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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接送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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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1接送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1接送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接送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旨在規範企業員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費用,提高企業運作效益。

第二條本企業員工國內外出差或參加短期業務訓練等,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二、國內出差

第三條國內出差分爲長程、外勤兩種,出差時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員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覈准,否則其旅費一律不準報支。但因緊急事務經部門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單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視爲長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論,但外勤而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車、公路汽車等公開訂有價目表者爲原則。交通費憑證證明核支,實報實銷。乘坐企業自備交通工具不得支領交通費。因公需乘計程車由部門主管證明核支。

3、長、短程出差,無論其出差及銷差時間提早或延遲,均不作加班論。

第四條外勤在三小時以上於上午七時以前起程者報支早餐費X元,下午一時以後銷差者支午餐費X元,下午七時以後銷差者支晚餐費X元。

第五條長程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膳費等。

1、普通員工隨同部門主管及以上幹部出差時,視實際情形比照乘同等車及住宿,由部門主管證明核支。

2、公務必要並報經總經理覈准者可乘坐飛機。

3、員工適用本規定應以職稱爲準,無職稱者以職位爲準。

第六條住宿費按夜數支付,如檢附憑證不超過規定者得按標準支付,如未檢附憑證者按規定七折報支。但在火車中歇夜或出差處所免費招待膳宿者,不得報支膳宿費。如因實際需要陪同賓客住宿者,按其檢附之憑證實數支給。

第七條出差膳費什支費按日數支給,但在上午出發或下午銷差者當日應支三分之二,下午出發或午前銷差者當日應支三分之一。

第八條員工每次出差或派駐地區服務,如在同一地點駐留半個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規定膳、宿、什費標準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條員工每次出差或派駐地區服務,如在同一地點駐留半個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規定膳、宿、什費標準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規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條員工人事異動搬遷費酌情給予補助,標準另定。

第十條員工出差前按實際需要憑"出差申請單"第三聯向出納預借差旅費,銷差後應於一個星期內填具"出差旅費報銷清單"按"出差申請單"核決權限呈覈報銷。會計部門每月編造"企業每月出差旅費一覽表"送呈總經理核閱。

第十一條員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視事實需要覈實,在限期內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應事先以電話請示主管或返回企業後,由主管覈定追認。

三、國外出差

第十二條奉派出國人員應就出國目的、任務、日程、所需經費等有關事項提出"出國計劃書"一式二份呈總經理後轉呈董事長。經覈准後始得辦理出國手續。

第十三條出國人員其"出國計劃書"經覈准後,應填寫"出差申請單"經呈准後向部門申請旅費外匯。

第十四條凡受國內外機構補助出國人員,其旅費已由其他機關照規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國外出差旅費,但所受補助費用較前條標準爲低時可比照前條標準核補差額。

第十五條出國人員因公交際應酬費用除呈奉總經理覈准由企業開支外,均應自理。

第十六條出國人員在國外必要之長途旅行,應以規定之路程爲限,如有規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費,須由總經理覈定始得準報支。

第十七條企業長期(三個月以上)派駐國外人員在駐外期間之待遇,由總經理辦公室視其地區之生活水準及由企業提供之其他設施等擬定標準呈董事長覈准實施。

第十八條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兩星期內提出有關任務之書面報告呈總經理並董事長核閱,否則旅費不得報銷,並按情節輕重酌予懲處。

第十九條受訓分爲外埠受訓及本埠受訓兩種,差旅費報支標準同本制度第三條,以五十公里爲界。

第二十條企業員工赴外埠參加訓練或實習其往返交通費及受訓期間之膳、宿雜費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規定辦理。

1、訓練機構或本企業已供給交通工具或費用時,不得報支交通費。

2、訓練機構或本企業供給全部膳、宿者,其雜費准予全額報支。

3、訓練機構或本企業供給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給項目不得報支外,其餘仍依本辦法規定計給。

第二十一條企業外本埠受訓員工在本埠參加訓練或實習,訓練機構不供給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費用者,其受訓期間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條規定報支誤餐費一餐,交通費則依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企業員工赴外埠參加企業內各部門所舉辦之訓練或實習,以由主辦部門統籌供應膳宿爲原則,除已供給項目不得報支外,其餘均比照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員工在本埠參加訓練者,一律由主辦部門統籌供應午餐或晚餐,其費用以每餐X元爲原則。

訓練地點與辦公地點不同地址時,如主辦部門未供給交通工具及費用者,其交通費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條辦理。

四、借調

第二十四條本企業員工內部借調視同國內出差,依本制度有關條例處理。

五、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企業員工如有違反制度虛報旅費,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二十六條本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接送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爲規範出差人員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勵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出差制度》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當日無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差人員的統一管理。

1.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上(含)出差人員的審批;

2.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下出差人員的審批。

3.財務部負責經批准後的出差費用預付與報銷結算。

四、出差申請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也可以計劃形式提出),說明出差事項、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長(含)以上人員的出差由總經理審覈批准,部長以下人員的出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審覈批准,簽字後的《員工出差申請單》交辦綜合管理部備存。

3.因時間緊急,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者,應由先口頭報告出差審批領導,出差返回公司後補辦申請手續。

五、出差費用領報規則

1.差旅費申領

1)出差人員須於出差前1天,預算差旅所需費用,填寫借款憑證。

2)交總經理簽字,財務經理覈實。

3)到出納處借款。

2.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人員返回後一星期內必須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2)報銷時須將有關單據在《憑證粘貼籤》上粘貼齊備,並在每張單據的背面註明消費事項。

3)交部門主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

4)財務部審覈後,到出納處報銷。

3.有預支差旅費而逾期未報銷者,出納有權催促,逾一個工資期者,出納應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支之差旅費。

4.出差期間由本公司或有關單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費或住宿費;出差者不得再申報相應費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差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六、差旅費計算標準

1.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實銷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費用採取限額控制,伙食費補貼採取包乾制,市區交通費報銷爲: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以坐出租車憑票報銷,一般人員只能坐公交車憑票報銷。

2.部門副經理(含)以下人員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臥、客車、輪船爲主,嚴格控制軟臥和高等客倉,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乘坐飛機。800公里或(8小時)以上乘火車者享受硬臥,不坐硬臥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車票全額的50%的額外補貼,800公里(8小時)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示,方可執行

3.招待客戶所發生各項費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須事先徵得分管副總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招待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須事先徵得總經理的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

4.差旅費按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車間班組長)、部長(包括車間主任、廠長、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三個級別標準申領,凡與高階層人員一同出差者,差旅費可參照高階層人員標準申領。

5.出差人員所達目的地的車費、住宿費、市區交通費在標準與要求範圍內憑正規票據實報實銷,超過標準部分自負;伙食費補貼按標準包乾報銷。

七、當日往返出差費用計算標準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

2.當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費用按票據實報實銷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時間可報誤餐費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參加培訓、學習、支援等公務的員工,按照30元/天的標準報銷工作餐費。但若其費用已由公司或有關單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請報銷。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時,一律以公交車代步,不得乘計程車,否則費用自理。除非特殊情況,但要經部長查實,經總經理特批。

5.如果兩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儘量節約開支。

八、出差承包費日期計算標準

1.差旅承包費按實際出差日數申報,從本地出發上午12點以前離開按一天計算;中午12點以後離開按半天計算,返回本地中午12點以前到達按半天計算;中午12點以後到達按一天計算。

2.出差的路線和時間如果與申請路線和時間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告訴部門主管,否則繞道產生的費用和時間不予計算。

九、出差外勤紀律

1.員工出差應本着節約原則,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職業素質,與客戶約見、商談準備充分,秉公辦事,不得徇私索賄、謀取私利,違者按章從嚴處罰。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條例,並潔身自愛,違法者後果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3.員工出差在外,行事應謹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災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七、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接送管理制度3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誌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並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維護。

6、小學每週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不少於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爲進行監督,並及時向區交巡警大隊報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覈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督司機的駕駛行爲,發現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後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爲,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

11、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文教體局和區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交巡警大隊審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

接送管理制度4

1、目的

爲使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出差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明確出差任務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補貼等支出標準,規範相關費用報領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製度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2.1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按照公司管理辦法同意因公出差的所有員工。

2.2 經公司同意外來xx面試的人員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2.3 經公司同意外協作單位的人員來公司配合工作的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3、出差管理辦法的內容

3.1 定義:因公工作、開會、學習、培訓、考察等離開工作所在地去外地超過12小時且不滿90天均視爲出差。

3.2 出差管理辦法包括:出差任務、出差費用支出及報銷。

3.3 差旅費支出管理職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差旅費用的審批、借支、覈銷事項。

3.4 差旅費用明細項目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出差補助。

3.5 差旅費用標準有公司統一制定,支出須編入項目預算。

4、出差任務批准

4.1 公司員工出差,需提前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填寫《出差審批單》,審批單需要根據出差任務列明出差原因、各項估計支出費用,《出差審批單》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要求統一編制表格作爲附件下發使用。

4.2 公司員工出差,報經辦公室審覈,經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款出差。

4.3 因急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出差,需電話通知辦公室備案,以便按公司規定出差費用報銷出差的開支。

5、差旅費借支

5.1公司員工出差,凡經審批同意的,也可以先自行墊付,回來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標準報銷。

5.2 經辦人持審批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必須在規定地方簽名,填寫好規定的內容、需要轉賬的填寫好開戶行及賬號信息。

5.3 出差期間任務有所變動,延長出差時間或增加表格出差地點的,出差人員必須電話向公司辦公室主任說明情況,未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一律視爲曠工;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返回後需要補辦《出差審批單》,未簽字補辦《出差審批單》的,財務部對出差支出不予報銷。

5.4 對於借款額明顯高於公司規定標準的,財務部有權提出調整意見,對於需要特殊處理的費用需要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方可借款。

6、差旅費用標準

6.1 公司員工出差城際間交通費(含靈武市)、住宿費實行按職務限額憑票據實報實銷的辦法,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時須附酒店或賓館的住宿結賬清單。購買高價票的,高出票面價格部分一律自理。

6.2 經批准自駕私車作爲交通工具出差的,汽油費、車輛維修費由辦公室在出差前核定,過路橋費、停車費用實報實銷,補助中的市內交通費用不在另行報銷。

6.3 出差市內交通費、伙食費、通訊費以定額出差補助形式發放,包乾使用。出差補助發放天數按離開銀川市公司至返回銀川市的日期連續計算(如有接待,補助不計),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如果出發和返回當日超過10小時計兩天,下午13時後出差或下午13時前返回者,當日定額出差補助按半天計算,當日往返,離開公司超過10小時計一天補助。

6.4 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

6.4.1 公司業務招待規定:項目部、出差人員因公需要業務招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計單位等相關單位人員時需要提前和辦公室進行申請報備,如果不能進行書面填寫報備表的,可以在事後10天內進行補籤手續,過期辦公室可不予報銷,說明需要業務招待人數及業務招待發生的原因,並經公司副總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業務招待。

6.4.2公司業務招待費用規定(不含酒):公司高管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50元每人,公司中層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00元每人。

6.4.3公司業務招待用酒規定:公司高管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聖坊,公司中層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珍寶坊。

6.4.4 出差人員在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同時在補助中按出差人員人數每人每餐20元扣除伙食補助。

6.4.5 一般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超出公司規定標準的經手人自行解決,業務招待費用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如:爲招投標等)可以事後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據實進行報銷,報銷必須憑實際消費發票。

6.4.6 原則上業務招待費用不得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要求公司參加人員不得少於2人,每一項目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不得超出兩次。

6.4.7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時,必須有公司所有參加人員的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副總經理簽字,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還需公司總經理簽字後進行報銷。

6.5 出差的住宿費、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銀川市以外)、伙食費、通訊費的報銷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所有標準根據公司辦公室制定,總經理批准的標準統一執行。

6.5.1 原則上員工乘坐飛機出差的,如無公司車輛接送,應乘坐機場大巴到達機場、市區。

6.5.2 費用包乾的項目計算方法:補助 = 標準x 出差天數,出差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佔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5.3 同性別兩員工一起出差,原則上應同住一間標間,住宿標準採用兩人中職級最高人員標準執行。

6.5.4 住宿飯店優先考慮全國連鎖的快捷酒店、旅館,費用按公司辦公室確定的標準執行,費用在範圍以內的實報實銷;因工作需要,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執行,未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部分,自行承擔。

6.6 因公出差需要購買飛機票、火車票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訂購,除因特殊原因並經公司領導同意的除外,其餘渠道訂購飛機票、火車票辦公室一律不予報銷。

6.7 員工出差有外單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報銷住宿費用。

6.8 出差補助標準:出差補助計算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佔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8.1 伙食補助按每人每餐20元進行補助,一日三餐計取;

6.8.2 出差過程中市內交通、通訊補助全國大中型城市按每人每天40元補助,其他城市按每人每天20元補助;

6.8.3 住宿補助標準:全國大中型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8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280元每天計算補助;其他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24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150元每天計算補助。

6.8.4 公司高管:公司副總經理、總工;公司中層管理者:公司項目部經理、預算部經理、

採購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及設計部經理。

6.8.5 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籤批之日起開始執行,公司相關人員按制度嚴格執行。

7、 附則

7.1本制度由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負責解釋。

7.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接送管理制度5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爲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後負責關好車後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發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制動、方向、發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況。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後,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並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範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於兩次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況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責任追究

1、發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並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現駕駛員酒後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並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定要求,若發現存在監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