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都>實用文案>制度>

財產管理制度

學識都 人氣:3.2W

財產管理制度1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定上帳,統一管理。此項工作後勤全面負責。

財產管理制度

2、財產管理採用分崗專人負責。各辦公室、教室設財產卡片。後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並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並辦理借用手續,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後勤負責執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財產管理制度2

一、財務管理

1、經費使用堅持“統一管理,保證重點,量入爲出,合理節約”、“一支筆”審批和“保職工工資、保工作運轉”的原則,嚴格執行財經紀律。

2、購置辦公用品。一次性金額在0元以上的,必須事先請示主任同意;一次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須經主任與副主任通氣取得一致意見;大額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須經單位職工集體研究決定。

3、差旅費報銷。由出差人按規定填寫出差報銷單,經財會人員審覈後,報領導審批。特殊情況需租用車輛,必須事先請示主任同意。

4、單位材料原則上在內部統一打印,節約耗材、紙張,減少人爲浪費。因特殊情況(如出版書目等)必需在外印製的,應請示主任同意並在規定地方印製。否則,所產生的費用“誰作主、誰負責”。

5、公務接待應本着“必要、熱情、簡樸”原則,由主任(或副主任商主任同意)確定接待與否及接待標準,原則上不招待名酒,不找包包煙,不隨意給客人購買禮品、土特產品,不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

6、公用電話由單位報賬員負責管理,原則上不許用辦公電話打市外電話辦私事。

7、關心、慰問、探望職工(包括離退休幹部)。除有規定外,凡職工生病住院以及每年春節慰問離退休幹部等,室領導應以集體名義購買100元以內的慰問品前往探望、慰問。職工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或發生意外,確需經濟援助的,經本人申請,集體研究,可給予適當解決。

二、固定資產管理

1、凡單價在100元以上,使用期超過一年和單價雖不足100元但使用期較長的物品、設備等均作爲本單位固定資產,按辦公室進行造冊登記,明確責任人進行管理。

2、凡需新購置固定資產,嚴格按有關規定和本單位財務管理權限進行審批把關,統一辦理,造冊登記,調配使用,每年清核一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3、單位固定資產不得擅自歪借和私人使用,若確屬必要,須經管理財務領導同意,並嚴格履行借用手續,限期收回。

4、凡造成固定資產損毀、遺失的,落實責任人,除按一定比例賠償損失外,視其態度、情節責令其寫出書面檢討直至追究責任。

財產管理制度3

爲切實加強財務管理,規範經費收支行爲,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爲財政工作服務,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審批

1、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2、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事由清楚,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股長審覈後交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

3、對先掛帳後結算,數額較大的或“定向”的開支,原則上經手的不結帳,結帳必須是兩人以上。

4、會議費開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須先預算,再按程序審批。

5、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有關集中採購辦法進行。

6、對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1000元以內由使用部門出具報告或預算,由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再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1000元以上,憑書面預算報告由黨組集體研究討論審定。

7、嚴禁本局幹職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務須借支公款的,要註明借款用途及歸還日期,報經分管財務局長,還款時限原則上不得跨月。

二、內部監督制度

1、爲加強對全局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本局成立經費內審小組。

2、經費內審小組每半年對全局的行政經費,進行一次審理。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經費管理制度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3、經費內審小組對審理結果要寫出審理結論書,並通過適當方式向全局幹部公開。

4、經費內審小組要加強對全局各項經費日常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

爲有效保護國家財產安全,規範內部管理,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產登記

1、辦公室負責全局財產物資購、領、用、存的登記,實行統一調度、統一管理。

2、辦公室設立財產物資明細帳,發生的各項財產變動情況要及時、完整入帳,做到帳實

不錯的相符,不得出現帳外財產。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財產應與會計的固定資產帳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類,分領用部門進行登記;各種貴重物品應單獨立帳管理。

二)財產購置

1、凡需添置辦公用品或其他財產的,應由使用單位填寫《財產購置申報單》,交辦公室審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後,由辦公室負責購買、保管,並按規定程序發放。

2、特殊情況,未經辦公室統一購置的,購置部門須在發票上籤明經辦人、證明人、用途等情況,由辦公室對所購財產進行驗收、登記、造冊並簽字後,方能報局領導審批報銷。

三)財產管理

1、辦公用品等物資領發時,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損壞報廢時要有原殘件,否則由股室負責人承擔賠償責任。

2、堅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財產物資的領發數量,規範領發程序,不多發,不濫發,不造成浪費。

3、各領用單位和個人對領用財產應節約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辦公用品、設備需維修的,且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負責人報辦公室檢查後進行;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檢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後進行。

5、辦公室和辦公室要定期組織財產清查,一年組織一次全面清查,對貴重財產物資每月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做到帳實、帳帳相符。

6、個人使用的公物,如辦公桌椅、電話機、文件櫃等財產,使用人應愛惜保管,調離時應將所領物品移交辦公室,財產關係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辦公室不開出調令。

財產管理制度4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爲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爲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爲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財產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託理財業務的管理,有效控制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理財產品”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需求,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投資期限不超過12 個月的穩健型理財產品,不涉及《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 號:風險投資》中規定的投資品種。

第三條 公司從事理財產品交易的原則爲:

(一)理財產品交易資金爲公司閒置資金,其使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活動及投資需求;

(二)理財產品交易的標的爲安全性高、風險低、穩健型的理財產品;

(三)公司進行理財產品業務,只允許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不得與非正規機構進行交易;

(四)必須以公司名義設立理財產品賬戶,不得使用他人賬戶操作理財產品。

第二章 理財業務的管理機構

第四條 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對公司理財產品業務的審批權限作如下規定:

(一)連續 12 個月的累計購買理財產品的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由董事會審議批准。

(二)連續12 個月的累計購買理財產品的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經董事會審議後,提交股東會審議批准。

(三)公司購買發行主體爲商業銀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經董事會審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財產管理制度6

幼兒園的財產物品是保證幼兒園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財產,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的教學順利進行,並要防止物品的積壓、浪費和損失。

一、班級財產管理

1、幼兒園班級財產管理責任人爲各班班長。

2、分配各班使用的財產、物資每學期開學初登記一次,期末結束前,副班長及保育員要協同班長清點班務財產並做好登記。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幼兒園後勤園長處,一份班級留存。如發生班長更換,新班長鬚按照登記表清點物品驗收,內容及數目相符在交接欄內簽名,以示班級財產物資交接清楚。

3、各班的錄音機、DVD跟班長,班長換班則隨班換走,但也須填寫在登記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非本班人員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該班的班長借用,定期歸還,如有損壞負責賠償。

5、班務財產在使用期間有損壞、遺失,由班長向後勤組長報告,屬合理損耗的准予註銷並根據需要重新補發,登記入冊。如無需要不補發。

如屬不合理遺失或損壞,視情節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各班如須購置新物品,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每一週制定出本班一學期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報經園長審批後,由後勤組統一購買。

7、如需購買急用物品時,必須先寫一份申請報告,經園長批准後,才由本園派出專人購買或者本班老師自行購買,購買物品票據需齊全,交由後勤園長審覈後方能報銷。

二、園務財產管理

1、園內所有固定財產由後勤組直接負責管理,保管員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並做好記錄。

2、保管員將園務財產分類註冊管理,做好出庫和入庫的登記。教職工在不浪費的前提下按需領取物品,領取物品必須進行登記。

3、凡園內公共活動場地、會議室、電腦室、多功能室等所陳設的體育器械、電器設備、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員立冊登記、管理,這些物資未經後勤園長同意不得擅自搬動和挪作班級使用,違反者,幼兒園有權追究責任,對毀壞、遺失者要處理並賠償。

4、放置體育器材室內的體育活動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級資源共享的體育器械,各班級因活動需要移動使用後,要負責清點分類放回存放地點。如有損壞應向保管員報告及時檢修。保健醫生和後勤園長負責監督和檢查班級戶外活動體育器械使用情況。

5、如教師發現物品毀、損、錯、漏要報告保管員,檢查原因,各班級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記,定期退還。遺失或損壞,視情節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幼兒園固定資產未經園長批准不得外借。

財產管理制度7

幼兒園的財產是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門都要管理好,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

一、財產管理形式

1、採用分級管理制度,倉庫管理員負責管理全園財產。

2、各組、部門管理所屬的財產。

3、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老師負責保管、睡房由保育員負責,以及各部門負責人。

二、各種物品領用制度

1、園內各類財產統一由事務處管理,領用(借用)物品必須登記,如有各組調動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方能離園。

2、領用物品如有自然壞(質量問題)應本着勤儉節約的精神,能修復再用的一律不予領新的,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的應以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爲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加價賠償。

3、克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並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三、物品的請購、採購、驗收的規定

1、各部門請購教學用品,需事先提出,經領導批准後,由倉庫管理員外出採購。

2、財產保管人員必須憑發票及實物驗收後入帳。

3、個人領用(借用)的物品必須在有關的領用卡及帳冊上簽收。

4、所有物品必須有計劃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四、財產、物品外借的規定

1、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藉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向倉庫管理員借取,並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幼兒園財產出門必須要有出門條,如無出門條,門衛人員有阻止的權力。

五、對貴重儀器、物品的管理規定

1、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2、使用時一定要按照其說明書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時交接清楚,辦理手續。

財產管理制度8

營造一個良好、安全、整潔的宿舍環境。需要生活老師及全體同學的共同努力!

生活老師實行24小時負責制,負責學生宿舍生活管理工作:

1、負責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學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每天定時檢查學生宿舍,負責學生宿舍的紀律、衛生、安全檢查,加強防治工作,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3、經常深入學生宿舍,關心學生的生活和身體健康,瞭解學生關心的問題和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

4、經常與班主任、老師聯繫,反映學生生活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

5、負責宿舍的公物管理。

爲了維護國際本科學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的財物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如下制度:

1、凡住宿學生必須按照宿舍管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指定的房間、牀位住宿,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房、調牀。

2、學生公寓實行半封閉式管理。非本項目住宿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來訪人員需經管理老師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入。不得將宿舍門鑰匙交給外人,違者給予警告處分;宿舍內不準留宿異性,違者按情節嚴重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3、分配給學生個人使用的房間內一切固定物品,請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調用或借給他人使用。離校時須退還傢俱、房間門和櫃門鑰匙,如有丟失或人爲損壞照價賠償。

4、愛護公共設施,不準用腳踢門,不得毀壞宿舍內的各種設施,不得擅自挪動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設施損壞者需加倍進行賠償,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處分。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嚴禁私自安裝、接並電線和使用自帶的電器設備如電暖氣、電爐等,用水後要關好水龍頭。如因私自移動學校的電器設備或使用自帶的電器設備而發生意外,一切責任由學生自負。

6、保持室內整潔,不準將垃圾堆放在室內。被褥、書籍、用具要擺放整齊,牆壁上不準亂寫、亂畫和張貼各類字畫,不準在宿舍內飼養小動物。

7、嚴守作息時間,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早上7:15前離開宿舍,晚上22:00前必須返回宿舍休息,如遇特殊情況需外宿學生提前請假並得到家長認可。夜不歸宿一次給予警告處分,兩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三次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8、嚴禁在宿舍抽菸。嚴禁學生在樓道或宿舍內使用明火點火、燒紙、做飯以及保存易燃、易爆和有異味的物品。如因學員用火、吸菸等原因造成火災的,肇事學員除開除學籍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9、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喝酒。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彈拉樂器或進行其它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0、嚴格遵守宿舍樓值班室的有關管理規定,配合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工作,注意安全,離開宿舍關窗鎖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和貴重物品。

宿舍內實行衛生檢查制度:

1、室內空氣要清新,不準存放有異味的物品;

2、牀上物品要整潔乾淨,牀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

3、地面乾淨,無痰跡、無積水、無紙痕、無污物等;

4、同學之間應該團結友愛,珍惜他人勞動成果;每月評出先進宿舍,頒發流動紅旗。

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秩序,共同遵守以下各項:

1、宿舍樓內嚴禁打球、踢球、溜冰;

2、午休或晚休熄燈後,不得在樓內大聲喧譁和進行打牌、下棋、開音響、打電腦遊戲等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同學們應共同維護宿舍樓內公共環境衛生,做到以下各項:

1、室內垃圾、剩飯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

2、不向窗外、門內潑水,不亂扔雜物,不得將個人物品、自行車停放在宿舍樓道內;

3、不在宿舍及樓內牆壁上刻畫、塗寫及張貼或散發各種字報、啓事、標語傳單等;

4、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公益勞動。

財產管理制度9

爲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範。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範,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並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後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後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爲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後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餘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覈定電量用完後,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後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餘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後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後,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由後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

五、本規定由學院後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財產管理制度10

一、購物審批:

1. 申購固定資產,經領導班子或園務委員研究,制訂購置計劃,園長審查批准。

2. 低值易耗學習或日常用品,由個人、班組申請、填寫領購物登記表,班組部門審覈,園長審批。

二、購物制度:

由總務、事務及指定人員瞭解物品要求,經過認真仔細的市場調查,貨比三家,認可後方能購買。

三、財產入帳登記:

物品購置後由總務或管理員驗收,並登記入帳,專人保管。

四、領物登記:

1.領物以節約爲原則,杜絕浪費現象。

2. 手續完備,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領物登記、班組長簽名、每週三交單,一、五領取)

3. 領取低值易耗品,在領物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五、借物登記:

1. 幼兒園的一切財產設備未經領導批准和管理員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毀。

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經領導同意到總務處輸借用手續,並交納一定押金,手續完備方可借用。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者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3. 文娛、電教設備專人負責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爲名各人使用。

4. 各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總務登記張貼,各室負責人覈對後簽字並負責保管。

5. 登記後的固定資產如因調整更換,由總務重新登記。

6. 因工作變動者,經財產審覈小組審覈後,方可辦理財物移交手續。

六、財產報廢:

幼兒園固定資產確因喪失效能和無法修理,經財產審覈領導小組審覈後及時辦理報損手續。

七、獎賠制度:

1. 隨時檢查財產使用情況,發現損壞,及時修理。每學期末自查,審覈小組進行檢查。

2.對全園教職工及幼兒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堅持教育與獎懲相結合的原則。

3. 財產保管情況與年度考覈成績掛鉤。

4、. 人爲造成財產損壞,由本人填寫報損單,經財產審覈小組覈實後,視損壞程度酌情作出賠償處理,賠償物品金額的60%~20%

5. 自然損壞物品也需辦理報損手續。

八、定期盤點、維修制度:

1. 由總務、醫務、財務對固定財產每學期盤點一次,辦公用品及其他財產每學期盤點二次。

2.總務處全面負責對財產的定期檢查和維修工作。

3. 每學期末由各室負責人對財產進行自查,並將結果報總務處。

4. 寒暑假期間,總務處會同有關人員做好財產維修、儲藏和護園工作。

5. 對房舍、供電線路、開關、通訊設備、上下水道堵塞、班級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經常檢查及維修,防止倒塌、失火、觸電、阻塞、爆炸及釘、鉤、刺、拉等事故發生。

九、貴重物品和危險品專人保管制度:

1. 幼兒園貴重物由專人保管,單位開清單,交園、總務各一份,學年末盤點園產,並檢查記錄。

2. 危險用品如消毒藥水等由醫務室按規定負責保管,學期末自查,學年末配合總務處一起檢查、記錄。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