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5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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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2015城鎮居民醫保補助人均不低於380元/年

江蘇2015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消息稱,人社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2015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將提高,2015年城鎮居民個人繳費基礎也將提高。而記者也從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江蘇省對於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貼的標準將從2015年開始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於380元,並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

通知明確,2015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120元基數部分按原有比例補助,對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區80%和中部地區6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同時,爲了平衡政府與個人的責任,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2015年居民個人繳費在2014年人均不低於9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於120元。

據悉,新增籌資將主要用於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待遇水平,落實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待遇政策,實現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通知要求,2015年底所有地級以上統籌地區全面啓動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逐步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進一步提高經基本醫保報銷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中大病保險的支付水平,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在不久前召開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從2015年開始,我省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於380元,並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確保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穩定在80%左右和70%以上,大病保險合規費用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切實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