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作用,切實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州疫情期間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指南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補貼條件
對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在疫情防控期間新招用員工的企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列支。
申領流程
申請人可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申請人註冊地所在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填寫:
1、《年月廣州市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
2、《年月廣州市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花名冊》。
3、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複核(附件3)和支付。
其他
本專案申請人為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以市、區發改、工信等物資保障統籌部門明確的'企業名單為準。
其他事項說明
(一)疫情防控期間自2020年1月24日起算,至疫情解除。
(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因疫情原因無法按規定期限提出申請的,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向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三)疫情期間申請人符合國家、省、市有關社會保險費延期、減免繳納規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執行。
(四)各區可根據本區實際,在本文規定的期限內合理安排各個稽核環節的時限,在疫情期間,加強與區相關部門的協調,縮短稽核時間,讓企業和個人儘快享受政策。
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措施,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