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熱點問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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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本人就職約兩年,想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但未有相關的存摺或賬戶卡,賬號無從得知,網上無法查詢,請問我的賬號要在哪裏查?

住房公積金熱點問題答疑

答覆:您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建設銀行72個網點、郵政儲蓄銀行122個網點或住房公積金各辦事窗口打印本人《繳存憑證》查詢。如你目前在東莞村田電子有限公司工作,可聯繫HR同事Clair幫你查詢。

問題2:幾年前在東莞工作中繳納的公積金,現已離職,在離職之前沒有拿到公積金卡,所以想諮詢下如何查詢個人的公積金賬號?

答覆:您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建設銀行72個網點、郵政儲蓄銀行122個網點或住房公積金各辦事窗口打印本人《繳存憑證》查詢。

問題3:本人現已離職,在提取公積金時銀行告知現在只能提取3月1日之前繳納的,3月份之後的無法提取,3月份之後繳納的公積金爲什麼不能提取,這部分資金該如何處理?

答覆:1、離職或失業提取按“舊錢舊辦法、新錢新辦法”執行。3月1日以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外市戶口職工離職或本市戶口職工失業時均可提取,沒有時間限制。但3月1日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能再以離職或失業情形提取,只能按符合本規定的提取情形提取。

2、可申請提取職工3月1號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情形包括: (一)購買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戶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三)租住本市住房; (四)退休;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六)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定居; (七)享受社會最低生活保障; (八)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九)其他規定情形。

問題4:在深圳繳納住房公積金可否在東莞購買二手商品房?

答覆:在東莞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滿足以下繳存狀況要求。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且當前正常繳存。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東莞申請貸款,除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樣式詳見附件)、《同意暫停提取公積金承諾書》及近6個月內公積金繳存明細之外,還應提供申請人或配偶戶籍在東莞的證明。

問題5:我於2015年4月份在郵政儲蓄銀行申請了租房補貼,申請完後馬上到賬綁定銀行卡60%。 但是5月份至今6月9號,還未有到賬5月份補貼。 我重新在網上提交提取申請,三天後收到手機短信通知說提取間隔不足。 爲什麼5月份沒有租房補貼到賬綁定的銀行卡呢?

答覆:"住房公積金辦理“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提取的公積金是2015年3月1日後繳存了的月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額度爲月繳存額(含個人+單位兩部分)60%且不超過540元,根據《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從6月10日起,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間隔爲不少於3個月。需到間隔時間過後方可辦理住房公積金再次提取,辦理後是一次性到賬,並不是每月返還住房公積金。

問題6:公積金自助服務開通除了去銀行外,手機短信如何開通,另外如果開通了自助服務,如何提取每個月租房的60%?

答覆:"一、開通“自助服務”必須到公積金受委託銀行服務網點辦理,所需材料: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需與公積金賬戶信息一致); 2、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無需提供)。

二、如要辦理短信辦理租房提取,需先到銀行網點開通“自助服務”。 短信辦理 (1)到受委託銀行服務網點開通自助服務。 (2)短信通知業務是否受理。 (3)將於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並將審批結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問題7:是否可將在東莞繳存的公積金轉移到深圳市公積金中心?

答覆:如您在深圳有新工作單位接收,即可轉移東莞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到深圳繼續繳存。市外轉移所需材料:

1. 單位經辦人辦理須提供: ①《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 ②《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轉移電子清冊》(5人以上需提供)。 ③新單位所在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轉移接收證明(證明需註明轉入中心名稱、轉入單位名稱、轉入單位公積金賬號、轉入單位歸集銀行名稱、轉入賬戶戶名、轉入賬戶賬號等信息)。 ④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 ⑤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職工賬戶爲封存狀態的無需提供)。

2.本人辦理須提供: ①《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 ②新單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證明(證明需註明轉入中心名稱、轉入單位名稱、轉入單位公積金賬號、轉入單位歸集銀行名稱、轉入賬戶戶名、轉入賬戶賬號等信息)。 ③本人身份證件。 ④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職工賬戶爲封存狀態的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