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建築業工傷保險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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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5月4日獲悉,省人社廳與省住建廳、安監局、總工會研究制定了我省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相關政策。在建建築項目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

安徽出臺建築業工傷保險新政策

建築項目參保全覆蓋

新政規定,我省行政區域內各建築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爲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各建築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以工資總額爲基數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築項目使用的建築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以建設項目爲單位,在項目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

建築項目優先參保

以建設項目爲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各地新開工的建設項目全部要參加工傷保險,其參保期限自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合同期滿之日止;在建項目的參保期限自參保次日起至項目合同期滿之日止。

明確繳費比例和費用來源

以建設項目爲單位參保的建築施工企業按照項目工程合同造價的2‰繳納工傷保險費。未參保的在建項目辦理參保手續時,以項目剩餘造價爲基數覈定繳費額。工傷保險費由建設單位在工程概算中單獨列支,作爲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並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

參保與施工許可掛鉤

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未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在建項目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

簡化辦事程序強化待遇保障

我省規定,各地針對建築項目和農民工用工特點,在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待遇支付等方面,優化工作流程,簡化辦事手續,完善待遇支付政策,依法有效保障建築業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