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都>實用文案>通知>

2016年寧夏調整養老金的通知

學識都 人氣:3.08W

養老金的上調,順應了社會的發展。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一篇“2016年寧夏調整養老金的通知”,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6年寧夏調整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我區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覆,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6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範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按寧黨發〔1984〕22號文件規定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的人員、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領取待遇的人員、被徵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並領取養老待遇人員)。

二、調整時間

2016年1月1日起。

三、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按人均絕對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掛鉤調整。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採取分段累加方式調整。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每1年每月調整4元,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前15年每年每月調整4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調整5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月養老金水平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20元調整,1500元至2500元(含2500元)的按30元調整,25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礎上,養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滿100元的按100元計算),再調整1.5元。

(三)適當傾斜。一是調整後,養老金低於2873元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到2873元。二是對艱苦邊遠三類地區(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區、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和海原縣)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養老金5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調整工作結束後,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將調整情況彙總後,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企業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今年4月份將調增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請各地於4月底前將發放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