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怒訴陷阱:IBM竟有“二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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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3年10月15日開始在IBM公司深圳分公司工作的四個月,對於剛畢業兩年多的軟件工程師李文(為保護當事人,“李文”系化名)來説無疑是一場噩夢。由於健康的透支,小病延誤治療,最後一場大手術導致了李文一耳失聰,還倒貼了兩年多的積蓄,且這場噩夢使李文對技術工作產生了心理上的恐懼。身心皆疲的李文經過多次和IBM深圳分公司交涉無果後,日前已向深圳市南山法院提出起訴。

員工怒訴陷阱:IBM竟有“二等公民”

雖然李文的起訴書主要內容很簡單,要求主張的權利包括國際商業機器有限公司(IBM)深圳分公司賠償其手術住院醫療費18333.47元、2003年11月出差香港補貼及交通費3000元和住院期間被扣工資及0.98元的精神賠償,但李文的經歷卻抖出了一個“外企招聘陷阱”的故事,揭開了某些所謂“國際知名優秀外企”的聖潔面紗,難道龐大的IBM帝國員工中竟也有“二等公民”嗎?

員工分二類,噩夢初露端倪

2003年10月,李文由於遺失身份證回到深圳補辦並在一家名為“易詢”,自稱獵頭的公司介紹下“機緣巧合”地加入了IBM深圳分公司。當時,IBM和新加坡發展銀行(英文縮寫:DBS)簽訂了一個為期10年、標的達50億元的服務合同併成立了“DBS項目組”。“我加入該項目時,包括項目經理在內僅有4名員工,人手緊缺,因此任務重、壓力大。”李文説,“進入公司後我被告知IBM員工分為‘REGULAR’(類似事業單位編制員工)和‘CONTRACT’(類似事業單位合同工)二種,而只有資深軟件工程師才能直接成為‘REGULAR’。”李文稱,按“IBM內部規矩”其只能是一名“CONTRACT”,只有工作一段時間後觀察其表現才能“轉正”。“我聽説反正外企裏只看工作表現,因此也沒太在意。”李文説,“但IBM深圳分公司稱所有的‘CONTRACT’都不會直接籤勞動合同,而由介紹他們進來的獵頭公司代理籤‘聘用協議’。該協議的條件極為苛刻,既無社會保險,也沒有假期和獎金,還可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甚至可以隨便找個理由讓你走人,我當時出於自我保護,堅決拒絕了——我是在IBM公司工作的,怎麼能跟另外的公司籤什麼協議呢?”李文稱,由於沒有合同,IBM內部“區別”對待的現象開始體現:他不能拿到藉以進入IBM辦公室四道門和兩重門衞的工作磁卡通行證(髮卡要經過幾個部門領導授權,IBM帝國內部龐大的官僚機構的威力就顯現出來了),每天只能以“來訪”身份登記進入。在接受十幾天門衞“嚴峻”目光考驗並“敲破”幾扇門後,李文忍無可忍辭職離開了IBM。

李文稱,為穩住他,IBM立即將其請回,並不顧IBM嚴厲的內部法律,當天就“違例”為其補辦了工作卡,解釋稱這是IBM“內部管理問題”,並在公司內部公開向“CONTRACT”們保證IBM決不會歧視對待在工作的員工,“CONTRACT”和“REGULAR”的所有待遇都是一樣的,但並未談及勞動合同的簽署,至於李文是由獵頭公司“易詢”介紹進來的,工資暫時還得由易詢代發,而其他所有的人事業務(如工作、加班、出差、事假、病假等)均和易詢公司無關。

對於這種解釋和安排,李文雖然不滿,但也無多大異議。“畢竟IBM是世界500強,這樣的國際知名優秀外企,信用度應該不會低。”李文説,“當時以為只要給IBM幹活,就和IBM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反正IBM領導也保證了,這麼大的公司,還怕它跑了不成!因此我們這些單純的軟件工程師由於缺乏勞動法知識,以為自己當時的.抗議行為已經聰明地跳過了一個陷阱,但誰知道這竟然是一個連環坑。”

聯合抗議,卻遭“太極拳”還擊

由於項目剛啟動且人員又少,在忙碌的工作中李文遺忘了初次的不快,他本來就以工作為樂趣,而且這裏接觸到很多概念都是全新的——這不就是所謂的外企先進管理方式嗎——於是李文敞開胸懷,毫無戒備的全身心投入工作,卻不知道在這些“全新概念的聖潔光幕籠罩下”,他的健康正無聲無息地迅速透支。

隨着項目的開展,陸續又有一些新的工程師入職,僅易詢公司介紹的就有十幾個,其中少數幾個經驗豐富的工程師直接成為了“REGULAR”,而其他的工程師仍然是“CONTRACT”,很多人簽了那份所謂的“聘用協議”。

俗話説“三個臭皮匠抵個諸葛亮”,很快這些簽了協議的“CONTRACT”們發現了這個陷阱,畢竟勞動合同、四金一險、年終獎金及休假等可都不是小問題,於是,這些“臭皮匠”們開始聯合起來和IBM深圳分公司管理層開始“討價還價”。李文稱,IBM此時卻輕輕一個“推手”,推出易詢公司擋箭,來個“金蟬脱殼”,而他們一邊陪笑着“居中調停”,作出種種承諾保證大行緩兵之計,一邊卻開始分化項目組員工隊伍。但“CONTRACT”們是團結的,問題沒解決,説破了天也沒用,誰不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還不是應該IBM買單。

李文表示,員工的合理請求被一拖再拖,矛盾開始激化,導致了項目組員工情緒低落,工作積極性也受到了極大打擊,驚動了客户,於是一些的高層經理被調走以平息風波,但IBM深圳分公司仍不願意和“CONTRACT”們簽約,而是提出了一個“折中”解決辦法,即在2004年1月1日後將這些“CONTRACT”“轉賣”給“K公司”,四金一險、年終獎金由“K公司”支付——這麼多“CONTRACT”可是一個很大的“負擔”,而“帶頭鬧事”的幾個員工隨便製造一些壓力就乖乖走人了,隨着人越招越多,最後這批曾經“勇於參與維護自身權益”知曉內情的人都出局了,散落在茫茫人海里,不知去向,前途未卜。

抱病出差香港,高強度工作導致“噩夢成真”2003年11月,李文被IBM派至客户DBS銀行的香港分行出差,陸續同去的還有幾個“CONTRACT”和“REGULAR”,每週一早上從深圳出發並趕在10點前上班,而每週五下班後則必須返回深圳,週末不能留港(“CONTRACT”不行,“REGULAR”可以)。由於健康透支,加之水土不服,李文年幼時已經治癒的中耳炎開始發作,出差前醫生説不嚴重,只需注意休息和口服些藥,但李文的香港之行並非舒適的“旅遊”——雖然辦的是旅遊簽證。

李文略帶調侃地説,據説香港是全世界工作最瘋狂、最敬業、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最能考驗毅力的訓練基地,因此自己帶舶義無返顧”地投入,希望用自己的表現來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因此也使自己的病情開始加重。當李文回到深圳就診時,醫生對其病情的發展很驚訝,認為必須馬上動手術,否則會有生命之虞,但是IBM的“CONTRACT”沒有社保,為方便家人照料,李文只能回老家治療。

術後李文的一隻耳朵永遠成了“擺設”,而當他的手術傷口剛癒合,炎症還未消,IBM公司即催其上班,因此李文只能説服家人和醫生提前出院回深圳。

2004年1月12日,李文回到IBM深圳分公司後被告知其在1月1日已被“轉移”至“K公司”,工資由“K公司”代發,但醫藥費不能報銷,且住院期間沒有工資。IBM深圳分公司對其給出的解釋為,2004年1月1日前李文是易詢的員工,因此醫療費應找易詢解決,而2004年1月1日後李文是“K公司”的員工,且IBM和易詢及K公司早有了勞務協議,工資按工作天數結算,因此李文和其他“CONTRACT”一樣,本質只是易詢和K公司先後“派”到IBM“服務”的員工(雖然李文並未和易詢及“K公司”簽過合同)。如此“高明”的解釋讓李文非常氣憤,“我當時想,難道這就是IBM所謂的‘優厚福利待遇、舒心工作環境和人性化管理’嗎?”李文有點激動地説。

“逃離黑洞”,跳出連環套

李文稱,面對他的不幸遭遇,IBM深圳分公司仍打出緩兵之計,稱問題可暫且擱置,工作進度才是關鍵。一晃過了春節又開始上班,此時IBM深圳分公司“暗示”李文,讓其給自己的工資提出新標準,並由“K公司”代發。“我當時信以為真,就把醫療費攤入了新工資數額中,並給了K公司一個賬號,不料這卻成為了IBM深圳分公司稱K公司給我‘發工資’的事實證據”,李文説,但當新標準的第一個月工資下發後,不僅沒有按新標準發,還扣除了住院期間的工資,於是他無法再忍受,堅決提交辭職書,在辦完工作移交後,跳出了連環套。

一家招聘網站的內部人士表示,隨着國家勞動人事改革和外資企業在中國的蓬勃發展,員工關係管理和勞動爭議處理正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目前一些大型外企為建立和諧的員工關係,已開始設立了員工關係經理或員工關係專員的職位,專門負責做好員工關係管理工作。

畢竟有效利用員工關係管理,不僅能降低企業成本,提升公司品牌,還能增強對新人的吸引力,幫助企業贏得人才、留住人才,此外還能使企業管理和業務運作效率得到提升,從而讓企業保持持續的競爭優勢。

業內人士表示,李文和IBM深圳分公司發生的勞資糾紛無疑折射出一些外企在人員招聘上的一些違規現象。某些外企往往會藉助獵頭公司來降低人力風險,逃避一個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甚至通過少數不法獵頭來變相壓低整體工資成本,此現象如不整治,可能會導致更多更大的糾紛發生,這無論對於企業還是勞動者均是不利的。

在記者發稿時獲悉,目前李文訴IBM深圳分公司一案已開庭,深圳市南山法院目前已經瞭解了事情經過和事實真相,對原告深表同情,雖然IBM讓獵頭易詢及那個“K公司”提供了一些所謂李文在易詢和“K公司”工作的偽證,企圖歪曲李文2003.10至2004.2在IBM工作的事實,讓易詢當“替罪羊”。判決還在等待中,而李文也提出了追加精神賠償的要求,並要求IBM為它那些不負責任的承諾和不合實際的宣傳對那些“CONTRACT”以及公眾做出道歉和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本網將繼續聯繫當事人雙方進行採訪和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