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無錫居住證去哪裏辦理,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無錫居住證在哪裏辦理?
派出所:向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
具體材料如下:
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
1、身份證、户口本原件複印件( 户口本居住幾個人就複印幾個人)。
2、房產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複印件。
到轄區公安局提交。
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掛靠形式)。
1、房主身份證件。
2、房主同意居住説明書。
3、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
1、全日制勞動合同複印件。
2、用人單位出具住宿證明(單位的需要有公司公章,有的地方也需要相應的物業證明,如鋼材城)。
3、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4、若夫妻一同辦理還需提供結婚證複印件。
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
1、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住:申領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機關的,同時提交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