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答辯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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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答辯須知

自學考試英語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撰寫與答辯須知(修改稿)

一、 申報資格

     凡英語專業本科段考生完成規定的全部課程或尚有一門課程未合格者均可報名申請撰寫畢業論文。

二、 申報時間

    每年舉行兩次答辯:5月、10月各一次。參加5 月份答辯的考生須在頭一年的9月1日―20日(週一~週五工作日)完成報名手續。參加10月份答辯的考生須在當年3月1日―20日(週一~週五工作日)完成報名手續。考生可隨時向我辦索取“答辯須知”及“撰寫規範”。也可在川外自考辦的網站上查詢。

三、報名手續及方式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准考證、本科段各科合格證書及專科畢業證書等四證複印件,證件複印用A4紙,且證件不許顛倒複印。報名時須提交用A4紙(論文稿均使用A4紙)打印好的中、英文提綱各一份(同封面一併裝訂,註明姓名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可直接報名或信函報名(寫明詳細通訊地址、白天能聯繫上的電話及郵編)。合格者予以報名。並須交納報名費、資料費、考核(答辯)費、審定費共計400元,函報者另需在網上下載一份“資格審查表”()填寫後隨其它報考材料一同郵寄到川外自考辦。凡需郵寄論文稿者,另交50元郵寄費。(答辯結束結算,函報者在匯款單上須註明“申請撰寫畢業論文”,匯款請寄川外自考辦樑曉東老師收)。凡不能提交提綱者,不予報名。

四、答辯時間及手續

    答辯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年5月、10月的第三週雙休日進行。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到時間持身份證、准考證、各科成績合格證、畢業證書等四證原件到我辦報到,進行最後一次資格審查並抽籤(答辯順序)。審查未合格者不予參加論文答辯,不退費。

五、完成論文程序

1. 申請者按《撰寫規範》中第三項“選題範圍”規定,及早選好論文題目並寫出較為詳細的論文提綱(中英文各一份,須打印並自留底稿,另附封面)在規定時間內交我辦。

2. 我辦收到提綱後,將根據論文涉及的專業方向為考生確定指導教師、定期給考生反饋指導教師的書面意見並將指導教師的姓名、通迅地址及電話號碼告知考生。考生可電話聯繫接受指導。電話聯繫由考生主動通話(請考生不要在午休時間打攪教師!)。

3. 考生根據指導教師的意見修改、完善提綱並完成論文初稿,或根據指導教師意見重新確定論文題目。凡必須更改論文題目的.考生須重新完成上述1、開始的論文程序。

4. 修改後的論文提綱、初稿的提交時間由我辦視具體情況註明在考生的稿件上。在提交初稿時須加上中文封面(註明論文題目、導師及本人姓名、撰寫時間)。

5. 參加5月份、10月份答辯的考生須分別在寒(2月)、暑假(七月)前完成論文撰寫,並分別於3月20日~4月5日、8月20日~9月5日將打印好的修改後的中、英文提綱、論文正稿各一式四份裝訂成冊,準時交到我辦。(外地考生需郵寄論文稿到自考辦,可提前寄出提交)

六、要求及説明

1、 論文用英文撰寫,前言不少於1000詞,論文總長度(含前言、正文和結論三部分)為4000詞。論文應思想健康

2、 凡提交的論文提綱、初稿均請交A4紙稿(需自己備份)。一律不收傳真稿、電子郵件。

3、 指導教師不負責提供參考書目及有關資料的借閲。

4、 凡提綱經導師三次修改後仍不能達到要求者,延至下次答辯,退費200元並重新辦理第二次申報手續。

5、 答辯成績可按當次答辯通知的時間打諮詢電話或者網站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