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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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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

一、爲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駕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董事長爲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面組織領導,管理責任。

三、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爲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四、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五、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採取防消結合的方法,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把安全工作的重點放在以預防上來。

六、不斷加強制度建設,針對客觀不變的形勢和條件,及時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項管理制度常處於完善,適應和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責任制,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等責任制,逐步形成制度體系。

八、經常性,多樣性,廣泛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靈活的宣傳安全知識,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分析典型案例,通報違章事故,提高大家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會與安全活動日製度,開會必須講安全,佈置檢查工作有安全內容。

十、開展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公司領導利用協助處理事故,瞭解車輛手續,業務人員利用車主,駕駛員來公司的機會,瞭解安全情況,宣傳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引導他們學習報紙雜誌,灌輸安全思想。

十一、加強對駕駛員隊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術精良,本領過硬,健全意識強,防範方法好,遵紀守規的駕駛隊伍。

十二、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種類違章和事故,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有關人員未受安全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十三、嚴格執行交通部《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辦法》對發生的重大,特大責任行車事故要在四小時上報。

十四、因工作不負責任,瀆職,或者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損失的,必須負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制度2

1、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總責。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7、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8、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總經理親自帶隊。

9、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制度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規範,按照經營資質條件和核定得經營範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2、依法經營,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3、營運車輛出車前,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車輛正常運作;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

4、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上崗,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

5、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以及從業人員、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

7、嚴禁超限超載,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8、按規定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或承運人責任險;

9、自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導致事故的,本人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重點車輛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集團綜合辦公室爲集團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覈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範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態完好,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批准後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票需經集團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後方可報銷。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向集團綜合辦、集團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事後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集團報告,並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和羣衆沒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5、各單位車輛夜間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二條駕駛員管理

1、集團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覈合格後發給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對年齡偏高、精力不濟的駕駛員應及時調離駕駛崗位。

2、凡駕駛帶有郵政標誌和集團車輛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

3、準駕證發放範圍和必須具備的條件,準駕證發放對象應是集團公司駕駛崗位上的人員和部分在非駕駛崗位工作但確因工作需要駕車的兼職駕駛人員;所有準駕人員必須駕駛技術熟練,且駕齡在一年以上,能夠勝任駕駛工作。

4、準駕證的簽發,集團公司在職駕駛員由集團綜合辦負責審批及備案發放。兼職駕駛員必須由各公司報分管總裁同意後,報總裁審批。準駕證有效期爲一年。

5、集團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動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證可以繼續使用;兼職駕駛員一旦調離原崗位,準駕證不再繼續使用,所領取的準駕證必須上交集團綜合辦註銷。

6、全體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安全行車,必須持派車單出車,嚴禁酒後開車,開英雄車,賭氣車。

7、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發現車輛有異常現象要找原因及時維修,保證不帶病出車。車輛須經常清洗、擦拭,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辦公室批准而駕駛車輛的視爲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三條用車規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集團規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集團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集團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交費。

5、集團綜合辦應確保集團領導的公務用車,集團機關各部室工作人員凡在老城區內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後方可派車。

6、凡基層單位因公需借用集團機關車輛的,必須在集團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集團總裁批准,並按規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集團總裁批准並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集團綜合辦備案。

第四條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一覈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自理。

第五條檢查與考覈

1、由市局相關部門,集團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准駕駛本集團車輛或未經批准超範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覈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覈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單位,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如發生有理由申告考覈當事人200元;違反規定用本集團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覈用車人和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各200—500元;並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准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覈用車人2000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並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定用車的單位和個人,若發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定全額賠償。

4、按規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計評定工作,並按時上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覈該單位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單位無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覈單位或個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一類車。檢查中發現因日常保養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覈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爲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覈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爲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或修理,並接受複查,未能完成的考覈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覈當事人200元,對不經批准不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一律考覈50元。

9、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集團的考覈當事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