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科所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培養方案(非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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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4]28號)及相關文件制定本培養方案。

財科所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培養方案(非全日)

一、培養目標和要求

我所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從事會計和財務管理職業 所需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以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國家高層次會計人才培養體系,加 強高素質、應用型會計人才隊伍的建設。

具體要求是: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規制度,具 有高尚職業道德和積極進取精神,以及與時俱進的創新意識。2、掌握現代會計理論與實務及其相關領域的知識與技能,具有在多變商業環境中的學習能力和戰略意 識,具有會計工作領導潛質。3、較熟練掌握和運用一門外國語。4、身心健康

 二、培養方式

1、採取規範和靈活多樣的培養方式,努力提高辦學質量。

2、實行學分制,總學分不少於40學分。

3、注重理論聯繫實際,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積極引入案例教學方法,逐步增加教學中使用案例的比例。

4、積極開闢第二課堂,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家、企業家和政府官員開設講座或承擔部分課程。

5、廣泛結合考試、作業、案例分析、課堂討論、撰寫專題報告等情況綜合評定學習成績。其中,考試成績佔總成績60%,作業佔總成績10%,專題報告佔總成績10%,其他佔20%

6、成立導師組,發揮集體培養的作用。導師組成員應以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正、副教授爲主,並適當吸收企業與政府部門的專家參加。

7、加強培養基地建設,加強實踐環節。

 三、學制與學分

學制爲2—3年。

課程分爲核心課、方向必修課和任選課。其中核心課必須修讀,共22學分;方向課必須修滿10學分;任選課必須修滿8學分。

四、上課與考試

學生應服從學校課程安排,保證到課率,按時上課,不遲到早退。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並告知任課教師。

無故不來上課者,即爲曠課。每門課程的曠課次數超過三次或請病、事假缺課三分之一者,取消該課程考試資格,重修後方可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60分爲及格。

 五、課程設置

 核心課共8門,計22學分,要求全部修讀,課程設置如下:

課程名稱學分數
政治課2
外國語3
管理經濟學3
高級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3
高級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3
高級管理會計理論與實務3
高級審計理論與實務3
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2

方向課共18門,計37學分,要求選夠10學分,課程設置如下:

課程名稱學 分
國際會計準則專題2
政府與非盈利組織會計2
財務報表分析3
業績評價與激勵機制2
國際審計準則專題2
會計師事務所管理2
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2
企業稅收籌劃2
中國稅制2
數量分析方法2
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2
資本運營和企業併購2
風險管理2
投資學2
國際商務與國際結算2
戰略管理2
商法概論2
管理信息系統2

任選課共10門,計40學分,要求選夠8學分,亦可在我所爲碩士研究生開設的課程中任選,課程設置如下:

課程名稱
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4
公司財務原理(英文授課)4
國際金融與國際貿易4
計量經濟學4
中級微觀經濟分析4
國際稅收4
證券投資4
運籌學4
現代企業制度研究4
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