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突發自然災害安全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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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爲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關突發自然災害安全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突發自然災害安全的應急預案

突發自然災害安全的應急預案1

爲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爲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爲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羣衆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啓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爲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繫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爲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突發自然災害安全的應急預案2

一、可能發生的災害預測

今年我鄉仍有發生洪澇乾旱、山地滑坡、森林火災等災害的可能,而防洪災害主要發生地有綿溪河、洗布河、溪水庫及低窪地段,重點防洪區域在村。山地滑坡重點防範在村。以上各村爲我鄉的重點防汛搶險施救重點區。

二、職責與任務

防災救災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鄉、村組幹部和黨員要明確自身的職責和任務,要有抗大洪防大災的思想準備,充分認識災害造成的'危害。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搞好協調和調配,一旦發生災情,立即趕赴災區,快速查明災情,正確評估災情損失,迅速上報,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妥善轉移安置災民,處置善後事宜。

爲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調一致,鄉政府成立抗旱救災相應工作組,下設搶險組和後勤組,實行行政首長指揮,各組分工負責。

(一)領導組(由書記、鄉長組成)

職責:對主要水文、氣象及災害信息通報、協調、督促,檢查各組工作,保證統一、高效、組織力量,發出命令,組織協調村委會轉移災民。

(二)搶險救災組(由鄉武裝部、民政、村建、計生、農服中心、綜治、派出所、國土所、水利水保站等人員組成)。

職責:查覈災情,及時上報縣民政局、縣府應急辦。制定救助計劃,組織實施災後救濟和轉移安置災民,擬定救災物資分配計劃,組織實施災後救濟和恢復災區重建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黨政辦、財政所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救災物資籌集,管理儲備、劃撥和調運、通訊保障,組織救災贈款贈物等。

三、組織搶險及施救措施

(一)大災來臨,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是搶險救災工作首要任務:救命第一,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原則,一旦災情發生,實現快速把受到威脅的人員轉移安全地點,千方百計不能死人,按照職責管理要求,快速高效開展救災工作。

(二)災情發生後,在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由書記、鄉長、副書記、副鄉長或在家鄉領導統一組織,抽調搶險救災組人員立即奔赴受災區域參與組織救援和檢查上報災情。

(三)鄉上組織10人以上救災應急小分隊,配備一套救災工具,如電筒、雨鞋、雨衣等,隨時準備投入各種災害的搶救工作。

(四)救災值班人員在規定的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上傳下達。當班領導要督促本班人員按時到位,凡脫崗、漏崗、延誤災情信息傳遞,造成後果視情況作出嚴肅處理。

(五)保證車輛正常使用。後勤保障組要按要求組織和籌集救災款物,一旦災情發生,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救助,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

四、查災、核災、報災

一旦災情發生,搶險救災組和各村、單位要迅速到現場查實報告災情,特大災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重大災情2小時內上報,一般災情12小時內報縣民政局、縣府應急辦,特、重大災情速報速查,做到查災及時、準確,實事求是,不瞞報、虛報、漏報。

五、災後工作

突發性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民政辦要積極主動配合其他部門,在縣、鄉政府統一領導下,完善有關救助措施,恢復災後重建及其他工作,做到災民人心穩定、安居樂業、及時恢復生產,抗災自救。自然災害的收集上報人由各村文書負責,平時救災救濟工作,按常規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