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的激情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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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理論裏有一個很有名的“幻想破滅模式”,就是說:談戀愛時,伴侶雙方要麼不知道對方的缺點;要麼他們知道對方的缺點,卻不想讓這件事情阻止他們結婚。結婚後,當他們意識到對方的缺點,或他們感情裏的缺點實際上在影響他們的婚姻質量時,夫妻雙方就會幻想破滅或者變得不再愛對方。

結婚前的激情哪去了?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愛情是乾柴烈火。激情之愛可以說是大多數人心之所往的體驗。有婚姻理論研究者Robert J. Sternberg和Michael L. Barnes 將激情之愛定義爲對浪漫、生理吸引和性交的渴望。除了這種強烈的生理吸引之外,激情之愛的情感核心是“對在一起有着強烈的渴望”。從認知學的角度看,有人也認爲激情之愛深深地根植於相互凝視的雙眼和情人間選擇性地關注,而不是看清他們伴侶真正的樣子。所以有學者說,激情之愛所愛的其實是理想化的伴侶,而非真實的伴侶。

可是,爲什麼婚前經歷激情之愛的愛侶,婚後更可能幻想破滅呢?發展神速的戀愛,通常是與“不切實際的理想化”相聯繫,因此當他們經歷婚後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日常生活後,他們更可能激情退卻。另一方面,過快發生性關係可能會干擾感情發展的過程,因爲成熟的感情發展過程,需要深思熟慮地去評估彼此是否合適以及雙方的投入程度。

研究發現激情來得快去得也快

始於“激情之愛”的夫妻在婚後兩年內愛情消退得最快

爲了研究經歷過激情之愛的情侶在婚後是否更容易經歷幻想破滅和激情消退,研究者跟蹤採訪了168對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結婚的夫妻。研究者分別在這些夫妻結婚 2個月、14個月和26個月時採訪他們。在夫妻結婚2個月時,研究者對丈夫和妻子分別進行面對面地訪談,讓他們分別回憶在他們戀愛過程中,他們開始僅僅隨意地約會、定期地約會、認爲彼此是一對以及奔着結婚去這些事件發生的時間。研究者特意讓被訪者回憶了一系列重要事件:你什麼時候愛上TA?什麼時候第一次和TA發生關係?什麼時候第一次很確定地覺得你想和TA結婚?這三件重要的事情,在戀愛過程中的發生速度就代表了研究者所關心的“激情之愛”。越快愛上TA,越快與TA發生關係,越快想定終身,就越代表是“激情之愛”。

研究者還在這些夫妻結婚2個月、14個月和26個月時分別對他們進行了爲期9天的電話訪談,主要是讓他們提供“日記”式的描述:你的配偶經常對你積極示愛嗎?比如,對你表示支持或讚許、分享感情、體驗或困難;通過接吻或擁抱表達生理上的愛慕等。研究者發現,隨着婚姻時間的延長,夫妻之間積極示愛的頻率是在下降的。在婚姻最初的兩年,夫妻間積極示愛的頻率都下降得很顯著。比如,從2個月,到14個月,到26個月,人們平均從配偶那裏得到的積極示愛舉動從每天 22次,降低到14次,再到11次。

研究者發現,那些在戀愛關係中表現爲“激情之愛”的夫妻,剛結婚時,確實表現出很強烈的愛。具體體現爲很高頻率的示愛舉動,但是他們在婚後卻經歷了最劇烈的愛情消退,即相比於其他夫妻,始於“激情之愛”的夫妻在婚後兩年內示愛舉動的頻率下降得最快!

愛TA,就讓TA瞭解真實的你

對另一半的完美想象最終會敗給現實

研究者認爲,這樣的結果可能是因爲,這些始於“激情之愛”的夫妻尋找並且很快達到了一定程度的親密感,但是因爲害怕被拒絕或者失去他們的伴侶,而刻意迴避了向對方展露真實的自己。而一種均衡全面的'親密感不僅僅包括身體和情感上的親近感,也應該包括有意義的自我展現。展現自我,以及坦露自己的真實感受,是提高親密感和激情之愛的重要途徑,但這樣做又是有風險的。或許那些被“激情之愛”所驅動的情侶,在結婚之前只展露了一部分他們希望另一半看到的性格特質,因此導致他們很難發現他們彼此之間不合適的元素,也很難測試他們解決衝突的能力。有學者說,隨着婚前雙方感情的發展以及他們對彼此的愛的加深,戀愛中的人們會越來越喜歡進行“形象管理”工程。因此,這些人可能帶着對伴侶的理想化想法進入婚姻,結果只是發現了他們的理想化想法很快敗給了現實。

因此,切莫被激情之愛衝昏了頭。有激情,同時展露真實的自己,纔可能會有更長久的、充滿着幸福愛情味道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