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大學2015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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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醫藥大學是一所以中醫藥學爲主幹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及“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院校,由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

北京中醫藥大學2015考研招生簡章

學校秉承“追求卓越,止於至善”的辦學理念,發揚“勤求博採,厚德濟生”的校訓精神,致力於傳承中醫藥學術和文化,是我國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中醫藥人才、解決中醫藥重大科技問題、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難雜病的重要基地,爲中醫藥事業和人類健康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已經成爲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集教學、科研、醫療於一體的着名中醫藥高等學府。

我校中醫學、中藥學爲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有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5個。另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48個,一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2個,二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8個。形成了以國家重點學科爲龍頭的優勢學科體系,重點學科的數量和專業覆蓋面在全國中醫藥院校中保持領先地位。2012年經教育部評估,我校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學科全國排名第一,中藥學學科全國排名第二。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中醫藥人才。

二、培養類型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爲目標,側重於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學位;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培養高級醫學應用型人才爲目標,側重於從事醫學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專業學位,在招生目錄中,專業代碼以“105”開頭的專業均培養此類型碩士研究生。

三、招生規模

預計招生750人。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

4、身體健康。

5、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報考攻讀臨牀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代碼以1051開頭),只限參加全國高考錄取爲本科全日制醫學專業的畢業生,畢業時將被授予醫學學士學位的考生。

(4)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爲碩士學位研究生當年9月1日)學習或工作的人員,可以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但不能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①修完本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並提交進修學校提供的學習證明及成績單;

②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及目前從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③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科研成果獎,要求一等獎排序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

④如取得複試資格,複試時需加試業務課,加試科目在複試前通知。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但學校不提供獎學金。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報名方式

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網上報名。網址: (公網)或 (教育網)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0日——31日。(以教育部公佈的時間爲準)

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公佈的時間爲準)

六、我校綜合考試有以下幾類

1、306西醫綜合:300分由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2、307中醫綜合:300分由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3、308護理綜合: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基礎護理學、護理學導論、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

4、350中藥專業基礎綜合:300分由我校命題。含中藥藥劑學、中藥鑑定學、中藥化學、中藥學

5、701中藥綜合1:300分由我校命題。含中藥學、分析化學、中藥化學

6、702中藥綜合2:300分由我校命題。含有機化學、分析化學、中藥化學

7、703藥學綜合1: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

8、704藥學綜合2: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微生物學、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

9、705管理綜合:150分由我校命題。含管理學基礎、管理心理學、社會醫學、衛生經濟學

七、2015年考生須從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請考生於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准考證》。

八、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初試成績2月份在我校網頁上查詢,有關複試的信息將及時在網上公佈。

九、我校2015年專業目錄中可招收跨門類考生的專業包括:學術型專業(專業代碼以1005、1006、1007、1008、1204開頭)、中藥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600)以及護理專業學位碩士(專業代碼:105400)。跨門類報考中醫學(專業代碼以1005開頭)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試通過後均需在複試中加試兩門醫學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在複試前通知。(注: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國衛醫發﹝2014﹞11號】規定,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爲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十、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以我校網頁上發佈的內容爲準。

十一、我校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在複試前進行,要求參加複試人員均須出示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或日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原件,應屆生須出示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據的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此帶來的後果,考生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