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協和醫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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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協和醫學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的唯一一所重點醫科大學。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北京協和醫學院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北京協和醫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 招生學位類型爲兩類:

( 一) 學術型研究生( 全日制)。

( 二) 專業學位研究生

1.全日制。

2.非全日制: 限招“ 公共衛生碩士專業學位” (公共衛生學院)。

( 三)實行臨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結合的全日制培養模式, 範圍包括臨牀醫學、 口腔醫學的學科專業( 專業代碼爲“ 1051**、 105200”)。

 二、 招生方式:

( 一) 統考生: 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

( 二) 推免生: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詳見我校《 2017 年接收推免生簡章》

 三、 報考條件

( 一) 報考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統考生) 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各項

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品德良好, 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及要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 1業本科生)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且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非應屆人員

⑶同等學力者( ①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應屆本科生;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證書後, 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工作 2 年以上者) 要求: ①英語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CET-4) 合格水平;②達到以下業務水平之一: A.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證書( 前三名); B.參加不少於十二門的普通高校本科進修課程學習。同等學力者在通過初試後, 複試時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主幹課程。

⑷在校研究生、 長學制學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⑸已獲碩士、 博士學位的人員。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要求。

4. 報考臨牀醫學專業學位( 專業代碼爲“ 1051**”) 的考生, 要求五年及以上學制的臨牀醫學、 麻醉學、 精神醫學、 醫學影像學、 放射醫學、 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 僅限溫州醫科大學 2012 年 12月 31 日以前入學)、 醫學檢驗( 僅限 2012 年 12 月 31 以前入學)、 婦幼保健醫學專業本科學歷。

5.報考口腔醫學專業學位( 專業代碼爲“ 1052**”) 的考生, 要求五年及以上學制的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學歷。

6.報考“ 護理學( 101100)、 護理碩士( 105400)” 專業的應屆生要求護理學專業本科畢業( 不含提前畢業); 非應屆考生( 含同等學力考生) 要求已獲得《 護士資格證書》 或成績單和《 執業護士證書》 2( 均不含待批), 未獲得證書者不允許報考。

( 二) 臨牀醫學、 口腔醫學的專業學位培養方式不接收以下人員報考:

1.同等學力人員: 成人學歷教育、 自學考試、 各類高等學校網絡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 本科結業生、 高職高專學歷者。

2.香港、 澳門、 臺灣人員( 推免生除外)。

( 三) 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統考考生要求同上。 由於培養條件所限, 臨牀醫學專業學位( 專業代碼爲“ 1051**”) 接受本計劃人員報考的所院如下: 阜外醫院、 腫瘤醫院、 首都兒科研究所。

 四、 接收推薦免試生( 含推免碩士、 推免碩博連讀生) 的招生計劃, 不接收統考生報名, 因誤報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 統考生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 一) 網上報名: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簡稱“ 中國研招網”),網址: ,網上報名日期: 2016 年 10 月。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 學籍) 信息進行網上校驗, 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 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 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學歷( 學籍) 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 二) 現場確認地點、 時間

1.北京地區

現場確認地點爲本校研招辦, 具體日期: 2016 年 11 月 10-12 日。

2.京外地區

請諮詢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資格無效。

3.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 區、 市) 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 三) 北京地區現場確認工作流程:

考生持本人身份證 ( 包括現役軍人及軍隊文職幹部)、 學生證 (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 學歷證書( 非應屆生) 、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 須持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網上報名的報名號進行確認。具體流程: 考生簽訂誠信承諾書→工作人員查驗證件、 資格審查 統考港澳臺生) →照相→考生覈對確認《 報名情況登記表》、 領取並認真閱讀《 考場規則和違規行爲處理規定》、 領取有關資料→完畢。所有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北京戶籍證明或在京工作、 進修、實習證明覆印件( 在京高校應屆生除外)。

( 四) 注意事項

1.報考點選擇: 在北京地區報名考試的考生, 含京內統考生、 所有統考港澳臺學生( 含京內、 京外), 在網上報名時, 均選擇本校北京報考點( 北京協和醫學院“ 1123”), 併網上支付報名費, 否則報名無效。 上述考生均在本校北京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 初試。京外地區考生的現場確認和初試地點請諮詢選擇的報考點。

2.支付報名費方式: 在要求網上支付省市報名的考生: 提交網報信息後, 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前, 以“ 網上支付”方式交納報考費,得到交費成功信息後, 方可持報名號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報考點確認網 4報信息。 否則報名無效。在不要求網上支付省市報名的考生: 在現場確認時, 向報考點支付報名費。

3.本校報考點還接收報考衛計委老年醫學研究所(84512)、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84503)、 首都兒科研究所( 87120) 的北京地區考生報名。

( 五) 京外地區的初試地點由現場確認資格地點指定。

( 六) 初試前, 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 中國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 並下載打印《 准考證》。 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 准考證》。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 准考證》 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 七) 考生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後, 不再退還。

( 八) 考生本人要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 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 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 報考資格的審查:

( 一) 本校考生資格審查一律放在初試後、 複試前, 如果考生沒有按我校《 2017 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專業目錄》 的有關規定報考、 或不符合報考資格、 或弄虛作假者, 不論何時, 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或複試資格、 或錄取資格, 責任自負。 請考生務必認真、 仔細審覈自身條件。

( 二) 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以網報爲準, 不得更改。

 七、 考試

( 一)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 二) 初試科目

1.英語、 政治、 數學、 臨牀醫學綜合能力( 西、 中醫) 等科目爲教育部統一命題, 業務課考試科目詳見本校《 招生專業目錄》。 5

2.本校自設綜合課爲:

《 基礎醫學綜合》: 含生理學、 生物化學、 病理學、 免疫學; 任選兩門。

《 口腔綜合》: 口腔解剖生理學、 口腔內科學、 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 全部作答。

《 藥學基礎綜合》: 分析化學、 有機化學、 生理學、 生物化學、微生物學; 任選兩門。

《 藥學綜合》: 藥物化學 ( 20%)、藥劑學 ( 25%)、藥物分析學 ( 20%)、藥理學( 25%)、 藥事法規( 10%)。

《 藥用植物綜合》: 植物學、 植物生理學、 植物生物化學、 藥用植物栽培學; 任選兩門。

《 護理綜合》: 由教育部統一規定考試大綱。

《 衛生綜合》: 含衛生統計學、 流行病學、 衛生事業管理學; 任選兩門。

( 三) 複試

複試爲筆試和麪試相結合, 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八、 提供材料: 在 2016 年 12 月 5 日前, 所有考生應及時向我校提供以下資料備查, 所提供的材料應翔實可靠。 寄送材料務必按以下順序並左側裝訂:

( 一) 統一要求

1.報名情況表( 含考生編號, 11 月 25 日左右從我校網站下載)。

2.非應屆人員應提供最後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提供學生證複印件( 含封面、 首頁、 註冊頁)。

3.最後學歷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複印件, 應屆生由學校教務部門提供, 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提供。

( 二) 分類要求

1.上述( 一) 中的各項資料。

2.報考“ 護理學( 101100)、 護理碩士( 105400)” 專業的非應屆考生: 應提供《 護士資格證書》 或成績單、《 執業護士證書》 複印件。

3.同等學力者應提供: 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CET-4) 證書或成績單複印件( 合格線爲 425 分); ②省部級科研成果證書( 前三名) 或普通高校教務處提供的本科進修課程成績單( 不少於十二門,加蓋教務處公章) 複印件。

4.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應提供:《 報考 2017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原件, 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並由生源所在省、 自治區、 直轄市教育廳( 教委) 民教處或高教處有關主管部門審批蓋章。

( 三) 上述所有報考材料的郵寄方式均爲“中國郵政 EMS”( 不接收其它郵寄方式), 地址: 北京東單三條九號 北京協和醫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 100730, 收件人: 研招辦。 報考材料恕不退還。

 九、 關於複試費的收取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關於設立高等學校教育考試收費項目的函》 規定, 我校將對通過複試並錄取的攻讀碩士學位考生( 含統考生、 推免生、 港澳臺生、 少數民族骨幹生) 收取複試費, 具體標準爲 100 元/生。

 十、 本校研招網址: , 請考生隨時登陸查詢:

( 一) 查詢本人及本專業報考統計信息( 12 月初)。

( 二) 查詢北京地區初試考場地點( 考試前一週)。 7

( 三) 查詢初試成績。

( 四) 查詢分數線。

( 五)上線生查詢並下載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總分排名名單和全校該專業總分大排名名單。

( 六) 查詢全校複試規定、 調劑政策、 各所院紀檢監督電話等( 4月上旬)。

 十一、 統考港澳臺學生( 全日制)

統考港澳臺學生的報考條件、 招生專業目錄與內地考生相同, 不做變更。此類考生均參加當年全國碩士入學統一考試, 免試政治理論; 須

達到教育部當年碩士生單科分數線; 初試、複試與內地考生同堂同卷,與內地考生的錄取政策完全一致; 均爲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學費參照本校研究生的學費標準收取。 入學後待遇與內地考生相同。考生報名時須提交: ①身份證複印件( 香港、 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臺灣考生持“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②最後學歷成績單; ③最後學位證書( 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 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 應到( 中國) 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十二、 獎助學金( 全日制)

我校爲財政部 6 所“ 小規模特色高校” 的試點學校之一, 研究生經費不低於“ 985、 211”高校, 碩士基本助學金不低於 1500 元/月( 覆蓋面 100%), 學業獎學金不低於 10000、 8000、 5000 元/學年( 覆蓋面及金額的上調, 以當年學校獎助政策爲準), 國家獎學金( 每生每年 20000 元, 覆蓋面由國家制定)、 其他崗位助學金、 獎金不含在內。所有推免生( 含推免碩士、 推免碩博連讀、 推免直博生) 均享受 8新生獎學金, 用於衝抵第一年學費。所有普通統考生均享受新生獎學金: 碩士 1500 元/生。

 十三、 學費收費標準:

( 一) 全日制: 每生 8000 元/學年, 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研究生一致。 推免碩博連讀、 直博生的第一階段博士預備期按碩士生標準收費, 轉博後按博士生標準收費。

( 二) 非全日制: 38000 元/人。

十四、 培養年限

( 一) 全日制: 3 年。

(二) 非全日制: 2-4 年, 每月利用週末時間集中授課 1-2次。採用理論學習、社會實踐和現場專題研究三結合的培養模式。均爲走讀生。

十五、 本校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不出售歷年考研試題。

十六、 專業名稱前加“ ★” 號

十七、 本校不招收單考生。

十八、 本校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爲準( 含“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 擬招收推免生( 推免碩博連讀生、 推免碩士生) 人數以最後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爲準。

十九、 如果教育部在 2017 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出臺新的政策, 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並實時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