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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駕駛員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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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客運駕駛員獎懲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客運駕駛員獎懲制度

客運駕駛員獎懲制度1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駕駛員(包括單位需要從事管理崗位的原駕駛員)在本企業內安全行車原始記錄每滿一萬公里,獎勵50元,由車隊每月核實公佈並製表發放。當月不滿一萬公里的可跨月累計。

本企業內安全行車滿100萬公里,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表現積極的駕駛員,經所在單位初審,報集團公司批准後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並頒發“安全標兵榮譽證書”。以後每增加50萬公里,給予一次性獎勵15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季度安全指標考覈評比獲得前三名者獎勵300元。

第二條在創新安全管理工作、改進安全技術等方面有貢獻的個人,公司報集團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責任追究和處罰

第三條凡經檢查發現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每項(次)罰款100元並限時改正:

(一)駕駛員(包括責任車駕駛員)無故不參加“週三”安全學習的。

(二)駕駛員未佩帶本企業準駕證、未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有關證件上崗的。

(三)跨單位使用準駕證或使用過期準駕證的。

(四)次日早有工作任務的駕乘人員夜間未按規定時間(23時)作息的。

第四條凡檢查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每項處於罰款500元並限時改正:

(一)駕乘人員在工作時間(車輛進庫候客至終點站停放終止)中使用私用移動電話或隨身攜帶處於使用狀態的私用移動電話的。

(二)駕駛車輛時超速行駛(超過限定速度10%以下)的。

(三)駕駛車輛時佔道行駛、違章調頭、穿越禁行標誌、佩戴黑墨鏡、飲食、閒談、吸菸、光膀、光腳、穿拖鞋(或穿涼鞋不套鞋跟後帶)的。

(四)使用不符合技術規定的輪胎上路營運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靠上下客和裝卸貨物的。

(六)隨意遮擋、停用、毀壞、拆卸GPS車輛管理系統的。

(七)未經安全檢查合格,擅自私蓋“安檢合格”印章的。

(八)超載在20%以下的。

第五條凡檢查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每項處於罰款1000元並限時改正:

(一)駕駛員使用塑料桶、玻璃罐、瓦罐、開口桶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容器盛裝汽油的。

(二)駕駛員擅自將司屬營運車輛交給無駕駛證或證、駕不符或無從業資格證或無準駕證人員駕駛的。

(三)駕駛員私自將營運車輛超載20%以上行駛或站場超員配載20%以上的。

(四)駕駛車輛時超速行駛(超過限定速度10%以上的)。

(五)駕駛車輛衝越安全檢查點拒絕檢查的。

(六)未按計劃對車輛進行保養或拒絕保養的。

第六條凡檢查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每項處於罰款2000元並限時改正。屬聘用駕駛員,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勞動合同辦理。屬責任經營車駕駛員責任的收回準駕證;屬責任經營車責任人責任的,按所簽訂的經營協議書中有關條款辦理。

(一)使用直供油方式駕駛營運車輛的。

(二)運載國家禁運物品或違法運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劇毒品”的。

(三)發生行車事故瞞報、謊報或延報的。

(四)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

(五)不按規定參加營運車輛保險和內部安全行車互助補償的。

第七條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例保、二保”或對進場車輛報修項目弄虛作假的,經檢查發現,給予直接責任人警告處分,罰款2000元。屬多人責任的負共同責任。

第八條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直接責任人(含公務車駕駛人員,下同)按如下條款處理:

(一)發生一次負有責任的特大事故,同等以上(含同等)責任的重大死亡事故:

1、屬聘用的公車駕駛員,註銷肇事前全部安全行車累積公里,取消年終獎金,除用安全生產經營責任保證金抵償單位經濟損失外,行政上給予記過處分,調離駕駛崗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勞動合同辦理。

2、屬責任經營的,除用安全生產經營責任保證金抵償單位經濟損失外,駕駛員收回準駕證。

(二)發生一次負有次要責任的重大死亡事故或負有全部責任的一般事故:

1、屬聘用的公車駕駛員,註銷肇事前50萬安全行車累積公里,取消年終獎金。除用安全責任經營保證金賠償單位經濟損失外,行政上給予警告處分,停止駕駛六個月。

2、屬責任經營的,責任經營者除用安全生產經營責任保證金賠償單位經濟損失外,駕駛員另外罰款2000元,停止駕駛六個月。

(三)發生一次負有主要責任的一般事故:

1、屬聘用公車駕駛員的,註銷肇事前30萬安全行車累積公里,取消年終獎金。賠償單位經濟損失5000元,停止駕駛三個月。

2、屬責任經營的,責任經營者除用安全生產經營責任保證金賠償單位經濟損失外,駕駛員另外罰款1500元。停止駕駛三個月。

(四)發生一次負有同等責任的一般事故。

1、屬聘用公車駕駛員,註銷肇事前20萬安全行車累積公里,取消年終獎金。賠償單位經濟損失1000元。

2、屬責任經營的,責任經營者除用安全生產經營責任保證金賠償單位經濟損失外,駕駛員另外罰款500元。

(五)發生一次負有次要責任的一般事故。

1、屬聘用公車駕駛員的,註銷肇事前10萬安全行車累積公里。賠償單位經濟損失1000元。

2、屬責任經營的,責任經營者除用安全生產經營責任保證金賠償單位經濟損失1000元外,駕駛員另外罰款500元。

(六)發生一次負有同等責任以上的輕微事故,直接責任人賠償單位經濟損失1000元。

(七)發生一次負有次要責任的輕微事故,直接責任人賠償單位經濟損失500元。

(八)經交警部門裁定無責任的事故,直接責任人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折款額的5%賠償單位經濟損失,但最高不超過1000元。

客運駕駛員獎懲制度2

獎勵制度:

1、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減免人、物損失的獎勵50元。

2、維護公司榮譽和利益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3、對於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且採納後有具體成效的獎勵100元。

4、舉報、設法防止違規作弊或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5、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議且爲公司採納的獎勵100元。

6、對每月節油的駕駛員進行獎勵,駕駛員每月車輛用油在規定範圍標準之內,按每公升2元給予獎勵。

7、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全年任務按時完成的年底給予口頭獎勵和200獎金。

8、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安全車”評選活動,由公司結合所有使用車輛的維修情況進行評比,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全年進行一次大的評選,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500元

懲罰制度:

1、駕駛車輛時無隨身攜帶行車證﹑駕駛證、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罰款50元/次

2、車容、車貌髒、亂、差的駕駛員罰款10元/次,,不文明開車,無職業道德的違章駕駛員罰款20元/次。

3、無故不參加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舉辦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例會的駕駛員罰款50元/次。

4、擅自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者罰款200元/次,因個人原因造成脫班、誤點的罰款100元/次,同時承擔相關責任。

5、不聽站場調度指揮,隨意改變運行路線的罰款50元。

6、因違章扣證、隱瞞不報的扣罰100元。

7、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在違紀違規處理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罰款50元,幫助他人作僞證罰款100元

8、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開車過程中打瞌睡的,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9、嚴厲禁止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者乘客投訴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10、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和飈車,如果有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1、駕駛員應主動保持車內的.衛生清潔,駕駛員則應主動帶頭禁止在車內吸菸。此條例如有乘客進行投訴,則處以20元/次的罰款。

12、必須統一服從車隊長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車隊長下達命令後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3、爲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應該禁發短信,如有乘客投訴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客運駕駛員獎懲制度3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違規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嚴厲禁止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年中曠工5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上班期間應由車隊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任何司機無權私自將所用車輛開出公司,如若正遇車隊長不在辦公室且用車部門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也應告知用車部門電話通知車隊長。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公司,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以此而造成的對車輛的破壞或人身傷害,一切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公司並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勞動合同,違此規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車隊長,並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於車隊長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車隊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1個小時者,可直接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每個駕駛員一個星期只有3次這樣的申請機會,請大家合理安排。

5、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客戶投訴開車過程中打瞌睡的,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厲禁止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者客戶投訴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和飈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8、駕駛員應主動保持車內的衛生清潔,儘量少在車內吸菸。如有客戶在車上,駕駛員則因先徵求客戶的同意,才能在車內公共場所吸菸,如若客戶不同意,駕駛員則應主動帶頭禁止在車內吸菸。此條例如有客戶進行投訴,則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必須統一服從車隊長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車隊長下達命令後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爲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應該禁發短信,如有客戶投訴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1、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二、獎勵制度。

1、每個季度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凡在這一個季度內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全都給予100元/人的獎勵。每一年再進行一次大的評比,凡在這一年都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公司再給予200元/人的獎勵

2、每個季度進行的總結評比中,由車隊長根據這一個季度的出車情況和表現情況提出4位最佳駕駛員的候選人(車隊長和該季度有過違規的人不在此提名範圍內),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同樣的,每年也要進行一次大的評比,所有這一年內沒有過任何一項違規的駕駛員都可以參與評比(車隊長除外),如果全年中沒有無違規的駕駛人員,則由每個季度的候選人蔘與評比,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800元的獎勵。投票決定權按照司機40%,車隊長30%,長豐公司30%的比例來決定。

3、連續2年未出現任何違規的或者獲得過5次季度最佳駕駛員的,公司可以與該名駕駛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安全車”評選活動,由服務公司車輛組結合所有使用車輛的維修情況進行評比,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全年進行一次大的評選,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5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