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倍工資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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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資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大家是怎麼樣寫的呢?仲裁申請書是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要求進行仲裁審理的書面文件,大家看看下面哦!

二倍工資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倍工資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李**,男,漢族,19**年**月**日生,住**省**縣******號,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廣州********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區**********號,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13年3月21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間存在勞動關係;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計人民幣******元(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賠償金,計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1*年**月**日入職被申請人處,任********一職,工資爲*****月。被申請人於201*年**月**日無故辭退申請人,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爲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爲維護其合法權益,委託律師向被申請人發函,要求出具書面《解僱/辭退通知書》並協商解決相關糾紛,被申請人逾期不予理會。現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尋求法律救濟,望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廣州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二倍工資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2

申  請  人:李某某

委託代理人:任萬祥,男,四川豁達律師事務所

被申請人:資陽市某餐飲娛樂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xx年xx月2日向資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請求仲裁委裁定:

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 0月1 0日止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34400元。

本委於20xx年xx月7日受理此案,並依法組成仲裁庭。於20xx年xx月5日上午九時開庭審理。申請人李建芳,申請人委託代理人任萬祥,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宋宗林參加了庭審,本庭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稱:申請人系被申請人處職工,職務爲餐飲部經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20xx年xx月1日起建立勞動關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申請人的月工資爲3440元。申請人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兢兢業業工作,每月工作業績不斷上升,但被申請人卻於20xx年10月9日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令申請人不再上班。

被申請人稱:20xx年xx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公司上班,職務爲餐飲部經理。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曾多次要求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但申請人均未自覺簽訂,是有預謀的欲得到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本委經審理查明:

申請人於20xx年xx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上班,職務爲餐飲部經理。當事人雙方均認可申請人的'月工資爲3440元。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 0月9日,被申請人口頭解除雙方勞動關係。次日,申請人即向資陽市雁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沒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經區勞動監察大隊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9月工資、未提前30日告知解除勞動關係代通知金、補貼金、服裝押金、20xx年1 0月工資和22天餘假工資合計1321 3元。20xx年1 0月1 0日被申請人出具書面解除雙方勞動關係通知書,解除了雙方的勞動關係。

本委認爲:

申請人系被申請人餐飲部經理,根據崗位職能設置,不包含爲公司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職能,被申請人也無法提供申請人在勞動關係存續期期間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由被申請人需支付申請人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10日的二倍工資差額。

據此,根據《勞動合同法》、《調解仲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裁決如下:

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32107元。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對本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此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首席仲裁員:xx

仲裁員:xx

仲裁員:xx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九日

  書記員:劉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