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新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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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並不是全國統一實行的,而是各省各自出臺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以雲南爲例,2016年開展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直至2020年將失地農民全部納入養老保險制度

2016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新政策解讀

2016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雲南省出臺了2016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新政策,具體表現爲: 2016年,每個州、市確定1個縣市區開展試點,2017年擴大試點,2018年進行試點總結評估,修訂試行辦法,制定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具體實施辦法。到2020年,雲南省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雲南此次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還具體規定了參保對象、政府補助等細則,具體表現爲:

1.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

雲南省行政區域內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土地在2009年1月1日以後被政府依法統一徵收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滿16週歲及以上在冊人員。

2.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府補助標準

失地農民每年享受1次相同標準的政府補助,補助年限累計爲15年,同時政府應該以每畝徵收不低於2萬元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專項資金。

2016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範圍

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享受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利,16週歲以上,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冊農業人員。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幾類人羣不在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內:

1. 因非依法徵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於失地農民範圍;

2. 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於保障範圍;

3. 失地農民被錄用爲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後轉爲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016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標準

被徵地農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照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保繳費。政府對個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爲個人繳費額的10%,個人繳費補貼採取“先繳後補”模式。

1.被徵地農民中男未年滿51週歲,女未年滿46週歲人羣可選擇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50%、60%、70%、80%、90%、100%其中之一爲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逐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 被徵地農民中男年滿51週歲,女年滿46週歲人羣,可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爲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躉繳1-15年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躉繳年限的.平均繳費指數按0.6計算。其中,一次性躉繳不滿15年的,逐年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政府對個人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採取“先繳後補”模式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暫定爲個人一次性躉繳額的5%。

3.2015年12月31日之前徵地,未參保繳費的被徵地農民,躉繳年限以2015年12月31日的年齡爲準;2016年1月1日之後徵地,徵地當年未參保繳費的被徵地農民,躉繳年限以徵地時的年齡爲準。

2016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領取標準

一、領取年限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徵地農民,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標準計算辦法,按照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二、領取標準

1. 被徵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0元;

2. 被徵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32元;

3. 被徵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64元;

4. 被徵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徵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29元。

三、領取流程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徵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2016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如何退還?

若失地農民存在退休死亡、在職死亡、戶籍遷出等情況,可辦理養老保險金退還。具體流程爲:

1、退休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徵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徵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徵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