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是我國社保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現在人們考慮工作時關注的一個重點。並且,由於區域不同,所以每個地區在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額度上存在區別,部分地區甚至提出了六險一金。下面我們先去了解一下哈爾濱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吧,僅供參考哦!
哈爾濱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社會保險中,各項費用是以職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資爲繳費基數(新招用人員以第一個月工資或者勞動合同規定工資爲繳費基數)按比例計算,並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繳納的。
規定的比例大約是: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0%,個人繳納比例2%+3元大病統籌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2%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比例12%,個人繳納比例12%
五險一金能否取出?
除了住房公積金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取出外,其餘五險不能取出。
住房公積金,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根據國務院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但依照相關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試用期繳納五險一金麼?
試用期儘管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商約定的考察期,但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勞動者實際上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爲其辦理社會保險,必須爲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這是因爲,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另外,企業不爲試用期勞動者繳納社保屬“欠保”違法行爲。社會保險是國家爲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
由此可見,單位爲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帶有強制性,是國家統一規定的。而住房公積金目前並沒有統一規定單位必須繳納,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繳納及繳納比例是多少。在河南五險一金繳納比例中,個人只是承擔很少一部分,大部分是由單位繳納的。其中住房公積金對於職工而言最划算,單位交的越多,以後個人買房的時候能夠拿到的公積金貸款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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