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學識都 人氣:2.65W

據悉,爲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減緩重污染程度,保定市在環保部及環保廳的聯合指導下,開展了《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的修編工作。以下是詳細介紹!

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2014〕保市府辦22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後的《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2013年12月27日印發的《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2013〕保市府辦298號)同時廢止。

  2014年10月12日

  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減緩重污染程度,保障公衆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2013〕106號)、《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保定市大氣污染防治總體工作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保定市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沙塵暴天氣應對工作不適用本預案。

(四)預案體系。《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政府專項應急預案。縣(市)人民政府、白溝新城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政府相關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和相關企業操作方案,共同構成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並與《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銜接,以其爲依據,對相關內容進行分解和細化。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減輕危害。把保障公衆身體健康作爲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和首要任務,在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基礎上,採取應急措施,最大程度減緩空氣重污染程度。

2.統一領導,部門聯動。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充分發揮部門的專業優勢,強化協同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3.科學預警,提前響應。提升預測能力,提高預報準確度,提前發佈預警信息,及時採取響應措施並督促落實到位。

4.信息公開,全民參與。公佈空氣質量狀況、預警信息、應急措施等,積極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引導公衆採取健康防護措施,積極參與應對工作。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負責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領導、指揮、決策。指揮部總指揮長由市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市有關部門爲指揮部成員單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負責貫徹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以及相關信息發佈和上報;組織相關單位督導應急響應措施落實;組織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組建重污染天氣專家組、監測預警組、督導考覈組;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專家組。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空氣污染控制、監測、氣象預測和環境空氣質量預測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重污染天氣監測、會商、預警、響應及總結評估等工作,針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涉及的關鍵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爲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二)監測預報組。由市環境監測站和市氣象臺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監測工作方案,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觀測,向指揮部提供監測、預測數據信息,爲預警、響應提供決策依據。

(三)督導檢查組。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組織公安局、組織部、環保局、住建局、城管執法局、交通局、工信局、教育局等部門組成督導檢查組,負責對各相關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預警

(一)監測與會商。

1.監測。市環境監測站和氣象臺分別負責環境空氣質量常規監測和氣象狀況觀測,同時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下,監測預報組跟蹤監測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結合歷史數據,對未來趨勢做出科學預判,並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爲應急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2.預報。監測預報組根據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結合實時環境空氣質量及本地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情況,對未來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預報。

3.會商。建立日常會商制度,市氣象臺預測到未來3天可能出現不利氣象條件時,及時向市環境監測站通報,由市環境監測站發起會商。採暖期由市環境監測站發起每日會商(上午11:00)。當會商認爲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監測預報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於當日12:00提交指揮部辦公室。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每日至少會商3次,專家組參與會商。未發佈預警信息,重污染天氣已經出現時,實時會商。

(二)預警分級。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嚴重程度,預警分爲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爲: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1.藍色預警:對連續1-2天全市空氣質量指數介於200至500之間重污染天氣的預警。

2.黃色預警:對連續3天及以上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大於200,且未達到橙色和紅色預警級別重污染天氣的預警。

3.橙色預警:對連續3-5天全市空氣質量指數介於300至500之間的重污染天氣預警。

4.紅色預警:對1天及以上全市空氣質量指數達到500或連續5天以上大於300的重污染天氣預警。

(三)預警條件。

1.藍色預警:出現或將出現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大於200, 且連續1-2天氣象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的重污染天氣。

2.黃色預警:出現或將出現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大於200,且連續3天及以上氣象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但未達到橙色和紅色預警條件的重污染天氣。

3.橙色預警:出現或將出現全市空氣質量指數介於300至500之間,且連續3天及以上氣象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的重污染天氣。

4.紅色預警:出現或將出現全市空氣質量指數達到500的重污染天氣,或出現空氣質量指數大於300且連續5天以上氣象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的重污染天氣。

(四)預警信息發佈。

1.發佈時間:

(1)預警信息提前2天發佈。

(2)若提前1天預測到重污染天氣,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按照程序發佈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3)若未能提前發佈預警信息,出現重污染天氣時,通過實時會商,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緊急發佈預警信息。

(4)當出現連續3天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大於300且未達到500的重污染天氣,且之後3天及以上氣象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當天發佈紅色預警信息。

2.發佈程序和方式:

當需要發佈藍色預警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於2小時內完成《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佈(解除)審批表》和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簽發工作流程。市政府應急辦在2小時內通過預警信息平臺發佈預警信息。

當需要發佈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於1小時內完成《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佈(解除)審批表》並報請市領導簽發。黃色和橙色預警由主管副市長簽發,紅色預警由市長簽發。市政府應急辦接到市領導簽發的審批表後,於2小時內通過預警信息平臺發佈。

預警信息發佈對象爲需要採取措施的市政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預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氣出現的時段、預警等級、不利氣象條件情況、主要污染物指標以及未來一段時期內的趨勢定性分析。

針對企業和公衆的預警信息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專項實施方案發布。

當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河北省的全省和區域預警通知時,立即組織監測預報組進行會商,並於1小時內上報指揮部,由市長簽發,市政府應急辦在2小時內通過預警信息平臺發佈。

3.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佈後,由於氣象條件變化,監測預報組會商認爲達到其他級別的預警條件,預警需要升級或降級的(不含降級爲藍色預警),按照預警發佈程序調整預警級別。當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可按高級別預警執行。

(五)預警解除。會商時,預測24小時內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小於等於200,或出現全市空氣質量指數3小時滑動平均值小於等於200,且預報未來2天氣象條件有利於污染物擴散時,監測預報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提出預警解除時間,於1小時內提交指揮部辦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佈(解除)審批表》上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准。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按照發布程序解除。藍色預警自動解除。

四、應急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立即啓動應急響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應急預案和方案採取應急措施。預警解除信息發佈後,應急響應終止。

(一)響應分級。

當發佈藍色預警信息時,啓動Ⅳ級響應;

當發佈黃色預警信息時,啓動Ⅲ級響應;

當發佈橙色預警信息時,啓動Ⅱ級響應;

當發佈紅色預警信息時,啓動Ⅰ級響應。

當緊急發佈黃色或橙色預警信息時,市指揮部可根據專家組會商意見,要求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企業實行更爲嚴格的響應措施,以達到應急調控目標。

(二)分級響應。

1.Ⅳ級響應措施:

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各通信公司向公衆發佈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提醒公衆做好防護。

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強化日常檢查。

2.Ⅲ級響應措施:

(1)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各通信公司向公衆發佈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幼兒園、中小學校減少戶外活動。

(3)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4)在市區內實行交通管制,禁止覈定載質量爲2噸(含)以上的貨車、無標車及黃標車通行。

(5)市工業企業採取停產、降低生產負荷、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減少15%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6)除應急搶險外,市區停止所有房屋建築、拆遷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電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渣土運輸車輛加強揚塵防護措施。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建築工地抑塵措施。

(7)非冰凍期每日對城市主幹道進行至少1次灑水抑塵作業。

3.Ⅱ級響應措施:

(1)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各通信公司向公衆發佈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

(3)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4)在市區內實行交通管制,禁止覈定載質量爲2噸(含)以上的貨車、無標車及黃標車通行。市區內機動車實行每日限制2個車牌尾號的車輛通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5)市工業企業採取停產、降低生產負荷、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減少30%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6)除應急搶險外,市區停止所有房屋建築、拆遷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電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塗粉刷等作業,建築施工現場禁止進行砂漿現場攪拌。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工地抑塵措施。

(7)非冰凍期每日對城市主幹道進行至少3次灑水抑塵作業。

4.Ⅰ級響應措施:

(1)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各通信公司向公衆發送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幼兒園、中小學校停課。

(3)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4)在市區內實行交通管制,禁止覈定載質量爲2噸(含)以上的貨車、無標車及黃標車通行。市區內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5)市工業企業採取停產、降低生產負荷、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減少50%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6)除特殊情況外,停止所有建築工地室外作業。

(7)非冰凍期對城市主要幹道灑水抑塵作業增加頻次。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焚燒垃圾及秸稈等禁止行爲的監管。

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措施中,工業企業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電力、水泥行業實行“一廠一策”,通過壓減負荷的應急措施來實現;造紙、印染等其他行業實行“一廠一案”,通過輪流停產的應急措施來實現。

當緊急發佈橙色和紅色預警信息時,當天不採取機動車限行和停課措施。

健康提示性信息重點包括:

(1)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

(2)一般人羣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

(3)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

建議性措施重點包括:

(1)公衆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2)公衆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減少污染排放。

(3)空調溫度設定夏季不低於26℃,冬季不高於18℃。

(4)公衆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5)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各縣(市、區)、開發區參照上述分級響應措施,制定本轄區相應措施。

(三)信息報送。發佈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在半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初報上報至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內容包括預警級別、發佈時間、主要污染物等;之後每日15:00前將續報上報,內容包括預警級別變化情況、採取的應急響應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後2個工作日內上報,內容包括應急響應終止情況、應急響應措施總結等,並填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統計表》。

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於每日12:00前將應急措施落實情況上報至市指揮部辦公室。

(四)總結評估。

1.應對工作總結。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制度。

市指揮部辦公室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進行評估。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佈情況,各部門響應情況,企業措施落實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區響應情況,總結應對經驗、教訓,評估處置措施效果等。

市指揮部辦公室於每年5月份組織各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年度評估。重點評估應急措施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以及社會經濟成本。

2.預案演練。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針對政府應急預案、部門專項實施方案以及企業操作方案進行演練,尤其對具體操作流程和崗位職責進行演練,提高應對能力。指揮部每年在進入採暖期前組織一次綜合性演練,可採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環節拉動演練的形式。演練結束後,進行演練總結,針對演練暴露出的問題,及時改進和完善。

五、監督檢查

預警信息發佈後,督導檢查組及時以現場抽查和記錄檢查的方式,對本級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和企業操作方案以及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重點檢查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發佈、工業企業減排措施、道路保潔、停止施工和建築作業以及機動車限行等措施的落實情況。指揮部及時收集監督檢查結果並向社會公佈。

六、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指揮部確保指揮部辦公室、專家組、監測預報組、督導檢查組人員配備齊全,及時到位。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企業分別成立應急響應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二)財力保障。財政部門爲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評估、監督檢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費用,包括儀器設備、交通車輛、專家諮詢、應急演練、人員防護設備等。指揮部成員部門、相關單位和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三)通訊與信息保障。應急指揮部建立健全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充分利用有線、無線等通信設備和媒體,建立各級重污染天氣預警和響應聯絡網絡,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繫方式,確保應急指令暢通。

(四)能力保障。整合環境統計、排污申報、污染源普查數據,摸清固定源的排放信息。統計開放源、移動源的排放信息,建立動態清單數據庫。利用現有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點位、國控污染源在線監控和自動氣象站,搭建重污染天氣數據中心,建立健全數據傳輸與網絡化監控平臺,完善大氣污染預報預測平臺,利用空氣質量預報模式系統,提升預測預報、預警應急能力。

(五)制度保障。市政府與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納入考覈主要內容。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與轄區內相關企業簽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承諾書。各部門和企業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六)宣傳保障。

1.組織專家對預警信息、採取的應急措施效果以及公衆健康防護知識等進行解讀,引導公衆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增強公衆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衆的防範能力。

2.加強輿論宣傳,公開應急措施採取情況,鼓勵公衆積極舉報應急響應期間的大氣污染行爲。

3.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針對政府應急預案、專項實施方案

以及操作方案進行培訓,尤其對具體操作流程和崗位職責進行培訓,保障預案落實。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