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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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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1

一、根據《消防法》、《森林法》及有關法規的精神,貫徹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對職工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森林消防知識,自覺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三、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林區的機動車輛必須配備防火裝備,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漏火、噴火。

四、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要設防火警示標誌,建立防火責任制,落實防火責任人。

五、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必須執行如下制度:

(1)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4)值班巡邏制度;動火作業申報制度;

(5)易燃雜物清理制度。

六、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三級”制度。

七、動火作業前必須對下列情況進行檢查:

(1)防火、滅火措施是否落實;

(2)周圍的易燃雜物是否清除;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是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4)盛裝過油類、氣體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是否已經洗刷乾淨;

(5)在高處進行焊接和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必須移至5米以外,並有專人監護。

八、動火作業前後應通知安全員或值班人員

九、森林、灌木區及距森林、灌木區不足30米的施工現場,禁止煙火(包括吸菸),違者罰款:100元/每人次。一旦發生重大火險對當事人重罰:1000元/每人次。造成火災的,當事人承擔罰款和法律責任。

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指定專人管理,每季檢查一次,按期保養及時維修,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報廢和更新。

十一、森林、灌木區動火時,必須有專人攜帶滅火器材監護。

十二、森林防火期間(春季森林防火期3月15日至6月15日,秋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至11月15日),設立專職人員24小時晝夜值班。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2

一、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1、廣泛深入宣傳森林防火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制度;

2、制訂全年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方案,建立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責任制並層層落實,不留死角死麪;

3、調動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4、及時推廣先進經驗,指導監督各基層單位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5、管理好宣傳設施設備。

二、森林防火檢查制度

1、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組成檢查組對各責任區每個防火期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進入防火期前檢查森防工作準備情況,防火期結束後進行檢查評比;

2、進入防火期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檢查森防工作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每個防火期隨時檢查不少於兩次;

3、檢查組要做好檢查記錄,詳細記載時間、參加人員、檢查項目、存在問題、整改措施、整改的時限;

4、及時蒐集各責任區情況,限期整改的情況反饋;

5、以檢查記錄作爲防火期結束後聯合檢查評分的參考依據。

三、防火巡護員工作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以及上級文件指示精神;

2、嚴格按照路線巡護,對無視防火規定者嚴肅處理;

3、認真執行巡護任務,不徇私情,不敲詐勒索,禮貌待人,發現火情立即報告,不得貽誤戰機;

4、協助預防員做好預防工作;

5、搞好自身建設,提高業務責任。

四、火源管理制度

1、深入貫徹執行“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

2、防火期各防火檢查站,巡護組及管護人員要嚴格檢查行人和車輛。進入林區的人員必須辦理入山通行證,車輛必須配備防火裝置,否則一律不準入山;

3、大鐵閘瓦火易發地段及重點火險區域要派專人巡護,必要時死看死守;

4、林區各作業點必須按“十有”規定內容落實,實行“一盒火”專人保管制度,野外跟班作業制度,義務宣管員制度;

5、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對燒防火線、燒麥茬等必須的生產、生活用火,要經縣以上森林防火指揮部審批,嚴格按“六燒六不燒”原則進行;

6、防火期內禁止上墳燒紙,對無證入山人員、野外吸菸者一律依法嚴懲;

7、五級風以上高火險天氣實行“四停”,預防火警、火災發生。

五、入山管理制度

1、防火期內,凡未經批准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擅自入山進行作業或從事其它活動;

2、各防火檢查站、巡護組及管護人員,對過往的行人和車輛要嚴格檢查,嚴禁無證人員和無防火裝置的車輛進入林內;

3、經批准進入林內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必須接受防火知識培訓後方可進入林內作業;

4、在防火期內,在主要交通道口,要增設臨時崗卡,嚴禁無證人員進入林內;

5、防火期內,要反覆開展“三清”工作,加大巡護工作力度,清除一切隨意入山人員。

六、防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加強對職工羣衆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2、更夫和值班人員每天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

3、定期檢查鍋爐房、倉庫、樓內用電線路,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整改;

4、防火倉庫、車庫等地要配備防滅火器具,一旦發生火情,立即撲救;

5、防火倉庫、物資庫等重要地區,必須使用鐵門、鐵柵欄、配鎖,嚴防盜竊事件發生;

6、定期對防火車輛進行維修、保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七、機械設備維修檢查制度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2、強化管理,安全操作,確保維修保養的機具達到良好運行狀態;

3、對各類撲火機具,要做到“四勤”,即勤檢查、勤緊固、勤維修、勤保養,確保機具的良好使用;

4、對機械設備要認真檢查,做到“三靈”、“四不漏”,確保機械安全、高效地爲防火事業服務;

5、各類機械要保持完整良好的狀態,嚴禁私拆亂卸的現象發生;

6、在春秋防火期結束後,各種防滅火設備一律進行檢修、保養、封存入庫。

八、值班值宿制度

1、認真遵守“八不準”規定,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擅自離崗、脫崗、漏崗;

2、值班期間不準飲酒、打牌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火警記錄;

4、發生火警後,當好參謀。協助隊領導做好通訊聯絡、車輛調度、命令傳達等項工作,做到準確無誤。

九、倉庫管理制度

1、對各類撲火物資進行分類擺放,實行商品化管理,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2、撲火機具必須指定專人使用,由大隊定期派專業技術人員對滅火機具進行維修保養,使撲火機具始終處於完整良好狀態;

3、撲火物資出入庫必須嚴格審批記帳手續,管理人員認真負責,層層把關;

4、妥善保管各類物資,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腐及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