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合夥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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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合夥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合夥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汽車合夥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一、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夥經營貨車運輸。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貨車運輸,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購__________汽車壹輛(已使用 個月);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經營範圍爲 。

三、合夥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乙方各出資二分之一,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夥利潤的分配

1、合夥利潤按雙方所佔合夥份額分配,合夥利潤爲除去貨車運營成本(成本包括油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車輛修理費、拖車費等)的全部收入。

2、合夥利潤按 結算,每 分配一次。

乙方駕駛車輛,雙方共同爲乙方支付工資爲 元/月。每 結算一次。

五、合夥費用和開支

1、以甲、乙雙方的合夥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份額分紅。

2、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應馬上與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雙方按合夥份額承擔。

4、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

六、散夥和協議終止

1、中途若車輛轉讓、變賣則視爲散夥,本協議自動終止。

2、車輛轉讓、變賣所得雙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則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七、本協議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八、本協議無其他未盡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合夥協議書2

甲方兩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根據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購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兩方共同出資,出資金額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兩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戶。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代爲受理購車事宜,併爲車輛購買保險,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

第五條 乙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替甲方保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爲。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戶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爲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爲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爲文書發出日第7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爲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爲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爲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供車方:

企業購車方: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合夥協議書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桂林市大河鄉大村路邊門面建立汽車維修廠,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着“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夥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夥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技術入股的方式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面向社會開展業務,工商行政管理登記設立“桂林市雄獅汽車維護中心”。約定經營執照上加入名字。

三、投入合夥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拾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陸萬元,乙方負責出資肆萬元和維修技術(含人員培訓),甲、乙雙方各佔50%的股份。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所有資金必須到位,資金如果不足時,甲方再注入資金。

四、合夥投資效益分配:合夥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點40%、乙雙方佔40%,預留20%用於機動和週轉資金。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力,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餘部分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享。

五、在經營過程中,甲方負責外勤工作,專營零配件及材料,

乙方負責修理及車輛維護,

六、該修理廠以拾萬元爲流動資金,在資金不足情況下甲方負責補上使用,專款專用,修理廠資金好轉、首先甲方將多出的資金收回。

七、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委派1名作爲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爲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紛,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賬戶,合夥資金專款專用,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八、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九、本次爲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爲友好合作夥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達到互利互贏目的。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既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汽車合夥協議書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建立汽車維修廠,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着“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夥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夥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投入合夥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共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萬元,乙方負責出資元。

三、合夥投資效益分配:合夥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佔50%,乙方佔40%,預留10%作爲機動分配,主要用於獎勵有功的相關業務單位以及聘用技術人員分配。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利,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餘部份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1名作爲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爲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份,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帳戶,合夥資金專款專用,雙方共留銀行財務印鑑,獨立覈算,在合作期間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六、本次爲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爲友好合作夥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到互利互贏目的'。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汽車合夥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資源共享、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不改變各自股權構成,財產物質資源渠道及隸屬關係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基於:

1、甲方是 汽車在 地區的品牌授權銷售服務公司;

2、乙方是在 市區具有 類維修資質的汽車維修服務公司;決定就 汽車在 地區的維修服務合作項目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共同組建“ 汽車 授權維修站(以下簡稱維修站)”。

第二條、合作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第三條、職能權限分工:

1、維修站設站長名,由方派遣人員擔任;行使維修站全面管理工作;

2、維修站設維修人員名(其中機脩名,鈑金名,漆工名),由方派遣人員擔任;

3、維修站設接待

4、維修站設財務

5、維修站設出納名,由方派遣人員擔任。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力:

1、負責招聘培訓由本方派遣的人員,並支付其工資及福利;

2、負責購置下列設備,合作期限屆滿後所有權歸本方所有:

3、監督乙方派遣人員的服務質量,提出改進或更換意見。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力:

1、負責招聘培訓由本方派遣的人員,並支付其工資及福利;

2、負責購置下列設備,合作期限屆滿後所有權歸本方所有:

3、負責甲方購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管理;

第六條、維修站債權債務約定:

1、維修站在經營活動中以甲方名義和 汽車廠家進行三包索賠結算;以乙方名義對客戶發生維修服務業務。

2、維修站發生的債權由乙方享受,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財務覈算與利潤分成:

1、維修站現金收支由上述派遣的維修站出納辦理,現金支付超過元的須事先書面報經甲方雙方簽字後予以支付。

2、維修站經營業績由上述派遣的財務人員進行獨立盈虧覈算,覈算結果於次月

3、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維修站利潤和虧損,按照甲方 %和乙方 %的比例進行分配;

4、利潤分配採取按月進行的方式,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分配方案由維修站出納於次月15日前向合作各方支付。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作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合作期限內,除非經對方同意,或者另有其他法定事由外,合作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作協議;

2、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合作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4、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