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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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成爲熱點問題,各地出臺的失地養老保險政策,今天小編就爲大家分享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指南,歡迎閱讀!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指南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指南

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條件

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導致農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滿16週歲記以上失地農民可參保失地養老保險。

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材料

1、土地二輪承保合同;

2、徵地協議;

3、個人身份證;

4、戶口薄;

5、近期2寸彩照;

6、《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申報表》。

三、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1、符合參保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參加養老保險;

2、村委會召開會議表決;

3、公示7日;

4、填寫《申報表》記花名冊(需簽字蓋章);

5、上報人民政府、公安局、國土資源部門審覈;

6、複覈並辦理登記手續。

四、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

1、被徵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0元;

2、被徵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32元;

3、被徵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64元;

4、被徵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徵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29元。

五、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範圍

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享受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利,16週歲以上,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冊農業人員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幾類人羣不在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內:

1、因非依法徵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於失地農民範圍;

2、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於保障範圍;

3、失地農民被錄用爲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後轉爲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017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參保對象

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徵地時對所徵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週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爲準,徵地時間以徵地批文爲準。

養老保險金待遇

對於男性年齡在60週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週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地方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養老保險金水平,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對於男性年齡在45-60週歲之間,女性年齡在40-55週歲之間的失地農民應加入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項目中。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與失地農民實際年齡之間的差額即爲實際繳費年限。每年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共同承擔。政府負擔的部分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再加專項的財政撥款,集體承擔部分從土地補償費和集體經濟積累中提取,失地農民個人繳納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體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資應在50%以上,集體出資應在30%左右,個人出資在20%左右,堅持政府保障爲主,個人保障爲輔的原則。失地農民達到繳費年限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對於男性45週歲以下,女性40週歲以下的失地農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勞動力再就業,應從集體獲得的土地補償費中,提出一部分就業培訓專用資金,使失地農民掌握新的勞動技能,增加就業機會,加快就業進程。當這部分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後,應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項目,憑藉失地農民身份證明,享受一定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優惠待遇。同時也應特別注意農村低保人員失地後的養老保險安排,對於失地低保人員,社會保障部門應不分年齡差別,對其實施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失地養老保險制度將失地農民全部納入社保,將從根本上解決被徵地農民的長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