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用人單位和企業申請社保補貼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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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羣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税(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西安用人單位和企業申請社保補貼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西安用人單位和企業申請社保補貼須知

西安用人單位和企業申請社保補貼須知

一、劃型為大型企業和單位的,補貼期限從2020年7月(含)起,按照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費情況給予補貼,可在2021年1—6月進行網上申報和審核。

二、劃型為中小微企業的,2020年度招用的符合條件人員,補貼時段順延至2021年度進行補貼,統一於2022年1—6月進行申報。

三、已申請2020年度補貼的中小微企業,由審核部門予以退回。

四、申請補貼時,人員已停繳社保的,按照實際繳費月數計算;社保關係已轉出該單位或企業的,由申請單位或企業線下提供個人資料及該時段個人參保資料,向企業或單位註冊所在地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

拓展:高新區補貼對象及標準

(一)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象及標準

1、補貼對象:西安市高新區用人單位近一年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另有專文規定,不含),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是指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且經人社部門認定的人員。

2、補貼標準及期限: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根據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人數,按照以養老保險 300 元/人/月、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2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

(二)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象及標準

1、補貼對象:西安市高新區註冊的各類企業,2020年1月1日起,新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及留學歸國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企業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2、補貼標準及期限: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招用高校畢業生的人數,按照以養老保險400元/人/月、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2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