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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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國際經濟法系)成立於1984年。法學專業(原國際經濟法專業)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之一。2002年我校國際法學專業被教育部批准爲國家級重點學科。2003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設立國際法學博士後流動站。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全國最早設置國際經濟法專業的院校之一。 
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我校享有法學本科學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的授予權。現任院長爲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博士生導師沈四寶教授。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國家和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數量越來越大,法學院學生的數量與質量都將有新的突破性發展。
法學院自設置法學專業(原國際經濟法專業)以來,以獨特的專業特色、完整的知識結構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而著稱,培養出來的學生具有“三會”人才的特徵:能熟練運用外語、懂得並能操作國際經貿業務、精通法律專業知識。法學院始終注重高水平的教學研究工作、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建設、嚴謹的課程設置和嚴格的考試制度,尤其注重案例教學法,爲中國未來的法學家、高級法官、高級涉外經濟律師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一個學習深造的培養基地。
法學院開設的國際商法、比較公司投資法、比較合同法、國際貨物買賣法、證券法等課程主要採取案例教學法(包括英文原文案例),內容學貫國內外,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在國內處於領先水平。
法學院始終把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敬業精神放在首位,培養出來的學生能夠迅速適應21世紀知識經濟時代創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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