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7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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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2017考研的接近,各地院校已經公佈了相關的考研招生信息了。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國政法大學的考研招生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國政法大學2017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是1952年在北京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基礎上合併組建的北京政法學院,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錢端升先生爲首任院長。1983年,在中央“要抓緊籌辦中國政法大學,把它建成我國政法教育中心”的指示下,學院更名爲中國政法大學。

經過50年的建設與發展,中國政法大學已成長爲一所以法學爲主,兼有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等多學科的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學校目前設有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商學院、人文學院、外國語學院等12個校屬院部,有各類在校生21325名,教職工1400餘名,教授、副教授342名,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 140名。其中,法學教師所從事的教學、研究領域幾乎涵蓋了法學學科的所有三級學科。

【推介免試】

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院校可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一般包括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學歷學位

根據院校不同,所設專業不同,具體信息請參考院校網站或者諮詢院校招研辦。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 2016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有 2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所報考學科文章。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獲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二)報考部分專業和單獨考試的特別要求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或者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或者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 2 年以上(含 2年)。

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爲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且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爲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報考專業僅限: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方向),國際法學院國際法學。

5.報考西藏單獨考試(又稱“援藏計劃”)的考生,須符合西藏自治區組織部有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報考專業僅限部分法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四位爲 0301)。

(三)其他

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一)、(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要求。其他報考資格及招生名額等信息以教育部當年度發佈的相關通知爲準。

2.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詳見《2016 年推薦免試生申請攻讀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報名須知》。

考生應仔細閱讀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後再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時間】

以教育部研招網公佈的時間爲準。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流程】

告,並如實、認真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由於不按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誤填報考信息、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等原因,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推薦免試生的報名流程詳見《2016 年推薦免試生申請攻讀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報名須知》。除推薦免試生外,其他考生的報名流程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以教育部研招網公佈的時間爲準。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教育網址: 公網網址:

3.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應選擇“中國政法大學”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考生須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及參加考試。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照相、確認報名信息。

1.時間:以教育部研招網公佈的時間爲準。逾期不再補辦。

2.地點:選擇“中國政法大學報考點”的考生,屆時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詳細地點;選擇京外考點的考生,請查看該考點的相關通知。

3.現場確認須攜帶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截至初試考試日期仍有效)、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註冊)、網上報名編號、報考點通知攜帶的其他有關材料。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6.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報名無效,報考費不退。

7.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現場不能補報。

8.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對於同時填報多個招生單位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2.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 3 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須及時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考生也可在報名前中國政法大學 2016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或學籍信息。)

3.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備註“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其推薦免試生錄取資格。

5.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6.我校重要通知將在網站發佈的同時,輔以手機短信提示,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並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入學考試】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複試中,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只提供命題範圍,命題範圍見附錄。

(一)初試

1.初試時間:以教育部研招網公佈的時間爲準。

2.初試地點:報名參加“全國統考”、“法碩聯考”的考生,到本人網上報名時所選考點參加考試,詳細地址見報考點相關公告;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管理類聯考”(包括 MBA、MPA)的考生,到我校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西藏單獨考試”的考生,到西藏教育考試院指定的報考點考試。

3.考試大綱、命題範圍:

(1)全國統考科目和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專業的全國聯考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考試大綱見教育部研招網。

(2)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命題範圍見附錄 2:《2016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初試科目命題範圍》。

(3)“單獨考試”使用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111 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261 單獨考試英語、兩門業務課爲所報考專業的考試科目),命題範圍見附錄 1。

(4)“西藏單獨考試”使用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111 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261 單獨考試英語、790 基礎課、890 專業基礎課),命題範圍見附錄 1。

(二)複試

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複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複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單獨考試的複試分數要求,由學校自行確定並公佈。

我校採用差額複試,複試比例在 120%左右。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課口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複試科目命題範圍見附錄 3:《2016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科目命題範圍》。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含高職高專學歷畢業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在複試前另行通知,加試方式爲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複試具體要求詳見《複試通知》和《複試工作辦法》,將於複試前在網上發佈。

(三)調劑複試

1.未達到原報考院校(或專業)複試分數線要求而不能參加複試的考生,可根據個人情況申請調劑參加我校複試。

(1)校內調劑:原報我校且滿足校內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其他專業。

(2)校外調劑:原報外校且滿足我校接收校外調劑條件的考生可在“研招網調劑系統”中申請調劑我校。

2.原報我校但未達到我校複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網調劑系統”中申請調劑外校。

(四)考風考紀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 1 至 3 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校對初試或複試中作弊的考生將做如下處理:

1.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並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爲其今後升學、就業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

2.從下一年度起,3 年內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複試安排】

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複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複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單獨考試的複試分數要求,由學校自行確定並公佈。

我校採用差額複試,複試比例在 120%左右。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課口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複試科目命題範圍見附錄 3:《2016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科目命題範圍》。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含高職高專學歷畢業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在複試前另行通知,加試方式爲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複試具體要求詳見《複試通知》和《複試工作辦法》,將於複試前在網上發佈。

 【錄取與調劑】

根據考生所報考第一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複試成績 60分以下(不含 60 分),認定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單科成績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不予錄取;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爲“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爲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自願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我校;錄取爲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不必調入我校,戶口不能遷入我校。

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學費與獎學金】

(一)學費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從 2014 年起,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以下學費標準均爲人民幣。

1.學術型研究生:非定向就業生 8 千元/年,定向就業生 1.2 萬元/年。

2.專業學位研究生:

(1)法律碩士(中歐法學院法碩專業除外):1.5 萬元/年。

(2)工商管理(MBA):詳見 MBA 網站(網址:)。

(3)公共管理(MPA):共 3 萬元,分 2 次交清。

(4)社會工作:1.5 萬元/年。

(5)翻譯碩士(MTI):4 萬元/年。

3.中歐法學院各專業(雙碩士項目,含法碩專業):2.35 萬元/年。

如遇國家或學校相關政策調整,按照新收費標準執行。

(二)獎助學金

學校根據有關標準及申請審批程序,爲碩士研究生提供獎學金、助學金或科研資助。

1.新生獎學金

新入學的一年級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翻譯專業碩士除外),成績優秀的可以享受“新生獎學金”。有關新生獎學金的說明:

(1)評定原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的“非定向就業”考生,根據獎學金名額和初試、複試成績排名,確定是否享受新生獎學金。

(2)獲獎比例:各專業錄取人數的 70%左右。

(3)獎學金金額:除中歐法學院各專業外,其他各學院獎學金金額均與首年學費等額。(中歐法學院獎學金金額由學院另行規定,詳情可查詢中歐法學院網站。)

2.二年級、三年級獎學金將根據前一年的在校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評定。

3.人事檔案不調入我校的“定向就業”碩士生,不享受獎學金。

4.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非在職考生可參評獎學金。

、MPA 和中歐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獎學金辦法由培養單位另行制定。

6.學校設置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通過勤工助學來獲得生活補貼

7.有關獎助學金的詳細信息,請查詢學生工作部網站“研究生工作”欄目()或研究生院網站“獎助學金工作”欄目()。

8.以上獎學金政策,不包含社會工作專業學位,其獎學金政策待定。

(三)助學貸款

請查詢學生工作部網站“資助管理”欄目()。

 【招生諮詢】

通信及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 25 號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舊1 號辦公樓 304 室)

郵政編碼:100088

聯繫電話:010-58908070/71

圖文傳真:010-58908074/71

電子信箱:

官方網站:

微信公衆號:zgzfdx_yjszs

 【其他】

(一)招生信息發佈網站及微信公衆號

我校發佈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網站爲“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主頁,網址: 。微信公衆號“zgzfdx_yjszs”。

(二)各招生學院網站

見學校主頁上“組織機構”欄目,網址:。

(三)有關材料發放

1.初試成績單、複試通知書及複試結果: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打印。

2.錄取通知書:由研究生院招生辦負責寄發本人。

3.其他通知都將網上公佈,不寄發書面通知。

(四)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各單位和個人舉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碩士研究生考研輔導班,嚴禁組織或參與考研輔導書和輔導資料的編寫工作,嚴禁本校在職教師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考研輔導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予以公佈。

(六)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研究生基礎培訓

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新生,先到北京郵電大學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覈合格後方可進入我校學習。(達到我校普通統考生複試分數線及複試錄取要求的考生,可申請免除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七)現役軍人報考研究生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