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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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一所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法、教、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南京理工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南京理工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且修完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8門主幹課程,成績合格。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複試階段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6)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同時: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除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我校重點面向國防科技行業招收優秀在職人員。

(四)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實施辦法另行制定,並在研究生院網站公佈。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我校錄取,在規定年限內,全脱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我校錄取,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脱產學習的研究生。

 三、報名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可選擇所在省(區、市)接受報考我校的報考點,並進行現場確認;其中報考設計學、工業設計、工業設計工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及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必須選擇我校報考點(報考點代碼:3204)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網上公告要求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3、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以考生所選擇報考點以及所屬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佈的網報公告中的現場確認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須本人到場,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報考“退役大學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最遲在現場確認結束後10天內將教育部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提供給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方可取得考試資格。

5、考生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初試

1、准考證: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

2、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生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五、複試

1、我校將在教育部公佈複試分數線後,根據考生報考等情況確定本校複試線。

2、我校實行差額複試,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進行復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採取筆試和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複試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專業知識考核、綜合素質測試、外語交流能力測試等,部分學院根據需要安排實驗(實踐)考核。複試筆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六、錄取

1、我校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知識與能力考核並重,通過接收推免生、全國重點大學優秀考生調劑以及統一入學考試選拔多種方式錄取優秀考生。

2、在招生計劃內,我校綜合考察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正式錄取通知書將於2017年6月發放。

3、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簽訂相應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七、學制、學費及獎助

1、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2.5年,其中藝術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基本學制為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其中公共管理碩士(MPA)基本學制為2.5年,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2年。

2、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的規定,向所有碩士研究生收取學費。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學術學位8000元/生·學年;會計碩士28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學位10000元/生·學年。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工商管理碩士(MBA)培養全過程學費9.8萬元,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領域培養全過程學費4萬元,公共管理碩士(MPA)培養全過程學費5萬元,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會計碩士(MPAcc)學費標準待江蘇省物價部門批准後確定,其他專業學位10000元/生·學年。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三助”津貼、困難補助、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多元獎助體系,保障學生的學習生活。詳情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閲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政策。

八、其他説明

1、我校招生目錄中各學院的招生計劃是根據近年錄取情況擬定的參考計劃,包括了學校各類招生計劃,其中擬預留150個左右的全日制計劃用於接收全國重點大學優秀考生調劑。各學院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接收推免生數、考生報考情況等進行適當調整。

2、同等學力考生在初試通過後,參加複試時需加試兩門其報考專業本科的主幹課程,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如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將不予錄取,加試科目見我校2017年碩士招生複試公告。

3、考生體檢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4、考生如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並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5、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6、招生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

九、聯繫方式

地址: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10094

聯繫電話: 025-84303162傳真:025-8315498

Email:研究生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