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理工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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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理工大學(Shenyang Ligong University)是一所以工為主,理、管、文、經、法、藝相結合,具有鮮明國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瀋陽理工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瀋陽理工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高等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説明

(一)碩士研究生按培養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脱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脱產學習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二)2017年我校39個專業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7個工程碩士授權領域及工商管理、金融、會計、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預計為515人,分學院擬招生計劃見表一,實際招生規模以國家下達的計劃為準。

(三)2017年我校機械工程、材料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兵器工程5個領域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個領域擬招生計劃為6人,共計30人(見表二),實際招生規模以國家下達的計劃為準。

(四)工程力學,火炮、自動武器與彈藥工程,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軍事化學與煙火技術,武器系統信息與對抗技術以及兵器工程(專業學位)六個專業為照顧專業。

(五)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六)國家對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撥款,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我校積極構建新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加大獎助力度,以保障考取我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安心學習。(詳見我校各類獎助學金相關文件)

(表一)瀋陽理工大學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擬招生計劃
序號院系所名稱院系所擬招生計劃
1機械工程學院65
2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80
3自動化與電氣工程學院51
4裝備工程學院35
5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30
6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30
7汽車與交通學院18
8理學院12
9經濟管理學院131
10外國語學院25
11藝術設計學院18
12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部20
合計515

(表二)瀋陽理工大學2017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擬招生計劃

序號招生領域名稱擬招生計劃
1機械工程6
2材料工程6
3控制工程6
4計算機技術6
5兵器工程6
合計30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2、報名參加除工商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一)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已在教育部官網公開)及“研招網”報考須知。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高峯,避免網絡擁堵。

(四)現場確認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11月7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資格審查

(一)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得准予考試。

(二)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並公佈。報考點接受考生諮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三)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六、初試及成績發佈

(一)考生應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間,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日期及時間。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我校130500設計學專業的初試科目501設計在12月26日進行,考試時間為6小時,其他初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准考證》。

我校涉及到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五)考生成績由招生單位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向考生公佈。考生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以依程序申請成績複查,具體的複查辦法按照教育部相關考務文件執行。

七、複試

(一)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複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佈。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按照一區標準制定分數線。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四)招生單位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五)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於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願報考單位第一志願專業複試(簡稱破格複試)。

(六)複試應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複試比例。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複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佈並嚴格執行。

(七)我校在複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八)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九)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十)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十一)有必要時,我校將對考生再次複試。

(十二)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我校將嚴格規範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十三)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校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

 八、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針對我校,指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二)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我校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佈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我校將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三)我校在複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瞭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或採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一)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我校不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六)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信息公開公示

(一)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本單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

(二)我校將在本單位網站上公佈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和分專業招生計劃等信息。

十二、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二)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學制學費及獎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 -5年。

(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術型及工程碩士學費 0.8萬元/年、金融碩士學費1萬元/年、翻譯碩士1.2萬元/年、會計碩士1.44萬元/年、工商管理碩士1.44萬元/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共計2.3萬元/人。

(三)我校研究生獎助政策包括: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三助一輔政策(學校為在校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及學生輔導員崗位,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具體請登錄我校研究生學院官方網站查詢: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舉辦且不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不委託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

(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相關辦法由軍隊相關部門參照《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另行制訂。

(三)其他未盡事宜,可通過電話、E-mail等方式諮詢。

歡迎報考瀋陽理工大學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單位代碼:10144

網 址:

地 址:瀋陽市渾南新區南屏中路6號

瀋陽理工大學研究生學院(理學院樓B305)

郵 編:110159

電 話:024-24686219

E - mail:

聯 系 人:王老師、鄧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