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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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財經政法大學位於河南省鄭州市,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由原河南財經學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於2010年3月合併組建而成,是一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以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爲主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2017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 480餘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計劃數爲準),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06人,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75人。

二、招生類別

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研究生

三、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四、報考條件

第一條 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以外的專業學位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二條 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報考條件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第三條 同等學力、成人教育、自學考試、軍隊院校、國外學歷等考生均應主動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五、報名事宜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處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爲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覈對並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開《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開《屆時畢業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試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學籍學歷資格以教育部反饋學籍學歷庫爲準,“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學籍學歷、身份證號等有誤考生不予準考、複試、擬錄取。

複試時憑考生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爲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材料原件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七、考試安排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一)初試

1.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複試

1.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辦法和成績等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佈。全部複試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複試時,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爲筆試。

八、調劑

歡迎廣大考生調劑到我校學習,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調劑。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九、體檢

考生在複試時按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體檢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爲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爲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函調至我校。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及網絡教育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複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爲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爲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二、畢業就業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十三、學制學費

1.學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爲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爲2年,工商管理碩士及公共管理碩士學制爲2.5年。

2.學費:全日制學術型、專業型研究生:8000元/生/學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10000元/生/學年

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20000元/生/學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20000元/生/學年

十四、獎助政策

(一)國家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個人人事檔案正式轉入我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合格並獲得學籍。

2.我校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6000元,分10個月平均發放到學校統一辦理的農行卡中。

(二)學業獎學金

1.學業獎學金等級:一等12000元/生/學年,二等8000元/生/學年,三等4000元/生/學年。

2.名額分配:學校將依據2017年省財政撥款情況制定學業獎學金的覆蓋範圍。

(三)國家獎學金

1.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0000元/生/學年。

2.名額分配:省教育廳依據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數分配名額。

(四)校級獎勵

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研究生優秀獎學金和研究生優秀科研獎。

(五)“三助”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學校從在校研究生中聘請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貼標準爲:碩士生每人每月500元,共計10個月。

 十五、其他事宜

(一)請考生及時關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處網站(網址:),有關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種信息均在此網站公佈。

(二)我校研招辦招生諮詢電話爲0371-859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