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範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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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就業協議書範文合集6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爲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學校審覈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範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託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xx縣人民醫院

乙方:xx醫藥學院學生

xx醫藥學院部分應屆畢業生今年將來xx縣人民醫院工作,爲了圓滿達到就業的目標方向和預期的效果,醫院儘可能以最大限度來幫助院校完成好就業計劃。爲了讓來醫院就業的學生能夠安下心來工作,醫院根據實際用人需求,最大限度留用院校優秀學生,醫院擬與xx醫藥學院的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責任和義務:

1、對志願來我院工作的學生,優先考慮安排工作、學習帶教,一旦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後,醫院將進行重點培養。

2、來院待遇,每月不少於xxxx元,考上執業醫師資格證後,月待遇不低於xxxx元,來院後提供免費住宿。日後能成爲工作和業務上的棟樑,醫院將會有更加豐厚的獎勵。

3、醫院每年掛網自治區指標,已特批部分縣財政指標,醫院將把這部分指標給予考上執業助理醫師證及日後非常努力的學生。

4、簽訂協議的學生,xx醫藥學院將協助醫院在學生畢業後,直接將學生畢業證、學生檔案寄到我院人事科備案。

 乙方責任和義務:

1、首先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參加完院校的畢業考試和畢業典禮後,立即返回醫院工作。

3、簽訂協議後的學生,如違反協議,醫院將按照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後,才能將其學生畢業證、學生檔案退還其本人。否則,醫院將扣留其學生畢業證、學生檔案。

本協議一式三份,醫院、院校及學生各存一份。

甲方:xx縣人民醫院 乙方:xx醫藥學院學生

xxx年 月 日 xxxx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1 首先你應該登錄學院就業網,點擊“學生就業--相關下載--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證明模版”,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2 《解除就業協議證明模版》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以及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章。

3 將《解除就業協議證明》與原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書一併交至學院招生與就業處A104,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注意

畢業生若已經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聘用關係,一定要儘早辦理解約手續,以便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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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就業協議書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就業協議書,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派遣畢業生、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簽訂完成後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各留存一份。

 2.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流程是什麼?

(1)畢業生在“畢業生情況”欄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並在“應聘意見”欄填寫:同意到XX(單位名稱)工作,簽字確認並註明日期。

(2)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情況” 欄填寫完整的信息,並簽署接收意見且加蓋單位公章。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後,使用本人註冊賬號和密碼登陸就業信息網在“編輯就業協議”欄中完整錄入自己的就業協議信息並選擇“提交”,學院畢業生輔導員負責對網上協議信息進行初審並加蓋學辦公章。

(4)畢業生將協議送至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服務大廳進行審覈並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確定網上協議信息無誤後鎖定畢業生就業信息並留存一份就業協議書,其餘三份就業協議書由畢業生自己留存一份,另兩份分別交至用人單位和學院輔導員處。

3. 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單位名稱必須嚴格按照公章填寫。如用人單位由於內部隸屬關係等原因導致招聘公章與畢業生實際報到工作單位不符,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證明材料,說明原因、寫明報到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

(2)如畢業生所簽單位爲遼寧省內市屬用人單位(國企、央企、省屬以上用人單位除外),須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意見”欄加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

(3)簽約到外省工作的學生,執行所去省(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印發的文件及有關規定。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就業的畢業生,需按照當地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就業手續,提供當地人事局出具的落戶接收函方能派遣至簽約單位,手續不全的暫不能簽發到單位的報到證,只能派遣回原籍。

(4)如簽約單位所在地爲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公司不接收檔案和戶口(一些外企、民營企業不具有檔案保管權),單位須出具不接收檔案和戶口的證明。

(5)填寫檔案轉寄詳細地址時應注意:有檔案保管權的公司的檔案轉寄地址一般應爲“XX(單位名稱)人力資源部(人事處)”,另附詳細地址;無檔案保管權的公司的檔案轉寄地址一般應爲“XX(單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另附詳細地址。簽約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的畢業生,如果單位不予落戶,檔案轉寄地址處可不填寫,畢業時派遣回原籍,檔案直接發回生源所在市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具體發檔時間及方式以檔案館實際發檔爲準,一般爲畢業後一個月左右。

(6)“雙方約定”欄需把雙方都認可的對“對方的約定”填寫在相應欄目中,簽字蓋章並註明日期。如果沒有徵得對方同意,私自簽署約定,將會導致不必要的糾紛。對於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約定要另附一頁粘貼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欄的情況,如有畢業生簽字認可,也是有效的。

 4. 雙方就業意向書與就業協議書有什麼區別?

雙方就業意向書並不等同於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由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三方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而雙方就業意向書通常是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兩方簽訂。一些用人單位爲了確保畢業生的簽約意向,會急於和畢業生簽訂就業意向書,但學校不會據此來確定就業方案,仍需要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這些用人單位可能會根據簽訂的雙方就業意向書形成最後的錄用名單;二是簽約時一定要慎重,如果違反雙方就業意向書,也要承擔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5.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同。就業協議書的簽訂主體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其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不言而喻,學校作爲一個主體,其作用是維護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併兼有學生畢業信息真實性佐證之功效。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下依法簽訂的,只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個主體。

(2)依據不同。就業協議書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勞動合同依據的是《勞動合同法》。

(3)內容差異。就業協議書可規定畢業生自身情況、就業意向、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學校審議派遣等,而在勞動合同中,必須依法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除此之外,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在具體涉及到某項時還可以優先適用本地地方法規和規章。

(4)簽訂時期不同。就業協議書一般在學生畢業前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在入職時正式簽訂。

(5)效力不同。就業協議書只是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籤訂的協議,其效力始於簽訂之日,終於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報到之時。勞動合同的有效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以合同方式確定的,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雙方不得隨意變更、中止。對畢業生來說,到用人單位報到後,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原就業協議書隨之失效。從這點來看,就業協議書不能替代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聘用畢業生所訂立的兩種書面協議,二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的階段,併發揮不同的作用,具有明顯的差別。

6. 爲什麼就業協議書上的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要最後蓋?

按照學校的簽約流程要求,就業協議書的蓋章順序爲: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蓋章(國企、央企、省屬以上用人單位除外)、學院加蓋學辦公章、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加蓋畢業生就業專用章。學校作爲就業約定的見證方最後審覈蓋章,可以有效維護畢業生的權益,防止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給畢業生帶來的損害。如果學校先於用人單位蓋章,可能會對後續單位是否履約失去控制。畢業生需要明確簽約順序可能帶來的風險,認真與用人單位協商。

7. 用人單位要求學校先蓋章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部分用人單位爲了簡化簽約流程,希望學校先蓋章後將就業協議書郵寄到單位,單位蓋章後直接留存一份,則需按如下流程辦理:用人單位出具帶有單位公章的接收函,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留存接收函覆印件,同時要求畢業生在接收函覆印件上寫明“同意到**工作”並簽字確認;或單位統一出具確定錄用畢業生名單並由招聘負責人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用人單位意見”欄內簽署錄用意見並簽字。畢業生在《簽約協議未返登記表》上登記並確認簽字。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確認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畢業生情況填寫完整,用人單位名稱填寫準確後蓋章並在就業信息網上標註就業信息。

8. 如果就業協議書上學生和單位都已簽章,學校尚未蓋章協議是否生效?此時學生違約是否應負違約責任?

不管學校是否蓋章,只要學生與用人單位達成意向,該協議便具有法律效力,相關違約條款對於簽約雙方皆有約束效力。如發生解約,需要按照約定條款履行相關責任。

 9.就業協議書丟失如何補辦?

畢業生登陸東北大學就業信息網首頁——資料下載——就業資料專區,下載《就業協議書丟失補辦申請表》,填寫完整並由輔導員老師調查覈實無誤後,簽字蓋章,學生將紙質版材料提交職業發展指導中心。學校審覈後在就業信息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並針對網上的公示結果進行調查,確認公示結果無異議後會電話通知學生本人前來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10.就業協議書籤訂以後,因用人單位更名或具體接收戶檔信息變更需要修改協議書上所填寫的內容怎麼辦?

用人單位可出具證明材料,寫明協議書內信息變更原因,註明需變更項及正確填寫方式,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留存證明材料並根據材料內容修改畢業生就業信息。如用人單位需要依照更新後的信息與畢業生重新簽訂就業協議,中心可依據此證明出具新的就業協議書,同時銷燬原就業協議書。

11.簽訂三方協議後,畢業生若要違約應該如何辦理?

畢業生持原單位解約函和原就業協議書到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服務大廳辦理違約手續。每名畢業生僅有一次違約機會。學校針對首次違約的畢業生髮放新的就業協議書,首頁上方註明學號並加蓋公章;如畢業生二次違約,則不予新的就業協議書,畢業後統一派遣回原籍,報到證名頭列畢業生生源所在市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爲年,工作地點爲,工作崗位爲。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備註:以上劃橫線部分個別單位不願意寫,可不必填寫,直接劃線。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爲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爲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四、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後,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所屬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覈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審覈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爲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爲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乙方(簽名):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2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第一條 爲了規範上海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操作過程,保證協議

書的效用和畢業生的合法權利,同時爲了維護學校的聲譽,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包括:協議書的發放、領取、簽訂、鑑證等正常程序的管理條例,違約、

作廢、遺失等特殊情況處理辦法的管理條例。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領取和保管

1. 校招畢辦根據學院上報應屆畢業生名單(延長學制、定委在職、直升研究生除外),統一覈對並整理畢業生數據庫,統一分配就業協議書編號,學院要嚴格按照一一對應原則發放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 學院就業負責老師統一簽收領取該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以及學號和協議書號對應表格,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在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前學院必須妥善保管。

3. 學院統一下發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親自核對自己的學號和協議書號,簽收領取。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僅有一份,不得遺失、不得相互交換,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後必須妥善保管。

4. 協議書共分爲四聯,包括用人單位聯(白色)、學生聯(紅色)、簽證登記單位聯(藍色)和備查聯(黃色)。

5. 如畢業生出現:未通過學校的一、二、三檢;出國;考取研究生這三種情況之一的,則學院老師需及時收回該生的協議書,返還校招畢辦,統一進行數據庫的處理。

第四條 協議書的簽訂

1. 遵循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雙方自願、平等、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

2. 協議書經單位和畢業生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直至協議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雙方同意解除協議(單位出具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

3. 如是填寫甲方和乙方信息,不得遺漏:

1) 甲方信息:除填寫單位名稱、性質、電話、地址和郵編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和信息登記號更要填寫準確,如果沒有信息登記號應及時辦理;檔案接收由單位決定,如果單位有檔案保管權限則直接寄往單位,如果沒有權限,可由人才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戶籍所在街道、區縣職介所等保管。

2) 乙方信息:除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外,生源地應填寫省(例:江蘇)或直轄市(例:上海)。在填寫落戶地址及落戶所屬警署時應注意:

A. 一般畢業生(戶口未曾從原戶籍所在地遷入學校的畢業生)填寫目前的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

B. 對戶口已遷入學校且需落戶上海親屬戶籍地的畢業生,應徵得其親屬及所屬警署同意後,填寫親屬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

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C. 需落戶單位或單位指定的接受單位集體戶口的郊區畢業生,應填寫單位或戶口接受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3) 協議書的違約金原則上按照擬正式錄用時第一個月的工資爲上限原則。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鑑證

1.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之後,至學院開具《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

見》表(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

2. 在網站 上登錄填寫電子版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號和學生學號應與網上電子版就業協議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網站的具體功能和操作方法詳見“上海大學招畢辦就業指導中心網站介紹”。

3. 畢業生持完整的四聯協議書和學院開具的《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見》(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至校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

4. 畢業生與單位簽訂協議後,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前來鑑證,若是超過期限,必須說

明情況,決不能作爲違約的理由;鑑證通過後,“用人單位聯”送用人單位保管,“學生聯”由學生本人保管,“鑑證單位聯”由學校招畢辦保管。

5. 畢業生在鑑證前,填寫在協議書上的內容可隨時修改,鑑證後則不能再修改,畢業生在網上登錄時要仔細覈對輸入的協議書內容,若有錯誤需及時申請修改,否則報到證出錯將影響學生至單位報到。協議書鑑證後,不可以作第二次鑑證,學生可隨時查詢就業計劃庫中的本人協議書記錄信息。

第六條 委託他人辦理就業協議書鑑證

被委託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和委託人身份的相關證明到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辦理手續和第五條相同。

第七條 協議書違約

1. 用人單位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2. 畢業生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3. 畢業生和單位協商解除協議。

畢業生攜原用人單位解除協議證明和已簽訂協議的四聯單,到校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八條 就業協議書作廢

因污損或破損可攜帶原協議書完整四聯到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九條 就業協議書遺失

無論因何原因協議書遺失,需招畢辦重新辦理的,都要寫具情況說明書(保證未和任何

單位簽過協議書),並作爲學生誠信的一個依據。然後,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再進行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十條 協議書的有效期

協議書從發放可以一直用到畢業兩年之內。

第十一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非上海生源留滬就業,以下同)的打印

1、 學校在每批畢業生畢業離校之前會統一打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統打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數據以就業網中心通告上公佈的協議書鑑證截止時間爲準。

2、 畢業生在學校統一辦理報到證之後再鑑證協議書的,由校招畢辦出具打印報到證或

進滬就業通知單申請書,由學生本人攜帶協議書與畢業證書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打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

第十二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時間地點以就業網中心通告欄公佈爲準。

第十三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使用

1、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有效期爲一個月(有效期從打印報到證之日起),畢業生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應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2、 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第二聯由畢業生保存,辦理居住證及入滬手續時使用。

第十四條 報到證的歸檔

1、 統一打印的報到證第二聯由招畢辦或學院交校檔案館歸檔。

2、 學生自主打印報到證的,由學生交檔案館歸檔並附協議書複印件。

第十五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更正

如果畢業生拿到的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信息有誤,則由招畢辦開具打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更正信息),並攜帶錯誤的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更正打印。

第十六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遺失

如果畢業生遺失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則由招畢辦開具打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遺失),並攜帶協議書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重新打印。

第十七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改派

1、 畢業生在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違約改派的,由招畢辦開具打印報到證

證明並攜帶與當前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書和原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打印。

2、 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的違約改派僅限於當年的畢業生,否者高校就業指導中心不予受理改派。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20xx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歸校招畢辦所有。

  上海大學 招畢辦 20x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