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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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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1

爲切實擔負起全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本轄區的穩定與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信息報告制度

要及時向基層單位、社區綜治聯絡員、信息員收集情況,並採取針對性措施,要充分發揮其在羣衆中優勢,多方收集情況,對本單位、社區發生的重要情況,在做好工作的同時,要及時上報綜治辦及相關部門。

二、學習例會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工作會議,一是總結前期工作,組織學習上級文件、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二是分析治安動態、不安定因素,商討疑難糾紛的調處方案;三是佈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三、矛盾糾紛化解制度

各基層單位、社區調解委員會要認真落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確上交有關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有當事人要求上級調處的報告;有單位、社區調解委員會的調查材料和初步意見;有確實解決不了的理由。

四、歸正人員幫教制度

摸清本地區“歸正人員”和違法青少年的基本情況,因人而異,組織幫教力量,開展幫教工作並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爲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爭使每位幫教對象棄惡從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制度

積極開展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建立法制宣傳欄,健全法制教育陣地;結合本地實際,利用宣傳窗等多種行式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增強全民的法制意識。

六、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轄區出租屋的分佈情況,加強對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好流動人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並登記註冊。

七、安全防範制度

加強羣防羣治組織建設,發揮好義務巡邏隊的作用,根據每階段治安形勢狀況,開展護村活動,作好執勤記錄。

八、突發性事件處置制度

發生突發性事件,綜治幹部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採取果斷措施,妥善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同時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遇到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和國家、集體受到損害時,要全力組織搶救,屬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規定保護現場,收集、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儘快偵破案件。

九、“三項排查”制度

全面加強對社會矛盾糾紛,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公共安全隱患,重點人等工作的排查。適時召開座談會,發佈通告會,進行發動;通過發動幹部、羣衆,採取明察暗訪開展工作。

十、臺帳、檔案制度

建立臺帳制度,對本社區的信息傳遞,矛盾糾紛化解、幫教工作、流動人口、出租屋等情況要手續完備,及時登記,及時歸檔,實行規範化管理。要及時上報各類月表,真正做到臺帳與報表相符,報表與實際相符。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2

一、首問負責制度

社區綜治中心在崗的第一位被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爲首問責任人。對到綜治中心的辦理業務的羣衆熱心接待,登記備案,根據反映問題的類別,依照有關規定,採取自辦、交辦、轉辦等方式,實行“一條龍”服務,快捷高效地解決問題,方便羣衆,服務羣衆,嚴禁冷硬推諉等現象發生。

二、工作例會制度。

社區綜治辦及轄區單位綜治辦單位每月召開一次聯席工作例會,由社區綜治中心主任召集,通報工作情況,聽取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報告和問題反映,研究分析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動向和對策,分析社會治安穩定形勢,研究相應措施。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三、情況彙報制度。

按照相關規定向街道綜治辦報送轄區治安狀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治安亂點整治、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情況。重大案事件或重大不穩定信息隨時報告,確保信息及時暢通。

四、值班值守制度。

社區綜治中心統一調配社區內部的人員力量,落實社區值班值守,統一納入突發事件預警處置工作體系。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下,協助上級有關部門依法妥善予以處置。

五、日常管理制度

社區綜治中心工作人員要強化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知識學習、業務知識鑽研,努力提高個人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履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自覺遵守綜治中心內部職責分工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檢查和督促。勇於開拓進取,不斷實踐,努力探索,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機制。

六、檔案管理制度

及時收集案卷和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建立綜治工作檔案,集中保管存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禁個人保存、借讓、銷燬綜治案卷及重要工作材料。嚴格檔案查閱手續,因公借閱材料、案卷,應經過主管領導同意,辦理有關手續,方可查閱或借閱。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3

爲了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確保社區的治安穩定,維護社區的穩定和發展,根據市、區創建平安和諧社區的總體部署,特制訂本制度。

一、信息報告制度

社區治保、調解委員會要及時向治保主任、調解信息員收集情況,並採取針對性措施,治保主任、調解信息員要充分發揮其在羣衆中的優勢,多方收集情況,及時向治保、調解委員會報告。對社區發生的重要情況,社區治保、調解委員會在做好工作的同時,要及時上報街綜治辦、派出所及相關部門。

二、學習例會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工作會議,一是總結前期工作,組織學習上級文件、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二是分析治安動態、不安定因素,商討疑難糾紛的調處方案;三是佈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三、矛盾糾紛化解制度

社區治保、調解委員會要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明確需要上級有關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有當事人要求上級調處的.報告;

2、有社區治保、調解委員會的調查材料和初步意見;

3、有確實解決不了的理由。

四、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制度

摸清社區刑釋解教人員和違法青少年的基本情況,因人而異,組織幫教力量,開展幫教工作並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爲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爭使每個幫教對象棄惡從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制度

積極配合開展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建立法制宣傳欄,健全法制教育陣地;結合本地實際,利用宣傳牆、諮詢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增強全民的法制意識。

六、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社區流動人口的分佈情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留宿,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單位負責人和出租屋業主嚴格按照《廣州市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廣州市出租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管理好流動人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並登記註冊。

七、安全防範制度

加強羣防羣治組織建設,發揮好各支聯防隊伍的作用,根據每階段的治安形勢狀況,有針對開展各項整治活動,並做好記錄。

八、突發事件處置制度

發生突發性事件,社區居委會主任和治保主任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採取果斷措施,妥善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同時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遇到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和國家、集體利益受到損害時,要全力組織搶救,屬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規定保護現場,收集、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儘快偵破案件。

九、臺賬、檔案制度

要建立臺賬制度,對社區的信息傳遞,矛盾糾紛化解、幫教工作、流動人口、出租屋等情況要手續完備,及時登記,及時歸檔,實行規範化管理。要及時上報各類報表,真正做到臺賬與報表相符,報表與實際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