擔;再次,緩解了普通高考“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壓力,逐步實現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鼓勵有意上高職院校的學生提前分流,相應減少了高考的競爭壓力。

4.河北省《實施方案》中有哪些執行的是國家政策?有哪些是對國家政策的細化和拓展?

在制定河北省《實施方案》過程中,凡是國務院《實施意見》中有明確規定的,我們嚴格貫徹落實;對於需要進一步細化的,根據河北省實際情況,也明確了改革的方向,提出了任務目標。具體來說,屬於國家頂層設計的,關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設置、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統一高考科目的設置及分值、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普通高校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方式等內容,在河北省《實施方案》中全部嚴格執行。

屬於河北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進一步細化的,主要有以下五點:一是決定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二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任選,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只有一次參加考試的機會,今後將積極創造條件,爲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及更換已選科目提供機會;三是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並且在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中試行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的方式,2021年推廣至普通高考使用;四是大幅減少和規範河北省的地方性加分項目,取消了“僑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兩項高考加分項目,保留“農村獨生子女”加分項目,加分分值不變,加分範圍只適用於河北省省內高校招生;五是從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錄取院校與第二批合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二、關於中小學招生和評價制度改革

5.高中學生如何選擇學業水平考試的選考科目?

改革後,普通高中將不再簡單分爲文科、理科,學生按照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規定學習所有科目,每門課程結束後都要參加相應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參加高校招生的學生可根據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興趣愛好及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將這3個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6.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與其餘科目在考試內容、考試方式、考試時間以及成績呈現上有什麼區別?

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與其它科目的主要區別在於,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考試科目屬於等級考試,考試內容爲該科目國家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內容和部分選修內容,成績呈現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爲A、B、C、D、E五個等級,一般應在學完所選擇考試科目全部必修內容和選修內容後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方式爲統一筆試。其它考試科目則屬於合格考試,考試內容爲該科目國家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內容,成績呈現方式只區分“合格”與“不合格”,學生學完相關必修內容後即可報名參加該科目考試,考試方式有統一筆試、統一網絡考試和現場測試。

7.爲什麼河北省現階段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只允許考一次?

關於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考試次數,目前兩個試點省市的改革方案中,浙江規定可以考兩次,上海規定只能考一次。河北省採用了上海模式,規定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只能參加一次考試,主要是考慮到兩次考試的等值性難以把握。由於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按照比例以等級呈現,那麼多次考試會造成評價結果的等值性差異。如何科學合理地組織開展第二次考試,保證兩次考試具有等值性,目前尚無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鑑,仍然需要進一步調研論證。因此,在現有條件下,河北省規定選考科目只考一次,今後,隨着學業水平考試的進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進,在廣泛調研、總結經驗、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河北省將逐步實現爲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及更換已選科目提供機會。

8.爲什麼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新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目前,河北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實施辦法》,報教育部備案後將向社會公佈,同時全省統一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正在積極建設過程中,即將投入使用。爲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中的重要參考作用,河北省定於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並在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試行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方式,不斷積累經驗,進一步完善舉措,爲2021年推廣至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使用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關於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

9.爲什麼要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

實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是這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高等職業教育擔負着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任務,因此在考試招生中更加註重對學生職業傾向和職業技能的考覈。實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將高職院校的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既有利於高職院校按照職業教育的規律選拔和培養技能型人才,同時也有利於一部分學生儘早地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教育,從而減輕高考的備考負擔。

10.目前河北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都有哪幾種形式?

河北省現有的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高職院校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招生(高職單招)。2015年,河北省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計劃突破7萬人,實現全部66所高職院校全覆蓋,已達到教育部提出的“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佔高職院校招生總數一半左右”的任務目標,2016年將繼續擴大招生比例,到2017年成爲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應屆畢業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中、高職銜接貫通培養模式。貫通培養的`考試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過多年探索並不斷完善的,可以作爲高職院校招生的輔助渠道。三是通過普通高考進入高職院校學習。考慮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將繼續保留考生通過參加普通高考進入高職院校學習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