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高招政策發佈,分兩階段填報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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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近日,湖北省招辦公佈了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從今年起,我省普通高考除了使用國家統一命題試卷,不再自主組織語、數、外高考命題外,還改革了招生錄取辦法,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年湖北高招政策發佈,分兩階段填報志願

分兩階段填志願

據省招辦介紹,我省招生錄取辦法主要有以下幾個變化:

首先,調整文理類本科批次,將文理類本科三個批次調整爲兩個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錄取批次不變。

其次,試行分段填報志願,將往年高考後一次性集中填報志願調整爲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考生集中填報(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高職聯辦本科計劃),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階段考生集中填報(8月5日-8日):高職高專批文理類(不包括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

此外,進一步優化志願結構,增加考生的選擇機會,降低考生填報志願風險:一是文理類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高專批次平行志願,由原來6個院校志願增加到9個;二是取消具備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考生填報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願“6+3”模式,即取消對考生在平行志願後面3個院校志願只能填報專項計劃的限制,考生可在9個院校志願中自由選擇專項計劃和其他招生計劃填報;三是藝術類各批次平行志願不再按全省藝術統考類別劃分志願模塊,符合多個藝術統考類別錄取條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願中混合填報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統考類別的專業志願。

另一個變化,是探索“院校+專業類”分類投檔錄取模式。省招辦介紹,實行分類投檔錄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類、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藝術本科和高職高專,以及其他批次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省屬院校面向當地招生計劃、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費醫學生、經院校申請同意的報考生源較少的優勢特色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在平行志願投檔時,將分類投檔的“專業類”與其他專業區別開來,分類投檔、分類錄取,分類公佈調檔線。

擴大專項計劃規模

省招辦表示,今年還會擴大專項計劃規模,嚴格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調整高校專項計劃生源範圍。據悉,國家專項計劃全國規模從5萬人增加到6萬人,我省省屬院校地方專項計劃也會進一步增加招生規模。

另外,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由國家統一規定,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更加嚴格,要求考生的戶籍和學籍必須在實施區域的同一個縣(市、區),而且考生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的戶籍必須與考生在同一個縣(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