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科所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培養方案(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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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研[2009]1號)和《關於轉發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辦[2009]23號)等文件,結合本所的辦學條件和特色,制定本培養方案。

財科所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培養方案(全日制)

 一、培養目標和要求

 培養目標:

培養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法紀觀念,系統掌握現代財務管理、會計、審計及相關領域的知識與技能,瞭解會計實務,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會計人才。

 具體要求: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規制度,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積極進取精神、與時俱進的創新意識。

2、掌握現代財務管理、會計、審計,以及相關領域的知識與技能,具有在多變的商業環境中的學習能力和戰略意識,具有會計工作的領導潛質。

3、比較熟練地掌握和運用一門外國語。

4、身心健康

 二、培養方式

實行學分制。總學分不少於40學分。

引入案例教學方法。注重理論聯繫實際,注重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開闢第二課堂。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家、企業家和政府官員開設講座或承擔部分課程。

綜合評定學生的學習成績。包括考試、作業、案例分析、課堂討論、撰寫專題報告等。其中考試成績佔總成績的60%,作業佔總成績的10%,專題報告佔總成績的10%,其他佔20%。

成立導師組或實行雙導師制,發揮集體培養的作用。導師組的成員以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正、副教授爲主,並適當吸收企業與政府部門的專家參加。

加強實踐。在學期間安排不少於半年的實習實踐,提高學員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重視和加強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的培養。

三、學制與學分

學制爲2年。

課程分爲核心課、方向課、任選課和實踐課。其中核心課必須修讀,共22學分。方向課必須修滿6學分。任選課必須修滿6學分。實踐課6學分。

 四、上課與考試

學生應服從學校的課程安排,保證到課率,按時上課,不遲到早退。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權限批准後告知任課教師。

無故不來上課者,即爲曠課。曠課次數超過該課程課時三分之一,取消該課程的考試資格。

學位課程中的核心課考試成績70分以上爲合格;方向課等其它課程成績60分以上爲合格。

 五、課程設置

1、核心課共8門,計22學分,要求全部修讀,課程設置如下: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政  治2
英  語3
管理經濟學3
高級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3
高級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3
高級管理會計理論與實務3
高級審計理論與實務3
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2

2、方向課共16門,計32學分,要求選夠6學分,課程設置如下:

課程名稱學分數
政府與非盈利組織會計2
財務報表分析2
業績評價與激勵機制2
會計師事務所管理2
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2
企業稅收籌劃2
中國稅制2
數量分析方法2
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2
企業併購2
風險管理2
投資學2
國際商務與國際結算2
戰略管理2
商法概論2
管理信息系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