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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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1

男方:某某, 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市xxx路xxx號,身份證號碼: 。

女方:某某, 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市xxx路xxx號,身份證號碼: 。

協議人爲明確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雙方婚後的共同財產只有房子一套,地址:廣州市xxx路xxx號。這套房子爲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按投入的份額與婚後婚姻過錯原則確定財產分割比例。

二、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若以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爲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在家庭費用支出上,雙方婚後輪流買菜一個月,至於家庭水電等費用分攤上,可開設銀行賬戶,每人輪流負擔一年。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的實際費用支出上作平攤。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六、本協議雖名爲“婚後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等本協議約定沒有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小孩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

女方:

20xx年xx月 xx 日

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由於雙方爲了避免糾紛,經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婚前貸款購有一房產,位於xxxx,面積xx,至雙方結婚時,仍欠少量房貸。爲避免將來的不必要紛爭,甲方雖然同意與乙方共同還清所欠房產貸款,但約定雙方共同還款的部分財產屬於乙方一人所有,具體的說,就是該還款不對該處房產仍作爲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產生任何影響。

二、該協議簽字後生效。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雙方與20xx年xx月xx日在xx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爲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爲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甲乙雙方有房產一處,位於xxx,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該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該房屋共計xx萬元由已支付25萬元首付款,其餘辦理按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共同償還上述房屋按揭貸款。

二、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爲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爲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經雙方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甲方的財產有:—————————————————— 。

乙方的財產有:—————————————————— 。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

三、雙方結婚之後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

四、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五、未約定的財產依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法說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房屋婚前財產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現準備登記結婚。依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公平、自願的原則,協議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後財產作出如下約定,並承諾共同遵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記處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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