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華北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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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報考華北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碼為10054。

2015年華北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與國家電網公司等七大電力央企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組成的理事會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獲得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2014年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800 名左右,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640名左右。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並具有補修6門以上本科課程成績單(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於報名現場確認時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參加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四)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我校僅在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碩士領域、學術學位統考科目含有數學的專業設置單獨考試。

(五)推薦免試

我校招收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薦免試權的高等院校所推薦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推薦免試學生條件及辦法參見《華北電力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辦法》。

(六)2015年我校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招生人數按照教育部下發的規模另行通知。

二.報名

(一)2015年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

(二)報考我校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按照如下規定選擇報名點: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須選擇華北電力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1162)進行網上報名和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三)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並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網上報名填報報考信息時應注意: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接收後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5.現役軍人只能報考我校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應事先認真閲讀了解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研招辦聯繫。

(五)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照相。

(六)具體網上報名、繳費及確認網上報名信息的時間、辦法等,考生可於9月中下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

三.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將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容許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初試。我校將在複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考時要全面、客觀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按照《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收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單獨考試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對報考資格進行預審,所需提供的材料網上報名時見我校公告。

四.考試

(一)考生於教育部指定的時間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准考證》。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佈。選擇我校報名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考生在每科目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二)複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複試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佈。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外),複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五.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按教育部規定執行。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六.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複試前見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七.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其它

(一)碩士生的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為準,招生目錄中的人數僅供參考,複試階段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初試成績等因素進行微調。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人數包含在各專業招生人數中。

(三)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性質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題科目試題,不指定參考書目。我校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可於9月中旬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

(四)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聯繫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為:第四教學樓B區209室。

考生來函郵寄至: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2號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06。

聯繫電話:(010)61773961,傳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2015年研究生招生的有關信息將及時在該網站公佈,請考生密切關注!

2015年碩士生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財政局審批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我校已形成完善的獎助體系,獎助政策根據《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華電校研〔2014〕7號)和《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華電校研〔2014〕9號)等相關文件執行。本簡章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衝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