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父母雙方或一方持中國護照,子女爲委國國籍者,需要提交
下列材料:
1、委託人雙方有效護照及外國人身份證複印件; 2、被寄養人有效護照複印件; 3、承擔寄養人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
4、被寄養人出生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等(證明父母和子女關係); 需要在委國公證處公證,並在內政司法部及外交部辦理認證。 西班牙文的出生證明需要在中國使用時需要翻譯成中文,可以在委內瑞拉翻譯,也可以在中國翻譯。 5、寄養委託書文本。
二、 父母雙方或一方持中國護照,子女爲中國國籍者,需要提交
下列材料:
1、委託人雙方有效護照及外國人身份證複印件;
2、被寄養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 3、承擔寄養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
4、被寄養人出生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等(證明父母和子女關係); 5、寄養委託書文本。
寄養委託書公證申請表(範例)
寄養委託書(範例)
我們現住委內瑞拉,因故不能回國,特委託上述承擔寄養人作爲我們的'子女的承擔寄養人,承擔撫養與監護責任,寄養年限爲___ 年。承擔寄養人有轉委託權。
寄養委託人保證,被寄養人在寄養期滿後按時出境。
寄養委託人: 寄養委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