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建築工人工傷保險參保新方式解讀

學識都 人氣:1.66W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聯合市總工會在全市各區統一開展工傷保險集中宣傳,爲建築業從業人員普及工傷保險、勞動合同等政策法規。這也就是2016北京市建築工人工傷保險參保新方式啦!

2016北京市建築工人工傷保險參保新方式解讀

“戶外工作須補水”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參加工傷保險單位42.2萬戶,比上年增加4.1萬戶;共1020.1萬人參保,比上年增加59.1萬人,全年享受工傷保險待遇33.2萬人次。“建築業是高危行業,一旦發生意外,工傷保險就是保障線。”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因此這些年一直將建築行業作爲重中之重。近三年,本市共有近3000個施工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涉及職工800餘萬人次,支付建設項目工傷職工各項待遇超過1億元。

針對建築行業農民工多、流動性大、危險度高的特點,本市提供了兩種參保方式:首先,對於建築施工企業中相對固定的職工,如項目經理、管理人員等可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二是對於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築項目使用的建築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可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建設單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爲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並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

據介紹,發生工傷後,很多職工忙於與企業“扯皮”,往往忽視了申請時限,導致無法享受待遇。當工傷發生後,用人單位可在一個月內,或者工傷職工、親屬、工會等在一年內向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爲提高工傷保險的社會知曉度,市人力社保局提倡廣大用人單位和職工關注“中國工傷保險”微信公衆號,參與“工傷保險知識競答”活動。

拓展閱讀

北京建築業工傷保險新政策介紹

1、北京建築業工傷保險新政策規定一:

今後,北京市建築業職工的工傷保險將消除“死角”,工傷賠付待遇提高。從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獲悉,企業在項目開工前須一次性爲職工繳納參保費用,發生工傷後賠付待遇以社會平均工資作爲基數,而此前僅爲社平工資的60%。

早在2006年,本市已經對建築企業實行以項目爲單位的參保方式,近三年來共有3000多個施工項目參保,先後爲2000多名職工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1.5億元。

據介紹,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流動性大的建設項目職工,可以實行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實行以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市人保局工傷保險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公路等建設項目施工的各類建築施工企業及其職工均在此參保範圍內。

2、北京建築業工傷保險新政策規定二:

依據規定,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繳納該項目工傷保險費,覆蓋項目所用所有職工,包括專業分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使用的農民工等,不再按月繳納。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合同截止之日。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已包含在工程總預算造價中,作爲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

與原有政策相比,針對建築業工資收入分配特點,此次大大提高工傷發生後建設項目職工的賠付待遇,覈定工傷保險待遇以事故傷害發生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爲基數,而原有的規定僅爲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據介紹,承包單位負責督促分包企業依法與建設項目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對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市人保局要求,建築施工企業要與項目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生事故傷害,要以勞動合同爲基礎確認勞動關係。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參照建設項目動態實名制管理資料確認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