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城鄉醫保並軌怎樣交費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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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全國已有至少20省份明確城鄉醫保並軌。那麼,016城鄉醫保並軌怎樣交費多少錢?哪些人能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本文將爲大家一一介紹!

2016城鄉醫保並軌怎樣交費多少錢

2016城鄉醫保並軌怎樣交費多少錢

爲促進城鄉居民公平享受政府舉辦的基本醫療保險,實現醫療保險制度的城鄉統一,市政府於近日審議通過了《寧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這意味着寧波市區實行了8年的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將過渡到城鄉居民醫保制度。9月1日起原參加市區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將改爲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各學校6月8日、各街道(鄉鎮)6月15日起,寧波市區(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高新園區、大榭開發區和東錢湖旅遊度假區)範圍內將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請居民朋友們別忘了去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學生通過所在學校)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分爲兩類:

第一類是各類居民---

指未參加本市職工基本或住院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6週歲以下嬰幼兒(簡稱嬰幼兒)和本市戶籍18週歲以上的城鄉居民(簡稱成年居民)。

第二類是各類學生---

市區範圍內各類中學(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學籍的在冊就讀學生;市區範圍內各類高等院校(含技師學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學籍本專科學生、全日制學籍研究生(簡稱大學生);本市戶籍6週歲(含)以上18週歲(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學的其他未成年人。

各類人員的年齡計算以2015年12月31日爲基準日。

二、爲什麼會有一個醫保過渡期?

原來的城鎮居民醫保年度爲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原來的新農合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爲了統一起見,這次新出臺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年度爲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爲確保原城鎮居民醫保順利過渡到城鄉居民醫保,市區範圍內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爲城鄉居民醫保辦法實施的過渡期。過渡期4個月繳費按全年標準三分之一執行,醫療費起付標準、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等待遇享受標準按全年度標準執行。

三、參加居民醫保個人要繳多少錢?

本次參保繳費工作過渡期與2016年度參保繳費手續一併辦理,即本次參保繳費週期爲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共16個月,具體參保對象、繳費標準見下表:

參保對象

(市區戶籍、未參加職工基本或住院醫療保險)出生年月區間

(含當日)年繳費標準(元/人)

正常

年度2015年

9月至12月

過渡期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合計

成年居民A檔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700230930

成年居民B檔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400130530

6週歲以下

嬰幼兒2010年1月1日後出生400130530

其他未成年人1997年1月1日後

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15050200

在校中小學生――15050200

在校大學生――10030130

根據市區城鄉居民醫保有關政策,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一)爲有利於原參加新農合的農村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在新政策中爲成年居民增加了一類低檔(B檔)的參保類型,繳費標準較低,相應的待遇水平也較低,鼓勵參保人員選擇高檔標準(A檔)參保。市區成年居民可根據本人情況按年度選擇A檔或B檔參保類型,並按對應檔次繳費後享受醫保待遇,年度內不可變更參保類型。

嬰幼兒、中小學生、大學生參保不分檔次。

(二)上表中中小學生與大學生指在市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參保不限戶籍和國籍。

(三)市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將原來的城鎮居民醫保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整合。因年度關係,本次參保繳費工作不包括原已參加市區江北、鄞州、鎮海、北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這部分人員將在2015年9月之後新農合年度結束前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

四、哪些人可以免繳醫療保險費?

本市戶籍參保人員中的重點優撫對象、一級和二級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成員、持《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的家庭成員、國家供養對象(包括“五保”人員、“三無”人員及孤兒)這五類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其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政府給予全額補助。市區範圍內免繳人員中的成年居民統一按A檔標準參保。

五、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手續什麼時候辦?在哪兒辦?

第一類羣體在街道(鄉鎮)辦理---

成年居民、嬰幼兒及未在本市入學的其他未成年人請在2015年6月15日至7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第二類羣體在學校辦理---

市區各類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醫保新老制度過渡參保手續。第一階段學生過渡參保繳費辦理時間爲2015年6月8日至7月8日,第二階段學生過渡參保繳費辦理時間爲9月1日至10月27日,中小學、高等院校的在校學生請於規定時間內通過學籍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參保或續保手續。新學年入學新生及因各種原因未在第一階段辦理參保(續保)手續的學生,在第二階段通過學籍所在學校補辦參保(續保)手續。

特殊情況之一:初高中、高校畢業生不再通過原學校辦理參保。

今年即將畢業的'初中和高中畢業班學生、高等院校即將畢業的學生不再通過目前所在學校辦理參保(續保)手續。如果繼續升學,由所在學校在新學年開學後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手續。

特殊情況之二:小學畢業生可在目前所在學校參保。

小學畢業班學生,無論其上年度是否已經參保,均可通過目前所在學校辦理參保(續保)手續(當年度內參保關係仍歸屬於學校地域所屬區)。

六、參保繳費辦理時帶些什麼材料?

(一)在街道(鄉鎮)或社區(村)代辦點辦理的---

1.自上年參保以來戶籍未變化的續保人員:隨帶參保人員戶口本原件,對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提供的《續保花名冊》(確認表)進行個人基本信息的核對並完成參保檔次(成年居民)的選擇後,簽名確認並繳費。零星參保登記的需個別填寫《寧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或在打印的《參保登記表》上簽名確認後繳費。自上年參保以來戶籍發生變化的續保人員還另需提供戶口本本人信息頁複印件。

2.首次辦理參保的成年居民隨帶參保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頁複印件和1寸近期彩色證件照片一張。首次參保的嬰幼兒和其他未成年人隨帶戶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頁複印件、1寸近期彩色證件照片一張、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參保人填寫《參保登記表》後簽名確認並繳費。

3.續保或新參保手續由他人代辦的,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二)在學校辦理的---

參保(續保)繳費工作由所在學校組織安排,市、區兩級醫保經辦機構將《致大學生的一封信(暨市區高校學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通知書)》、《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暨市區中小學校學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通知書)》通過各學校發給學生。學生及家長請認真閱讀學校下發的《參保通知書》,填寫《參保回執》,及時返還學校,並按學校要求完成繳費。未申領社保卡的學生還需提供1寸近期彩色證件照片一張。

(三)各類免繳人員---

各類免繳人員參保時須主動提供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寧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社會扶助證》等相關證件或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免繳人員的資格確認以辦理參保登記日爲準。

各類人員辦理參保(續保)手續後,由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或學校按規定的方式代爲收繳醫療保險費。

七、哪些人員容易錯過參保?

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各類人員一次性辦理過渡參保繳費手續後,醫療待遇享受期爲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雖然參保繳費期結束後可以補辦,但爲了體現與正常參保繳費人員之間的公平,補辦後不能馬上續接待遇,有3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且仍按全年的繳費標準繳費。所以,請廣大居民和學生務必在參保繳費期內辦好參保繳費手續,萬一錯過參保,應儘早補辦。市區各醫保經辦機構的參保繳費補辦受理時間爲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月28日後不再受理。

根據過去幾年的參保辦理情況看,有四類人員特別容易出現漏報,需要特別提醒:

特別提醒之一:市區範圍內人戶分離的居民。這類居民由於搬遷等原因,離開了戶籍地,例如戶籍在海曙區,人已住到了鄞州區,導致海曙區的街道工作人員難以爲他們落實參保。由於城鄉居民醫保按居民戶籍所在區參保,請這類居民別忘記回到戶籍地辦理參保(續保)手續。

特別提醒之二:中小學生。請各位家長別忘記落實孩子有沒有把各區醫保經辦機構發放的《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暨市區中小學校學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通知書)》、《中小學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回執》帶回家,並落實孩子有沒有在學校參保繳費。

特別提醒之三:新生嬰兒。市區戶籍的新生嬰兒自出生開始就可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但需要及時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監護人可在其出生的次月起,在3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級醫保經辦機構補辦參保繳費手續,按全年繳費標準繳費,其出生之日起的相關醫療費可在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次月起,到區級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其中出生後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跨醫保年度的,其出生之日所在年度與下一年度分別爲兩個獨立的醫保年度,均按全年繳費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方可享受對應年度的醫保待遇。

特別提醒之四:居住在市區,戶籍在寧波各縣(市)的各類居民。請關注當地人力社保部門的宣傳信息,按當地政策及時辦理參保手續,以免錯過參保,影響醫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