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是指人們在各項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原始記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檔案由市外轉入中山如何辦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條件
檔案在我辦保管且需要辦理轉遞的`人員。
辦理材料
非國家幹部身份人員檔案由市外轉入
(1)個人提交申請;
(2)中山戶籍證明材料原件與影印件(身份證或戶口簿,收復印件驗原件)或與中山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辦理流程
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注:個人不能自帶檔案)
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視窗部門在《中山市人才流動登記表》加蓋同意調出意見
(1)市外轉遞的,5個工作日內寄出檔案;
(2)市內轉遞的,出具檔案轉遞通知單,國有單位憑檔案轉遞通知單和辦事介紹信領取檔案;機關事業單位憑調檔函領取檔案。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限
即來即辦
實施機關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地點
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B區人社局視窗(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博覽中心內)
途徑公交:003路、035路、36路(詳情以公交查詢結果為準)
聯絡電話
諮詢電話:0760—89817160,0760—89817161
投訴電話:12333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