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攜帶者求職落聘 狀告醫院泄露隱私-《2010應屆畢業生求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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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江乾區法院九堡法庭將公開審理一起特殊的侵權案。乙肝病毒攜帶者郭林求職落聘後,將爲用人單位提供體檢的定點醫院告上法院,理由是對方未經同意就擅自外泄體驗結果,導致他被棄用。

乙肝病毒攜帶者求職落聘 狀告醫院泄露隱私-《2010應屆畢業生求職指南》

這起官司在著名的“肝膽相照”論壇產生很大反響,恰逢今天是“全國乙肝宣傳日”,一些來自全國各地的乙肝病毒攜帶者表示將到法庭聲援郭林,希望早日促成醫院不再檢查乙肝兩對半。

體驗結果

讓他丟了工作和女友

25歲的郭林來自江西,大學讀的是計算機專業。工作兩年後,他於2007年5月17日到富士康集團統合電子(杭州)有限公司應聘“資訊專員”一職。

筆試和麪試都順利透過了。5月28日,公司通知他去醫院體檢,費用自理。6月1日,郭林到下沙醫院體檢。當天傍晚5時左右,公司以乙肝病毒攜帶者爲由,拒絕了他。

郭林與統合公司多次交涉後,6月13日纔拿到了體檢表。

“連女友都分手了。”郭林無奈地說,自從醫院泄露他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之後,他找工作處處碰壁,連交往很久的女友也提出分手,因爲女友家裏堅決反對。

目前,郭林委身於一家小公司,因爲應聘時對方沒有提出要求查乙肝。

來回起訴兩年多

纔等來開庭


郭林向江乾區衛生局投訴下沙醫院違規體檢,卻沒有得到任何回覆。去年3月起,他將杭州下沙醫院和江乾區衛生局一起告上法院,隨後又撤回對江乾區衛生局的起訴。同年5月,江乾區法院以下沙醫院被告主體不存在爲由駁回起訴。

今年5月,郭林再次遞交訴狀,訴狀中的被告醫院名稱按照法院的提示改爲“杭州江乾區下沙醫院”,沒想到一個月後再次被駁回,理由是該醫院已更名爲“杭州下沙街道衛生服務中心”。

郭林按照法院要求重新遞交了訴狀,到8月29日終於收到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的通知。

郭林說,由於被公司外派出差,他無法出席今天的庭審,但有“中國民間護肝第一人”的杭州女作家趙玉泓將與律師一起出庭爲他維權。

醫院表示

招聘單位要求就會查

遠在河南的郭林昨天在電話裏說,早在2007年5月,勞動部和衛生部就頒佈了《關於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其中明確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對勞動者開展體檢過程中要注意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隱私權。而去年省衛生廳和杭州市衛生局曾先後下發通知要求招工體檢不得進行乙肝檢查。

“未經當事人本人同意,醫院無權將乙肝檢查結果告知用人單位。”郭林說,下沙醫院檢查乙肝本已違規,而且他是自費體檢,與下沙醫院之間形成醫療服務合同。下沙醫院違反合同規定將他是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個人隱私直接泄露給公司,導致他因此失去一次重要的就業機會,理應承擔責任。郭林要求醫院賠償其精神損失 5萬元。

“如果用人單位提出(乙肝兩對半)這個項目,我們還是會檢查。”昨天下午,記者以招工體檢是否要查乙肝兩對半,電話聯繫下沙街道衛生服務中心體檢中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介紹說,統合公司目前仍是該中心的定點體檢單位。

官司結局如何,本報將繼續追蹤報道(涉及當事人隱私,當事人爲化名)。(陳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