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聚焦被徵地農民社保 協調各方出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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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地農民參加社保,政策有了,制度定了,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剛性不夠,讓位於項目優先、讓位於領導批示。8月12日上午,湖南省政協第十場雙週協商會聚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省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袁海平說起這一問題時感慨不已。省政協副主席武吉海、楊維剛,祕書長袁新華出席。

長沙聚焦被徵地農民社保 協調各方出資比例

被徵地農民參加社保,核心問題就是“錢”。錢從哪裏來?袁海平介紹,雖然湖南規定了用地單位繳納、政府劃撥和集體補助三方籌資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面臨許多現實困難,徵繳、劃入、徵收缺乏有效手段,欠費越來越多。截至2014年底,全省用地單位累計欠繳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58.1億元。

如何合理確定政府、集體經濟與個人資金的分擔比例?湖南省政協委員、中國人壽湖南分公司總經理劉鳳全參考了浙江、重慶、海南等地做法後認爲,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出資比例大致分爲50%、30%、20%的方式得到較爲廣泛的認同。

他認爲,這一分擔比例適合湖南的'實際情況,理由是該出資比例在湖南財政可承擔的範圍內,也能夠保障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達到其心理預期,“村級集體經濟承擔30%,既能緩解政府財政壓力,也能減輕農民負擔。”

不過,省財政廳副廳長歐陽煌在迴應這一建議時表示,明確各方出資比例確有必要,但比例如何定,政府究竟出多少……要經過大量的測算,不能簡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