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社保經辦機構每月何時受理用人單位的人員增減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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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常州社保經辦機構每月何時受理用人單位的人員增減變動,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常州社保經辦機構每月何時受理用人單位的人員增減變動

常州社保經辦機構每月何時受理用人單位的人員增減變動

常州社保經辦機構每月6日至25日,遇節假日順延,受理用人單位的人員增減變動。

拓展內容:單位職工離職了,應如何辦理減員停保手續?

(一)社保經辦窗口辦理。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15日內,在窗口申報工作日內(每月6日至25日,遇節假日順延),到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市/新北/天寧/鐘樓)爲其辦理減員停保手續。其中,在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參保的'用人單位減員停保前須先到所屬街道辦理職工退工手續。

辦理減員停保所需材料爲:

(1)《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2)單位公章(個體工商戶如無公章,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

(3)《解除勞動合同》或單位和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二)數字認證(CA)用戶網上辦理。

通過單位CA客戶端(同和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或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的“CA單位網上辦事---停保在線申報”錄入或導入參保人員信息,保存並提交。數據審覈通過後,CA客戶端自動生成《常州市企業參保人員社會保險變更情況表》、《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網辦CA用戶也可在停保批量列表中查看到反饋結果。

提示:1.網辦CA用戶通過客戶端錄入或導入停保人員信息,提交後方能生效;2.在職轉退休人員不可以在網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