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積金貸款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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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積金貸款新規:爲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水平,針對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數較多的情況,爲使職工有序申請貸款,按照公開、公正原則,從2016年12月16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網上預約服務。

天津公積金貸款新規

爲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水平,針對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數較多的情況,爲使職工有序申請貸款,按照公開、公正原則,從2016年12月16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網上預約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016年12月16日起,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先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註冊(已註冊職工不用重新註冊),通過實名預約獲取預約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預約號的順序,根據實際業務辦理情況,定期公佈可以受理貸款的預約號範圍及日期。職工在公佈的可以受理日期起60日內到貸款銀行申請貸款,未在該期限內申請的',預約號作廢。

二、2016年12月16日之前,貸款銀行已受理的貸款不需要預約,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日期的先後順序放款。

三、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貸款預約服務影響,仍按現行規定、時限辦理。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溫馨提示

1.請您在進行貸款預約操作前,仔細閱讀本溫馨提示。

2.請您在進行貸款預約操作前,先到貸款銀行確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具體辦理情況以貸時審覈結果爲準。

3.進行預約操作應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註冊用戶,如您尚未註冊,請先註冊。

4.預約時間爲每天9:00至16: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特殊情況營業及停業時間以公積金中心發佈公告爲準。

5.貸款預約應由借款人本人實名制申請,申請成功後不能轉讓預約資格。夫妻雙方共同申請貸款的,應由作爲借款人的一方進行預約,配偶不需要重複預約。

6. 2016年12月16日之前,貸款銀行已受理的貸款不需要預約,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日期的先後順序放款,全部放款完畢預計需用3個月左右的時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定期在網站公佈放款進度。

2016年12月16日起進行貸款預約的職工,預約號將排在上述貸款之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在上述貸款全部放款完畢後,按照預約號的順序,在網站公佈首批可以受理貸款的預約號範圍及日期,之後定期公佈可以受理貸款的預約號範圍及日期。

7.請您在預約後及時關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的可以受理貸款的預約號範圍及日期,請務必在受理日期起60日內到貸款銀行申請貸款,未在該期限內申請的,預約號作廢,累計2次預約申請後未辦理貸款的,一年內您將不能再進行貸款預約和申請貸款。

8.請您在預約時務必留存本人準確的手機號碼並保持通訊暢通,便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短信通知您可以受理貸款的日期。

拓展閱讀:天津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由15%調整爲12%

貫徹落實住建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市政府批准, 2016年5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各15%調整爲12%。

繳存比例超過12%的單位,應在繳存5月份公積金時進行調整。

具體辦理方法爲

單位繳存2016年4月份住房公積金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動爲單位調整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調整後職工繳存基數保持不變,繳存比例爲單位和個人各12%。單位可通過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或到分中心、管理部對調整後月繳存額進行查看和確認。確認後,單位可繼續辦理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積金匯繳。尚未繳存2016年4月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按原繳存比例進行按月補繳後再按上述流程辦理繳存額調整及繳存手續。單位匯繳6月住房公積金後,7月份仍將再次參照2016年度繳存額調整政策進行月繳存額的調整。

上一年度虧損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可在5%-10%之間自主選擇。

企業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單位到分中心、管理部領取或登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站”打印申請表,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降低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手續,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覈通過後實施,7月繳存比例參照2016年繳存額調整政策進行再次調整。

特別提示繳存比例下降的公積金貸款職工,由於這次繳存比例下降,部分公積金貸款職工月繳存金額減少,對於公積金賬戶餘額不多的貸款職工來說,委託提取資金將減少,因此職工務必在每月還款日前關注還款代扣卡里的餘額,如卡內餘額少於當月應還款額要及時補足,以避免貸款逾期。