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管中心的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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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簽訂責任書有助於落實責任。那麼什麼樣的責任書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託管中心的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託管中心的安全責任書

託管中心的安全責任書1

爲了確保學生在託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託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託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託管中心的安全責任書怎麼寫的知識,跟着華律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爲了確保學生在託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託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託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託管站。託管站與學生只是託管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託期間託管站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託管站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3、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託管站有過錯的,按託管站過錯的大小確定託管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託管站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託管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託管的設施有關,但託管站的設施並無缺陷;

(2)託管站或託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到了託管時間後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託管站回家,非託管站或託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託管站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託管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託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託管老師和託管站共同負責,託管站還可根據情節對託管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託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託管站不負責任。

7、託管站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管站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託管站不承擔責任。日常託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管站,託管站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託管站不承擔責任。

8、託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出現事故,託管站不負責任。

9、託管站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託管站、託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託管站或託管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10、託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託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或親屬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應提前通知託管中心。

1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2、學生在託管站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託管站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託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15、其它未盡事宜,經學生家長與託管中心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以下增補:

  xxx

  20xx年xx月xx日

託管中心的安全責任書2

甲方:XX小學

乙方:XX(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小學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着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託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儘可能地爲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託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託管在衛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託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爲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託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託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瞭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託管中心簽訂相關託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爲1:50,夏秋季節爲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爲下午4:40,夏秋季節爲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爲11:20,下午冬春季節爲3:30,夏秋季節爲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爲4:20,夏秋季節爲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託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遊戲廳或網吧。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後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託管在外,託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託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脫離託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XX縣XX小學

乙方(簽字):XX

XX年級XX班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