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財產保全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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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全是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之一,但是在申請擔保時,法院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下文是精心給大家挑選的房屋財產保全申請書,歡迎欣賞還有閱讀!

房屋財產保全申請書

房屋財產保全申請書(1)

申請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縣支行,住所地xx縣xx鎮萬壽街中段。負責人郭武山,行長。電話:7689999(辦電)

被申請人:xx縣通大摩托車有限公司,住所地xx縣xx鎮。法定代表人董德中,董事長。電話:7685666被申請人:董德中,男,1957年8月17日出生,漢族,住xx縣xx鎮。電話:1389999999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對被申請人位於xx縣xxxx紅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爲建房字第140695號)予以查封。

事實和理由

2**年7月9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xx縣通大摩托車有限公司發放貸款50萬元,到期日爲20**年7月9日,貸款以被申請人董德中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爲昌房字第20079號)抵押。貸款到期後,貸款本息均未按期清償。現該筆貸款抵押房屋處於建凌泰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範圍內,其周邊房屋已經拆除,申請人的抵押物處於極不穩定和不安全狀態之下,風險極大。

現申請人已對被申請人就該筆貸款向你院提起訴訟,爲維護申請人合法權利不受損害,保證本案裁判的有效執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請,同時申請人依法提供相應擔保。

此致遼寧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縣支行

  20**年1月28日

財產保全擔保金額是多少?

一、財產保全擔保金額

財產保全擔保就是申請人在申請財產保全時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擔保,如果因保全錯誤爲被申請人或案外人造成損失,申請人或擔保人應予賠償的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相應的把財產保全擔保分爲訴前保全擔保和訴訟保全擔保。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範圍首先由當事人約定,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全部債務。而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範圍則由法律強制性規定,當事人無權事先作出約定。對申請人來說,擔保的範圍應包括申請錯誤可能給被申請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而被申請人須擔保申請人在未來生效判決中可能確定的全部債權能得以實現。與擔保範圍有着密切關聯的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數額。由於在保全過程中,有關的財產通常情況下不是申請人控制的,因此即使申請錯誤導致被申請人的損失,該損失不可能大到被保全財產的數額的程度,因此擔保的數額達到足以賠償保全錯誤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程度就可以了。也就是說財產保全擔保金額與財產保全的金額要相當。具體的數額還要根據實際的情況才能確定。

二、財產保全的條件

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爲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三、財產保全的措施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清點後,加貼封條、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採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負責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動用。

財產已經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法律准許的其他方法包括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等方式。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是指人民法院責令保證人出具書面保證書或者責令被申請人提供銀行擔保、實物擔保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請人欠申請人500萬元貸款,用具有相當價值的樓房擔保,保證能夠償還申請人50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於被申請人能夠正常經營。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請人的勞動收入、禁止被申請人作爲等等,也屬於財產保全的方式。人民法院對季節性商品,鮮活、易腐爛變質和其他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採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當事人及時處理,由人民法院保存價款;必要時,由人民法院予以變賣,保存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